婚姻就该以爱情为基础,而不是金钱交易!浙江一男子小张结婚时给了女方28万彩礼,其中15万是向亲朋好友借的。婚后4年,男子终于还清了借款,却突然要求离婚并索要彩礼,女方坚决不同意还钱。这笔彩礼到底该不该还?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19年春天,浙江男子小张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女孩小丽。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交往三个月后,小张向小丽求婚,小丽欣然答应。
可是好事多磨,婚事刚提上日程,双方家庭就因彩礼问题产生了分歧。小丽家里要求必须给付28万元彩礼,这可把小张愁坏了。
“我家就是普通工人家庭,哪来这么多钱?”小张一筹莫展。
小丽家人态度坚决:“这是我们当地的风俗,不给彩礼就不能结婚!”
为了这段感情,小张开始四处筹钱。他先是掏空了自己的积蓄10万元,又从父母那里拿了3万元。剩下的15万元,他只能找亲朋好友借。
“兄弟,帮帮忙,等我结婚后一定加倍奉还!”小张几乎求遍了所有认识的人,才终于凑齐了这笔钱。
2019年10月,两人举办了婚礼。婚后的日子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小张每天起早贪黑打工,省吃俭用还债。小丽却对丈夫的“抠门”很不满意。
“你看别人家的老公,都给老婆买包买首饰,你呢?整天就知道还钱!”小丽经常抱怨。
“我不还钱,朋友情分就没了!你体谅体谅我吧!”小张苦苦哀求。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张虽然还清了债务,但夫妻感情却越来越淡。两人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吵架,甚至动手打人。
2023年8月的一天,又一次激烈争吵后,小张提出了离婚。
“离就离,但28万彩礼你得还给我!”小张坚持要回彩礼。
“你做梦!当初是你自愿给的,现在想要回去?没门!”小丽寸步不让。
小丽家人也表示:“彩礼是结婚必需品,又不是借给你的,凭什么要还?”
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争执不下,最后小张将小丽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小张提供了当初借款的转账记录和借条,证明自己确实是借钱支付的彩礼。他表示自己这四年来一直在还债,根本没有享受到婚姻的幸福。
小丽则辩称,彩礼是双方自愿的约定,她也尽到了妻子的义务。而且婚姻维持了四年,彩礼不应该返还。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彩礼返还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根据《婚姻法》规定,彩礼返还应当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彩礼数额、给付方式、双方过错程度、生活负担等因素。
2、本案中双方婚姻持续4年,属于较长时间的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较长,一般不支持彩礼全额返还。
3、彩礼给付28万元,数额较大,其中15万元是借款。这笔借款给男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了婚姻质量。
4、从双方婚后表现看,男方为还债忽视了夫妻感情,女方对家庭经济状况缺乏理解,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
5、考虑到男方大部分彩礼是借款,且婚后一直在艰难还债,体现了其较大的诚意和付出。法院应当适当考虑这一因素。
最终,法院判决:考虑到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支持小张要求返还部分彩礼的诉讼请求,判决小丽返还小张彩礼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