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连夜8小时上演“寻包记”

辽沈晚报 2025-03-28 07:25:51

本报讯 通讯员王西宁 记者李名报道 3月17日19时30分,市民李某携同两人急匆匆地赶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分局报案,称其母亲徐某在18时50分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一个红色女式挎包遗落在车内。包中不仅装有近4万元的现金,还有首饰、手表、手机以及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存单等重要证件和票据。

接警后,民警仅用1小时便锁定了徐某所乘的出租车及其司机李某。20时30分,民警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随即赶到交通分局,却声称并未发现徐某的挎包,并称徐某下车后很快就搭载了另一名男乘客。然而,民警调取沿线监控后发现,李某所述时间段内并无乘客上下车记录,车辆也未在所谓的“男乘客下车点”停留,由此初步判断李某可能存在隐瞒行为。22时30分,民警再次约谈李某,李某仍辩称未接触过挎包。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民警深入调查了李某当晚的行车轨迹。发现徐某下车后,李某并未按常规路线行驶,而是驱车前往望海寺海滨浴场,并停留了近50分钟。

23时30分,民警第三次约谈李某,结合行车轨迹、监控录像等证据,对其进行了法律教育和心理攻势。在确凿的证据链面前,李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他承认在发现挎包后见财起意,将现金、手表等物品藏匿于出租车后备箱夹层中,并将挎包丢弃。

然而,李某丢弃的挎包内还有一枚对徐某来说意义非凡的戒指。3月18日凌晨2时许,李某交代,他当晚驾车至望海寺海滨浴场,将挎包装入石块后扔入了大海。民警立即连夜赶往望海寺海滨浴场。最终,在退潮后的石缝中找到了挎包,包内的金戒指、金吊坠完好无损,并在浅滩上找回了被冲走的手机。其间,家属反映现金仍有缺口,民警再次对李某进行讯问,李某又交代在后备箱内还有另一部分现金。至此,所有钱款全部被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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