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个发廊妹辛苦攒下一笔钱,被她的三个朋友得知后,恶念顿生,丧心病狂地把她杀戮之后,还将尸体扔进水库,满以为它将永远消失,却全然没有意识到,这是——无法沉没的罪恶!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南部有一个闻名遐迩的熊廷弼公园。公园依山傍水,“山”是绿树成荫的青龙山,“水”是碧波荡漾的青龙水库,好山好水相映成趣。公园因此成为群众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具有百年历史的青龙水库,起初是为附近农民灌溉农田之用。随着时代的变迁,水库已经逐渐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如今成为人们垂钓、戏水的乐园。
入伏以来,骄阳似火,酷暑难当。2003年7月27日18时30分,彭某一家人和往常一样先来到水库的凉亭里。在离凉亭不远处的水面上浮现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彭一家人开始议论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肯定是哪家死的宠物,怎么这么没有公德扔到水库里。”说到这里,他们拨打了110。
5分钟后巡警到达现场。几经周折将麻袋打捞上岸。

民警将黄色的纤维绳解开,一绺头发暴露出来。民警立刻将麻袋重新裹好,向分局指挥室通报了现场情况。
当晚7时30分许,市局刑侦处、分局刑侦大队、纸坊街派出所民警陆续赶到现场。同时,侦查员对青龙水库周围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以发现可疑的人或车,为侦破案件提供方向。
当晚10时“7·27”联合破案专班成立,并听取了刑事技术人员对尸体解剖和现场物品分析的报告:尸体高度腐烂,面容不清,女性,年龄在20岁左右,尸长1.57米,身材较胖,身着浅蓝色无袖套裙,涂指甲油、文眉;因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5天之前,死者脑部有明显的钝器伤。
尸体用红底带白花的被单包裹,麻袋中有一个钱包,钱包内无现金,有一张标有姓名曾小丽的“凯利专业美发”的美容卡及10余张女性照片。在另外一个黑色皮包内装有张贴“明阳”超市的日常用品。在尸体上还发现了一根电话线和一条透明封口胶。

没有作案时间,没有作案地点,没有嫌疑对象,典型的“三无”案件。专班认为,“三无”案件破案的关键在于查明尸源。现在尚不能肯定照片上的女子就是死者,至少可以说明与死者关系一定非常密切。这就为尽快查找尸源提供了重要依据。
当晚,专案组查找尸源的工作全面铺开。分三组:
第一组分析该女子的衣着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专班认为死者可能是娱乐场所打工人员或外来人员,决定采取“分组包片”,公开调查与秘密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纸坊地区的娱乐场所和房屋出租户进行全面摸排。
第二组从美容卡入手,调查死者与曾小丽及美容店的联系。
第三组赶到“明阳”超市,希望发现与死者有关的线索。
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信息不断反馈到破案专班。清查摸排工作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
在位于凯利专业美容厅,经过照片辨认,曾老板回忆:6月5日,照片上的女子曾到过美容厅做过一次纹眉,该女子体态丰满,皮肤较白。此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而“明阳”超市的老板和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提供任何信息。
单从美容店老板的描述中可以初步认定照片上的女子就是死者。

7月28日下午2时许,一位在音乐茶座上班的女青年称认识照片上的女子,两人曾经在一起做过事。
听到这个消息,专班迅速派人将女青年请到刑侦大队。女青年介绍:照片上的女子名叫娟子,武汉市黄陂区人。
根据女青年提供的详细地址,专班立即派人携带照片奔赴黄陂。但寄予希望的黄陂之行却让专班民警大失所望,娟子根本没有离开家,前往调查的民警还亲眼见到娟子,与照片上的人有几分相似。
万事开头难。查找尸源就是案件侦破工作的开始,更是破案的关键所在。清查摸排工作的民警丝毫没有懈怠,顶着骄阳、流着汗水穿梭在人群中。
7月29日上午,技术人员在清理现场物品的时候发现钱包里有一张纸条,纸条上记载着两个手机号码。这条线索犹如一场春雨,给专班人员送来一片清凉。
通过进一步了解,两个手机号码分别属于武汉市新洲区界牌乡人陈建波和江夏区段岭庙村人谢志兵所有。专班立即兵分两路分别查找陈建波、谢志兵。
很快两路人马传回消息:据谢志兵的家人介绍,谢志兵现在在深圳打工,他的身份证在去年就已经遗失,这个手机号码肯定是别人捡到他的身份证后冒名办理的。
在经过几番周折后,专班民警于下午6时许在新洲阳逻一家发廊里找到了陈建波。民警说明来意后向陈建波出示了需要辨认的照片。据陈建波交代:照片上的女子名叫周雅琴,武汉市江夏区人。2001年6月至2002年三四月间曾在自己开的一间发廊打工。现在两人还有一定联系。前不久,周雅琴到陈建波在汉正街开的一家鞋店找过他,并给他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

为了进一步确认身份,专班民警又仔细询问了周雅琴的体态特征。陈建波所述周雅琴的特征与死者非常吻合。至此,专班确认照片上的女子就是死者。
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令全体参战民警的破案信心倍增。
随着死者身份的查明,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矛盾焦点及活动规律的调查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7月30日,专班很快查明陈建波与周雅琴联系的电话,位于江夏区纸坊街武昌大道的景田太空水经销点附近。
调查范围逐渐缩小,为了防止打草惊蛇,侦查员转变工作方法,以不变应万变。有人反映:周雅琴在一个名叫陈强的中年人经营的发廊做事。不过,已经有六七天没有看见她了。
此时,所有调查工作全部集中在了陈强的发廊。发廊由陈强夫妻俩共同打理,夫妇感情甚好。店中现有四名打工人员:丹丹、欢欢、周雅琴、花花。平时陈强夫妇和四人均在发廊中食宿。
为了进一步了解周雅琴的社会关系和交际情况,从中寻找矛盾焦点,确定案件的突破口,专班秘密传唤陈强夫妇等人。

据审讯这几个人反映:
7月23日,丹丹、欢欢、周雅琴三人相约到纸坊街中心港172号段爱玲经营的“天天乐”发廊玩,并留宿两晚。
7月25日上午,丹丹、欢欢等人喊周雅琴一起上街,周雅琴表示不想去。中午12时许,上街的人回家后,未发现周雅琴,随即问段爱玲的老公曾国强等人,曾国强等人支支吾吾地说没有看见,好像是到武汉去了。
26日,欢欢回到陈强的发廊,周雅琴仍没有回来。陈强等人都以为周雅琴去武汉找她的朋友去了。
7月30日中午,专班民警包围了中心港172号。但是,门上一把锁,从屋外向屋内看,楼内空无一人。
短暂的思考后,石队长决定先封锁所有进出的路口,防止嫌疑人逃跑。然后组织民警仔细观察房屋的外围地形结构。通过观察,发现楼房三楼的一台窗机空调正在运转着,说明房间内很可能有人。
经过再三敲门表明身份后,专班民警强行破门而入,将藏匿的段爱玲等人“请”到了刑侦大队。

专班在突袭中心港172号后,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搜查。结果令人振奋:在三楼的卧室里发现了一盒开封的“李”字牌蚊香、白色闭路线;在二楼的房间里找出了一床带血迹的红底白花床单。
通过技术人员对“李”字牌蚊香和案件现场发现的一条白色的透明胶带进行整体分离鉴定,认定同一。
通过比对,带血迹的红底百花床单与包裹尸体的床单无论从规格、质地、颜色、花形上完全一致。
综合调查走访和物证鉴定的结果,案件嫌疑对象直指曾国强、段爱玲、夏春霞三人,案件第一现场很有可能就在中心港172号。
31日晚10时许,经过连续48时的攻心斗智,段爱玲、夏春霞两名嫌疑人终于败下阵来,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7月25日上午,曾国强等人在与周雅琴的交往中了解到周雅琴是个有钱人,于是开始密谋图财。三人先将周雅琴哄骗到对面的军港酒楼四楼,然后使用暴力将周雅琴用事先准备好的闭路电线捆绑双手,逼迫其交出银行的信用卡,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的周雅琴被迫交出了银行卡,并说出了密码。
三名歹徒喜出望外,曾国强立即租车到江夏区信用合作社提款。但提款机告知密码错误。曾国强随即打电话给段爱玲二人。二人接到电话后,再一次对周雅琴实施暴行。为了求生,周雅琴说出了真实密码。三人如愿以偿地得到了9600元现金。
得手后,三人唯恐周雅琴揭露自己的罪行,于是将其杀害。随后三人分别买来两个麻袋,在江夏区世纪广场附近的工地找来半截预制板,从家中拿来被单将尸体包裹好,又把开封的“李字”牌蚊香透明封口胶和死者的随身物品一并装进麻袋。再将现场遗留的闭路线、电话线、蚊香等物品拿回家中收藏,使案件现场不留一点痕迹物证。

次日凌晨2时,三人用借来的一辆“麻木”将尸体运到水库边,把尸体绑在半截预制板上,沉于青龙水库中。
至此,“7·27”无名女尸案终于真相大白,笼罩在青龙水库上空的一片阴霾得以消散,公园里又传来了欢声笑语。
次年5月,曾国强、段爱玲、夏春霞三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