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想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其他股东不配合怎么办?

谈谈梁开贵 2024-07-02 13:20:35

2024年7月1日,《公司法》正式施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再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极大地促进股权流通,活跃市场经济。那么,股东想要通过股权转让退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界限在哪里?

相关案例

2017年,刘某和李某共同出资,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刘某30%股份,李某70%股份。2018年,李某将自己名下的C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苏某,订立《股权转让合同》,B公司和A公司的股份名义上是零对价,实际上股权价值算在C公司股权转让款中。李某书面通知股东刘某,询问是否主张优先购买权,刘某未作答复。尔后,股东刘某起诉股东李某和受让人苏某,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审法院查明,股东李某和刘某是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外部转让,需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虽然《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李某在A公司的股权零对价转让给苏某,但是实际上是三个公司的股权合并转让时,A公司的股权才作为附加条件转让。所以,股东刘某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询问股东刘某,刘某既不同意股权转让,也不同意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刘某上诉。

二审法院查明,股东刘某和第三人苏某的《股权转让合同》,能够确认双方当事人姓名、标的和数量,认定合同成立。此外,股东刘某名下三个公司股权一并转让,A公司股权方是零对价。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启律师说法

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主要是股权转让,股权内部自由转让,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外部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不同意行使优先购买权或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股权转让的,视为同意股权转让。

除此以外,股东退出的方式还有股东异议回购请求权,公司减资,解散公司等。不过,与股权转让相比,其他方式均需要满足较为苛刻的条件才能主张相关权利。

文启律师建议

公司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公司的设立、变更、运行和消灭过程中,极其容易产生纠纷,造成财产损失,如遇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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