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经过公证并已完成过户,能否撤销赠与?

谈谈梁开贵 2024-06-28 13:11:22

实践中,老人通常与子女或者他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确保能够得到赡养,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增加一份保障,产生纠纷时,当事人通常以行使赠予合同撤销权为由,来起诉撤销赠与。那么,能够撤销赠与的条件是什么?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又有什么区别?

相关案例

小花和小鱼是母女关系,两人共同出资建造了一幢房屋,小花占七分之三份额,小鱼占七分之四份额。2020年10月13日,小花决定将房屋赠与小鱼,但小花仍然居住在房屋中,且房屋前的摊位出租费由小花收取,小鱼承诺对小花尽赡养义务,订立房屋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2020年10月14日,两人到相关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2021年,因为疫情,小花生活困难,小鱼却不尽赡养义务。小花十分寒心,起诉请求撤销赠与。

法院查明,两人订立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且经过公证,房屋已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小鱼对母亲未尽到赡养义务,也很少看望母亲。敬老孝亲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应在物质上赡养父母,也应在精神上慰籍父母,努力让父母安宁、愉快地生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小鱼协助办理变更登记。

文启律师说法

赠与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是合同合法有效,任意撤销权要求:第一,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第二,合同不属于具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第三,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尚未转移登记,换言之,就是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当事人即可行使法定撤销权: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者主要是法律后果不尽相同。行使法定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换言之,已经履行的部分是有效的,无效的是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行使任意撤销权后,合同自始无效,简单来说,尚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合同也失效,赠与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文启律师建议

老年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并为自己设立居住权,进行附条件的赠与,是期望受赠人能够履行赡养义务。尤其是法定撤销权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居。如遇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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