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男女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就算是父女母子这种血缘关系,也要注意。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忽视了男女之别,异性之间过于亲密,就容易引发误会,甚至酿成悲剧。
2004年,湖南发生了一桩“女教师裸死案”,25岁美女教师惨死学生的出租屋中,俯身趴桌,双腿大开。凶手却一口咬定:是她勾引我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都说最好的师生关系是“亦师亦友”,25岁的大学女教师陆晓瑜就抱着这种想法,和班里的一个男学生成了好朋友,两人平时甚至以姐弟相称。可陆晓瑜怎么也没想到,在学生的眼中,这却是她勾引自己的体现,并最终引发了一桩血案。
时间回到2004年11月2日,这天下午陆晓瑜的丈夫发现,妻子下班后一直没有回家。心急如焚的他给陆晓瑜所在的学校打电话。可学校却声称,陆晓瑜上完课后就离开了,并没有留在学校。
陆晓瑜的丈夫见妻子电话打不通,学校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介入调查,经过简单的排查发现,陆晓瑜在上完课后和一个男学生一起走出了校门。但从此之后就失踪了,既没有回家也没有返回学校。
民警立刻将该学生带回派出所调查,面对警方的询问,这名叫敖力的男学生有些惊慌,回答问题也漏洞百出。民警越发怀疑陆晓瑜失踪与敖力有关,最终在警方的审讯下,敖力承受不了内心的压力,说出了真相。
原来陆晓瑜失踪的确是敖力所为,可惜的是,此时的陆晓瑜早已失去了生命体征,变成了一具尸体。当警方来到敖力的出租屋,便看到陆晓瑜一丝不挂的俯身趴在桌子上,双腿打开,死相惨烈。面对警方的审问,敖力却一口咬定,是陆晓瑜先勾引他的。
敖力出生在一个困难家庭,家中条件艰苦,父母在他小的时候就离婚,因此敖力从小缺少母亲的陪伴。父亲平时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陪着他,久而久之敖力就变成了一个内向孤僻的人。
高中毕业后,敖力考上的大学,可到了大学孤僻的他依旧没有什么朋友。就在这时他遇到了陆晓瑜,一个刚刚毕业没多久就参加工作的年轻女教师。
陆晓瑜25岁,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女老师,也正因此,她能够顺利的和学生们打成一片。陆晓瑜发现敖力平时非常孤僻,从不和别人一起玩耍。于是她决定主动接触敖力,帮助敖力打开心结。
面对年轻漂亮的陆晓瑜,敖力很快就与其打成一片,但在敖力看来,陆晓瑜愿意和自己一起玩耍,甚至与自己姐弟相称,这是因为她对自己有好感。敖力甚至想好了,等大学毕业就和陆晓瑜在一起。
可这一切都不过是他自作多情,陆晓瑜之所以会和敖力拉近关系,是为了尽到自己作为老师的责任,帮助所有学生走出困境,并不是对敖力有什么想法。事实上,陆晓瑜已经有了男朋友,并且在2004年顺利和男友结婚。
当敖力得知了陆晓瑜和男友结婚的消息后,当场崩溃,他认为陆晓瑜欺骗了自己,背叛了自己,愤怒而嫉妒的他,产生了杀人的念头。在2004年11月2日下午,上完课的敖力邀请陆晓瑜来自己家,说自己有重要的事要和她谈。
陆晓瑜刚刚步入社会不久,心思单纯,对敖力这个学生也不设防,因此没有多想。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刚进入敖力的家中,就被敖力扑倒,敖力想要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陆晓瑜拼命反抗。
恼羞成怒的敖力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朝着陆晓瑜连捅13刀,等陆晓瑜无力反抗后敖力又将她抱到桌子上,对其实施了侵犯。发泄完之后的敖力担心失去暴露,决定杀人灭口,用被子捂住陆晓瑜的口鼻,直到其失去呼吸。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敖力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基于报复、奸情等动机杀人,属于杀人的常态,不能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但敖力不仅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还涉嫌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
综上所述,法院决定对敖力两罪并罚,以构成故意杀人罪为由,判处其死刑,构成强奸罪为由,判处其有期徒刑,最终合并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就这样,敖力被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从这桩案例中不难发现,陆晓瑜的确是一个好老师,无论是知识还是生活上,都希望能够帮助到学生。可她偏偏遇到了敖力这个一个心怀鬼胎的学生,因为两人走的太近,忽视了男女之别,最终导致悲剧发生,陆晓瑜也葬送了自己美好的一生。(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