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对象把钱存在别人户头上的事情,网上一直讨论得沸沸扬扬。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逃避经济状况比对,缩短自己与社会救助标准的距离。
为什么群众对此很气愤?为什么网上那么多人对这种事议论纷纷?难道大家都是“红眼病”、见不得“穷人”受助?
首先,采用这种手段骗取待遇的绝不是穷人;其次,这种做法占用了有限的社会救助资源,使该救助的人得不到救助,或不能足额救助。
解决好这个问题并不难。我提三点自己的看法:
一是村委会起主导作用。
村委会有协助乡镇民政做好低保工作的义务。申请人转移存款的事,群众中不可能没有议论,村委会应该摸清情况,及时向民政汇报。
二是要求申请人提供最近一年银行流水。
纳入经济信息比对后,申请人有几个账号一目了然。民政可以依据排查出来的账号,要求申请人提供最近一年流水。
三是发动群众举报。
实行有奖举报。查实后给予奖励,对恶意转移存款者列入失信名单。
您还有什么好的建议?一起在评论区打出来,为民政工作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