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改为镇民政受理后,要不要村里签字确实并不重要,反而凭空给申请人添了不少麻烦。
民政受理、民政走访、民政自己决定是否可以上报,一切都是民政作主,村里签字意义在哪呢?
如果申请人和村里关系不融洽,村里完全有可能在节骨眼上拿捏一把。毕竟村里对每家每户情况都非常了解。
再说了,一旦低保工作出了问题,村里就会说:民政自己受理的,他们说符合条件就符合条件,与村里没有任何关系。责任全是民政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民政把所有材料都整理好了后,交给申请人拿到村里签字,村领导签字了就一切顺利;不签字,表就得压着。
我怎么感觉有点像民政的分管领导一样?说是协助民政做好低保工作,业务不懂,政策不懂,又不像透露实情,出事了也又无需承担责任。
谁能说说安排村里签字有什么特别用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