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恨很正常,人类的情感是质朴真实的。但也不能说不合理,法律的规定是理智和权威的。
这两天的热点新闻怎么都跟老“兽”星们扯上了关系。
前两天看到93岁的强奸犯不能入狱执行,今天又见七旬房东猥亵而不执行拘留,是巧合,是故意,不得而知,姑且算巧合吧!
用民间的俗话来说,这人属于老不正经,为老不尊,让人痛恨,应当受到严厉的处罚。

但此次拘留行政处罚却因为年龄大而不能执行,确实让人从情感上无法接受,不过许多问题不能完全从情感的角度分析。
情感只是个人的感情认知,主观性很强。实际上可能很多人痛恨这个人渣。同时,另外还会有一些人同情这个七旬房东。
会有人问的,这样的人渣还有人同情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社会很复杂,同情他的人可能是其亲属、朋友,也可能曾经受过这个人的帮助和恩惠,甚至跟这个人毫无关系的一些人,也会认为猥亵不是啥大事。强奸还有人认为是女孩子打扮太性感和时尚造成的,况且是猥亵呢!
所以情感既不稳定、也不可靠,人类不能凭感情用事,否则社会秩序就难以稳定、社会正义难以实现。
人类只能依靠法律和道德去解决社会纠纷,尤其是法律,是处理各类社会问题的主要依据。

法律对70岁以上老人免于行政拘留的规定,并非纵容违法,而是基于多重现实考量。
1. 生理限制与执行风险: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拘留所管理规定中明确,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不得收押。即便体检合格,封闭环境也可能诱发健康危机,甚至危及生命。此时,法律需在“惩治违法”与“保障生命权”间权衡,后者显然更具优先性。
2. 社会效果与惩戒意义:高龄违法者数量本就不多,拘留对其心理威慑有限,反而可能因健康问题引发舆论对“过度执法”的质疑。
例如重庆76岁老人多次猥亵仅被批评教育,虽引发公愤,但若强行拘留导致意外,反令司法陷入被动。
3. 替代性惩戒的可行性:法律并非束手无策。北京曾对拒赔的70岁老人冻结退休金账户,表明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不受年龄限制。此举既维护受害者权益,又避免直接拘禁的高风险,体现“罚当其责”的智慧。

难道个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吗?当然不是,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从经济上对其予以制裁;公安机关已经对房东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对其进行了否定性评价,将影响其相关权利的行使,对于日后的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亦是有了前提和基础。
至于修改立法提高不执行拘留年龄的问题,因为可能会加重对违法者的处罚,按照世界法律史轻刑化、文明化发展的趋势,基本很难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