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某县丞
某人,到江苏上任,任某县县丞,管辖四重镇。
当时,县令因病卒于官,灵柩尚在县衙内。
某人觉得不吉利,于是携带亲眷搬进城隍庙居住。
当年,县域暴发洪水,百姓流离失所,伤亡甚众。
上级指示,豁免全县钱粮杂税,并划拨赈灾款,实施赈灾。
府衙传令,令某人暂代知县之职,走访灾区,核查受灾群众人数,以便救济。
当时,省中委派一名专员莅县监督,哪知此专员与某人素有交情,属于旧相识。
于是,某人将专员请到家中,大摆宴席,歌舞娱乐,而将勘察灾区之事交由下属去作。
因此,县衙衙役、镇中小吏、村里团保互相勾结,沆瀣一气,将赈灾款中饱私囊,灾民反不得其惠。
未几,某人夫妇相继无病暴死,而专员回省交差不到一月,亦死。
某人年龄不满四十,素无大过,忽遭惨死,人多疑之。
有人说,某人将亲眷移居在城隍庙内,怕是亵渎神明,致遭此祸。
然而,专员未曾亵渎鬼神,何以一月内暴卒?
观此可知,某人罪不在渎神,而在玩忽职守,置受灾百姓生死于不顾!
故事二:媚上欺下
道光庚寅年,江淮地区暴发旱灾,各地府衙纷纷上表,请求赈济。
因府衙表中提到的受灾人口过多,巡抚大人疑之,责令江苏省各藩司,于州县内挑选十名干吏,会同地方官,一起到灾区复查再报。
这十名干吏,皆一时之翘楚,揣度巡抚大人意,复查时极为严苛,使得受灾群众不能遍沾其惠,节省下来数万两赈灾款。
当时,十名干吏当中,唯有郑祖经与某某二人复查稍宽,按受灾人口实数上报,但也因此得罪了巡抚大人。
此次复查,有七名干吏受到巡抚大人褒奖,郑祖经与某某遭训斥,备受冷落。
次年,七名干吏相继无病暴死,而郑祖经因以前负责海运一事,颇有政绩,由南汇县县丞升任江都县县令,其子中举人,入中书省,某某亦无恙。
西归老人评曰:
凡事皆有两面,我以前在文章中讲,竭力赈灾善报极大,有不少小吏因赈灾而发迹,封王拜相者比比皆是。
但,赈灾能致巨福,亦能致大祸。
百姓遭灾,日夜盼人救济,此事万急,急于星火。
当此之时,若能竭力施救,无数人因之而活,真可谓再生父母。
可话说回来,当地官员,若不奋力救灾,稍有耽搁,无数人也会因之而死。
若趁机贪污、凌虐灾民、鱼肉百姓等辈,顷刻间速致巨祸,鲜少得善终者。
故事一中,某县丞玩忽职守,并未贪污,若按现代律法量刑,顶多定个渎职罪,便会早早结案。
但,我们看到了,某县丞、专员皆暴死,是何原因?
弃生民百姓性命于不顾啊!
譬如妇女诞下婴孩,本应哺育,却弃之沟壑,令婴孩自死。
某县丞亦复如是,身为父母官,当县域暴发洪灾时,弃治下百姓于不顾,致使无数生民沦为弃婴,死于饥寒瘟疫,白骨成堆,饿殍遍地,此皆县丞之罪也。
故事二中,七名干吏为了自己的前程,讨好巡抚大人,恶意削减受灾人数,媚上欺下,使得赈济不能普及灾民。
七名干吏知道,得罪巡抚不能得到褒奖,却不知道,对灾民施以严苛,则福报、禄籍、寿命一齐休!
下民可欺,上天不可欺,人命关天,凌虐下民,犹如虐天。
本为前程而媚上,哪知欺下丢禄命,巡抚因此恶事,怕是福禄双绝,不久当追随七人而去,良可叹也!
现今官场中,媚上欺下之风正盛,仕途中人,可将此故事当作顶门一针,时时警惕,便有锦绣前程,纵无,亦不会失了性命。
若像故事中七名干吏那样,阿谀奉承上官,凌虐刻薄下民,须知因果不饶人,恶报到时冷冰冰,呼天抢地说后悔,究竟有甚用处?
七名干吏,多是县丞,县丞就是县长。
七名县长一起死,省长随后亡,灵异事件虽多,无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