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试用期的五险
五险,也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社会保险,可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根据《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义务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显然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故该期间内,双方都要正常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
(一)办理社保登记的法定期限:入职30日内
根据《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见,员工只要入职,用人单位就要在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完全不看员工究竟是否在试用期内。
(二)尽早办理社保登记的必要性
以工伤保险为例,为了避免工伤纠纷,无论是从用人单位角度,还是从劳动者角度,我们都建议尽快买社保。对于一些高风险的岗位,最好是先买社保,社保购买成功了,再安排员工正式上班,理由如下:
1.一些员工入职时,距离月底已经没几天了,一些用人单位因此没有为员工买社保,结果恰好就在这几天,员工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由于没买社保,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都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以广东地区为例,工亡要赔偿约100万,工伤十级要赔偿约10万,工伤九级要赔偿约20万,……以此类推);
2.一些公司认为自己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岗位没什么风险,员工入职的是普通管理岗、文职岗,因此也没有及时为员工买社保,结果,员工上下班路上,遭遇了“非己方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种受伤也可以认定工伤。假设交通事故肇事方没找到,或者没有足额买保险,员工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于没有买社保,全部工伤保险待遇,都是公司承担。
3.一些公司愿意为员工买社保,但由于工作紧急,先安排员工上班,之后才买社保,结果员工刚上班第一天,或者才上班几天,就不慎摔伤、被重物砸伤,或者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公司在这类工伤事件发生后,赶紧给员工购买社保,结果社保只报销“购买社保后”的费用,不予报销“购买社保前”的费用,导致公司依然要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大部分。
相关法规:
《劳动法》(2018修正)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试用期的公积金
(一)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法定期限:入职30日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所以,员工只要入职,用人单位就要在30日内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登记,并缴纳公积金,完全不看员工究竟是否在试用期内。
(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能面临1-5万元的罚款。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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