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道教圣地,中国四大丛林之一“玄妙观”即将修复面世

灵雁淯阳 2024-02-07 21:01:18

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65477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宛城区玄妙观区域城市更新恢复玄妙观历史风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阳玄妙观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路666号,现存有三清殿、玉皇殿、藏经阁等古建筑10座60间,形制独特,风格考究,是中国明清建筑在中原地区的代表作品,现为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新中国成立后,原南阳县委、县政府在此办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因办公需要,陆续拆除了部分历史建筑,新建了数栋现代办公大楼。1994年南阳撤地设市后,新成立的宛城区“四大家”机关及37家区直单位承接了原南阳县委县政府办公原址办公。目前,整个办公区域占地面积约31亩,均位于玄妙观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玄妙观现存10座古建筑中,该区行政中心共占用了8座;9栋现代办公楼,全部在玄妙观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且布局极不合理,对文物建筑形成了安全隐患。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局于2021年11月组织召开了玄妙观保护利用专题会议,省、市文物专家提出:“认真践行文物保护相关法规,确保玄妙观文物安全,加强玄妙观的文物保护利用,尽快将宛城区行政中心办公楼从玄妙观区域迁出,并拆除影响文物安全的现代建筑,建立专业博物馆、文管所,切实加强对玄妙观的保护。”

《南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也提出了“逐步迁出宛城区委和政府,向公众开放,远期可逐步恢复玄妙观历史建筑群的整体格局。”明确要求。《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15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核定公布前已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应当拆迁;破坏或者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应当逐步拆迁或者改造。”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及专家论证意见,我局已指导宛城区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尽快编制《南阳玄妙观文物保护规划》;二是实施玄妙观区域现有非文物建筑的拆迁和环境整治工程;三是还原玄妙观的历史格局和环境风貌,做好保护利用,筹建宛城区博物馆并对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文化价值。目前,《南阳玄妙观文物保护规划》正在编制,玄妙观文物建筑修缮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将根据腾退进度,继续指导宛城区做好保护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能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升。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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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雁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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