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要义】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若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情形,仅以关闭工作账号、拉黑企业微信等行为试图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可能认定其解除行为违法,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18日,李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区域主管一职,工作地点为某公司注册地。双方约定,李某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绩效构成,均不固定,某公司每月9日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上个自然月工资。李某每年享有5天年休假。
2023年5月30日,李某发现其工作账号被关闭,企业微信被拉黑,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某公司主张,因公司经营困难,业务拓展部门亏损严重,李某的岗位被取消,公司曾与李某协商提供新的工作岗位,但李某一直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李某则主张,某公司未与其充分协商,单方面关闭其工作账号、拉黑企业微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李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8407.30元及2023年5月工资15262.10元等。
一审法院认定,某公司虽主张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其与李某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但未进行任何举证,一审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结合李某提交的账户停用信息,一审法院采信李某关于某公司2023年5月30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某公司应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8407.30元。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关于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某公司虽主张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其与李某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但未进行有效举证,一审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结合李某提交的账户停用信息,一审法院采信李某关于某公司2023年5月30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某公司应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审法院认定准确,本院予以确认。
【案例来源】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5)京03民终517号民事判决。

【案例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员工的工资、年休假等权益问题,避免引发劳动争议。
提示劳动者,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账号停用信息、工资发放记录等,可采取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以便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