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在韩红被举报之后,方方也因为“房子问题”被举报了。在此不想讨论方方是否有问题,而且这也与我们无关。就像钱钟书说,吃鸡蛋何必要知道鸡什么样?
公众的尺度有时候是很难把握的,就好比对很多明星,人们的尺度很宽泛,可以允许他们做很多事,但对于一些公众人物,特别是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似乎社会就有了一种道德洁癖。发表言论的人,必须自身干净,但凡人生有一处污点,其所有的言论均被推翻,无一幸免,不论好坏。
除了道德洁癖之外,还有一些地位崇拜,发言人必须有着高于其言论的社会地位,否则发表的见解就会直接受到质疑。由此还引发出多种网络言论的暴力反戈,针对于某些公开的言论,会有人质疑发言人的地位,发言人的学历,发言人的经验,发言人的目的,但唯独没人在意发言的真正内容,跳过了鸡蛋里挑骨头的那一步,直接在鸡身上去找骨头。
另外,还有一种被迫害妄想萦绕在很多人的心头——你批评我,就是嫌弃我,甚至是迫害我。就像很多明星的粉丝,一旦看到了说他们偶像不好的言论,一概认为是收了钱的黑粉在诋毁他们的“神”。容不下批评的世界是无法进步的,有时候大多数的批评是善意的,我们批评自己的家,并不是嫌弃这个家,而是希望这个家能变得更好。
如果把一些对错观念排个序的话,事实应该是第一位的,其次是道德,再次是信仰。对于任何一件事的判断,首先要从事实的角度,用理性去判断;然后可以在道德层面,用社会的观念,人道的角度去思考;最后才是用信仰去衡量。
如今呈现出来的现象,有个非常严重的倾向,人与人的争论,基本会跳过对事实的理性判断和合理批评,而直接跳跃到道德的攻击和信仰的守卫上。如果说道德姑且还可以略有争辩,那信仰则是完全无法在辩论中获得启示,信仰对于维持信仰的人来说是绝对的,是不可批评和不容辩驳的。
阿伦特曾经在《人的境况》中区别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哈贝马斯针对公共领域有着其深刻的论述,公共领域应该是“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在此领域中能够形成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
公共领域,需要由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构成,同时必须有能够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以及代表公共利益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与我们当前的公共空间不同的是,公共领域要求有形式上的自由与独立、体系上的开放与多元、方式上的交往与协商、谋求公利而非私利等特点。
但是我们现在公共领域的交流,已经打破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攻击一个人的观点,并不是从观点本身,而是从其私人生活入手,寻找其中的一些可能的“污点”,用泼脏水的方式,将“私人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引入“公共领域”的论战——一个道德不端的人,其言论一定是不正确的,甚至根本没有发言的权力。
就像亚当斯密认为市场经济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一样,在公共舆论背后,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它的操控下,不允许有不受控的偶像,一切意见的中心,都要变成提线的木偶。但凡出现可能不受控的偶像,要么去控制,要么去砸碎。
十诫中说,“除了我之外,不可有别的神”。在看不见的手的顶端,是唯一的神,不容质疑的,绝对正确的,高度自信的,善良博爱的,毫无私心的带头之神。
耳边传来,王菲的《开到荼蘼》——
“一个一个偶像
都不外如此
沉迷过的偶像
一个个消失
谁曾伤天害理
谁又是上帝
我们在等待
什么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