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说了句大白话,不去关心别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能保多久?

烟语法明 2024-12-06 15:26:50

“法律学堂”发了一篇《他们不让当事人带手机进法庭,我们律师不说话,结果现在他们也不让律师带手机了》的大白话标题文章,看的烟语君都有点乐了。

文章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在网上,看到有律师在朋友圈诉苦,最近其到某法院办案,被通知律师的手机也不能带进法院,必须寄存,否则的话,就按不遵守安检规定处理,不准进入法院,管你开庭是“原告按撤诉处理、被告按缺席审理”。在讲了一番如此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之外,老王的话锋一转,开始对律师“训话”了:“他们不让当事人带手机进法庭,我们不是当事人,所以我们不说话。好了,现在他们也不让律师带手机进法庭了,因为是当地律师,所以不敢投诉,怕得罪法院,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外地的律师或因为怕争执导致'按撤诉处理',不敢理论。”“于是,这家法院就此成了规矩:不让当事人带手机进法庭,也不让律师带手机进法庭。你说,这只能怪法院吗?”哈哈哈......老王的这番理论其实没啥高深的,不过是窗花纸一样的东西,不过就是没人捅破罢了。道理和规定大家都明白,但却都在装“成熟懂事”的场面人,就算是轮到自己头上,也是忍一忍就过去了,千万别当出头鸟。久而久之,违法违规的“规定”,也就成了公开的规定,规定的发布者和执行者都不再遮遮掩掩,而是“理直气壮”。

如此的现象,已经不止一次的在《安检不准带钱包进法院,法警称:这是最高法院的规定》、《法院不准携带手机进入,是给案件公正审理的当头一棒》等文章中提到。

如此的现象,如此的规定,每天不知道在多少法院办案的律师身边发生,哪里有一个律师肯站出来质疑性的发声啊?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自从烟语君写了这两篇文章之后,当事人进法院不准携带钱包、进法院(法庭)不准带手机的规定,已经被该地的法院彻底废除了。

手机载承的是什么?是法律规定的通信自由权,《法庭规则》明确规定的禁止开庭时未经允许“使用移动通信工具”,摆明了是允许手机携带进入庭审现场的。可有些法院就是敢白纸黑字的张贴内部规定,“手机不得携带进入法院”,或是以内部规定的名义由安检人员口头通知。

白纸黑字的最高法院的安检规定、法庭规则,不是什么高深有争议的法律理论、模糊性规定,之所以能公开的被曲解执行,不是“内部规定”的制定者不懂司法规定,不知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明白如此安检会给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不便,而是吃准了没人敢较真,没人敢质疑,包括律师在内。

一说到这些,就会有律师出来讲,律师行业现在人满为患,连法律援助案子都成了抢手活儿,谁还肯为了其他社会人员的安检规定,去得罪法院人员,在圈内混个“不通事理”的名声啊?就算是安检到了律师身上,又不是针对律师个人的,大家都能忍了,为何自己要去为了群体性的权益而去当出头鸟呢?

就如同本号在《有些律师,已经把不法当成应该,且学会自觉挥刀砍向弱者了》中写的,有些律师,只知道夸夸其谈的在网上说些法律专业问题,讲出一大堆的“依法”应该如此,“依法”不该如此的话儿,却一说到现实问题就闭口不谈了。

甚至有些律师,已经学会“把不法当成合法,法官的决定当成了法律的规定”了,只要律师费赚到手就好,哪里还管什么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执行,当事人或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安检规定只是一个例子而已,换成别的事项,未尝不是类似的景象?以立案难为例,文章的留言区,有律师留言,自己的经过劳动仲裁的案子,2023年11月份就网上立案了,可至今没有正式立案;还有律师留言,现在立案,已经不走律师立案通道了,而是让当事人自己去立,反而会更快些......

试想,立案难影响的最大群体是谁?肯定是律师,尤其是本地律师!可是,谁见过有几个本地律师敢出来反映立案难问题的?

大家都学会了明哲保身,久而久之,不仅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自我宣传当成了喊口号,更是觉得只要甩锅给法院,自己就可以解脱“勤勉执业”、“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法律职责了。

一大群的律师,去争当“第二公诉人”,而且主动的找各种理由去攻击还剩几个的坚持无罪、罪轻辩护的;一大群的律师,不去研究法律专业,不去计较法律权益的维护,而且跑到网上去当网红,跟些法律公司去较量营销策略、网络营销......在眼前利益的驱动和诱惑下,又有谁在乎对于行业的影响呢?

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都明白这样的,破坏法治推进的,“他们不让当事人带手机进法庭,我们不是当事人,所以我们不说话。好了,现在他们也不让律师带手机进法庭了。”现象,不过是时间早晚问题吧?可是,又有几个人真的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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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语法明

简介:法治情怀,心怀大众,一个职业法律人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