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建立仅供法院内部使用的案例库问题最近引起了众多关注和讨论。对于这些关注和讨论,笔者暂时不予任何评论。这里仅介绍一下国际法院在此领域的相关实践,或许可以给我们讨论相关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观察路径。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是联合国系统内的主要司法机关。作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有通过司法手段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义务与职责。
国际法院拥有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诉讼管辖权向国家开放,受理国家间的与国际法有关的任何争端。只要国家愿意,与国际法有关的争端均可提交国际法院审理与裁决。咨询管辖权则向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及获得授权的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开放,对于此类联合国机关或政府间国际组织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国际法院通过发表咨询意见为其提供相关国际法指引。
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咨询案件,能被提交到国际法院审理和裁决,实际上已经显示了其重要性,说明其都不是简单的问题,也并非不重要的问题。从诉讼案件的角度来看,相当部分案件涉及到国家间陆地领土的争议、海洋划界等的争议等,此类争议,无论是从其复杂性、敏感性还是重要性等角度来看,无疑很难有出其右者。
尽管如此,在案例公开方面,国际法院可谓是做到了极致,在现实层面,无论是其他国际性法庭还是国家法院,都很难发现比其做的更好者。
国际法院在案例上的公开特征,可以用全方位、全过程来概括,没有任何隐瞒,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在透明度上可谓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首先,从当事国的角度看,当事国提交的所有材料,在国际法院网站上都会公开。一个案件从提起诉讼,到全部书状的提交,再到口头听证阶段发言和提问的全部逐字记录,这些在国际法院的网站上全部是公开的,都可以“一览无余”。
其次,从国际法院自身的角度来看,从案例递交到审结,国际法院保证了自身活动过程的全部公开。无论是程序性命令还是实体性裁决,抑或是附带程序的进展等,国际法院都会全部公开。并且,但凡法官在任何阶段、任何程序中有自己的不同意见或个别意见等,此类意见同样也会一并公开。
最后,为了国家便利诉讼和学者研究等,国际法院还会尝试把同类个案放在一起,这样既便于更好地检索,也便于更好地进行类案研究。例如,但凡一个案件中有参加程序,国际法院会把类似参加程序的全部个案都建立“集体性”链接。
案件本身和审理过程的全透明和全公开,一方面能有效“屏蔽”国家试图做的任何“小动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国家对于通过国际法院有效解决争端的信任和信心,有利于国际法院自身权威的确立。或许正因如此,即使是涉及到领土争端此类可能是国家间最重要和最敏感的争端,也不断有国家将其提交国际法院审理和裁决,并使得此类争端成为国际法院审理的特别重要的争端类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