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万典律师接到一位南方何先生的电话咨询,这位何先生在电话里说:“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的土地是在30年前就是我爸以那个购买的方式买的,但是那个时候不能写买卖,只能写租,租的话他是2023年到期。现在这个土地我一直在开垦使用,但是村里要收回让我搬走,说是要转租给别人。”
93年4万多“购买”土地
律师问何先生,您父亲当初具体是怎样约定的?
何先生讲到:“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是1993年,我们这的粮食局收购粮食,收购办不成了土地可以给我们,相当于直接卖给个人这样子,我们签合同合同上不能写买卖只能写租,后来我们问说租3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怎么办,他们说到期之后我们要想继续使用就续租就行,不用再掏钱了,合同非常简单。
当时我们家门口一条公路直接到机场,我家距离机场4公里,那时候机场两边的路只是2000多一亩,但我们买的时候好像是比别人贵一倍,我们一共是12亩地,好像是一亩地交了3500元,总共四万多,一次性支付买断。我们算是招商引资来的,这些年本地的老百姓都非常欢迎我们,这一二十年也为当地解决了不少就业问题。”
律师接着问何先生,这块地现在被收走了吗?您之前是做什么的?
何先生告诉律师:“还没有收走,因为我在当地还算有点影响力。我们是2023年12月15号到期的,这些地我自己在做咖啡,还建了差不多有3000平米的厂房,今年我已经65岁了,我太太跟我讲,让我回老家去,没必要为了这个事在这边耗时耗力。
但是我在这里开了一个国际咖啡俱乐部,而且我还是我们这商会的理事,就相当于副会长了,我名声摆在这里,那你现在要赶我走我肯定是不行。
现在他们不敢强制赶我走,但是给我断水断电了,有些工作人员在协调的时候对我是非常不礼貌,不尊重我们这些前辈。
上个礼拜法院又给我打电话,说村委会让我搬走,法院没有给立案,问我愿不愿意协调。我说协调是可以的,不是我搬走不搬走的问题,这些年我父亲一直在办土地确权,但是他们就阻挠不给办,为了这个事情我也跑了好几次,疫情这几年一直盯着办,他们的意思是反正到时间我们要走,就不给办证。”
律师又问何先生:“当初签订合同还在吗?付了款之后有没有收据,现在你们不搬走有没有收到书面搬迁的文件?”
何先生讲道:“当初那个合同还在,不过很简单没什么约定,说让我们继续使用也是之前领导口头说的,以前法律意识浅,也没想着会发生现在的事情。如今他们给我们延期了,让我们今年8月30号之前搬走,要是不搬的话他们就找人清理干净。我现在打电话就是想找你们北京专门做土地这方面的律师来打这个官司。”
最后何先生和律师添加了联系方式,准备安排时间让律师去当地现场看看,到时候再调取一些当地的文件、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