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农夫和蛇的故事;
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刚刚20岁出头的张玮在上海音乐学院跟随一位陈老师学习声乐;
她感觉和这位陈老师特别投缘;
老人没有子女,张玮就感觉老人像自己的母亲一样,日常关照,彼此依赖。
当时陈老师住在学校分的15平米单人房中,厨房,卫生间都是和其他几户共用的;
而老师还有个弟弟也一同住在此;
张玮有心为老师改善一下居住环境。
2001年,张玮卖掉自己名下一套商品房,全款买下法华镇路一套125平米的房子,给陈老师和她弟弟居住;
考虑到老师看重户口,为了让他们住得安心,张玮决定让两位老师把户口也迁到房子里;
而为了老人能顺利迁户口,张玮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两人的名字。
2009年,陈老师的弟弟去世;
2023年,陈老师也去世了;
后事料理、墓地购买,都是张玮亲自操办;
全部后事办完后,张玮想要拿回这套房产,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于是联系了两位老人远在外地的两位外甥;
但俩外甥在继承了老人的上百万存款之后,却拒绝了张玮变更产证的要求。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好心没好报吗?
(2)
这种事情怎么说呢?
可能话说开了有些伤人,但是有些道理该说清楚还是要说;
学生出于好心买房给老师居住;
既然是购买大类资产,涉及法律权属问题,就要先想明白:
这套房屋是自愿赠与老师的,还是仅仅只是给老师居住?
如果是自愿赠与老师的,那就要明白,赠与别人的财产在赠与之后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而属于他人的财产,未来就会被继承人继承。
如果仅仅是让老师在有生之年有个体面的居住地,房屋权属还归自己;
那就有必要和老师也讲清楚一下,然后在法律层面要完善一下手续,通过公证或者协议方式,把权益明确一下;
如此就能避免后续各种麻烦。
再或者,既然张某对两位老人尽到了照顾养老的责任,而老人没有子女,仅有的两个外甥也只是几年过来看一眼,并未实质上的照顾;
那干脆老人出份遗嘱;
自己的所有遗产,都由张某继承;
这也能对抗别有用心的觊觎。
但估计这些问题,张玮并未认真考虑过。
(3)
而事情之所以变得复杂,之所以感觉好心没好报;
不是谁真的忘恩负义;
而只是法律权属没处理好,留有漏洞,才引发现在的纠纷。
看下来学生张某购买的这套房,登记了自己的名字和老师,以及老师弟弟的名字;
全程也并未做任何公证;
那么在法律层面,就视作张某将部分房屋权属赠与了两位老人。
既然是赠与的,那么老人过世之后,其继承人就有理由继承;
无论这个继承人是老人的子女或者外甥和侄子;
也无论这个继承人是否是合格的继承人;
这件事就存在了争议空间;
此时张某为自己喊冤叫屈,就太迟,太晚了。
一件事如果做的滴水不漏,不存在争议,没有漏洞可钻,人自然就会放弃不轨企图;
而如果一件事留有明显漏洞,作为普通人,天下熙熙攘攘为利来;
有利可图的事情,有可能获得的意外之财,不要白不要,傻瓜才不要;
这才是普通人的想法。
不要总说什么忘恩负义;
你的做法不明确,根本就理解不了你究竟想要什么;
每个人对事情的理解都会倾向于有利于自己;
所以,你觉得对方应该感恩,然后放弃对财产的索要;
而对方却认为自己继承财产理所当然;
最终只能交给法庭,让法官来判。
(4)
这类好心没好报的事情,也是一大部分空有善良而缺少决断者的通病;
只有好心,却忽视了风险,没能提前做好预防;
或者为了表现好心,该说的话却不好意思说;
导致事情到了最后,好心换来一场空,好心换来伤害,好心换来背叛。
仅仅责怪别人是没用的;
人性不会改变,在有利可图面前,每个人都会想方设法为自己谋利益;
哪怕是个善良好人,也不会甘心放弃,只要这个利益是有可能的。
怪别人没用,只能自己改变;
在好心的同时,要考虑后续风险;
提前为风险做出防范;
这才是正确做法。
如果是自己没意识到会发生风险,以为没关系;
那只是自己能力不足,自己的认知,自己的全盘驾驭能力不足以撑起这一片好心;
留给了别人可乘之机;
那就要为自己的认知不足支付高昂的账单。
做好人,要做真好人;
对能力,认知,智慧的要求是很高的;
一旦没有达到那个智慧高度,好心就会引来反噬;
这就是为什么有这么多好心没好报的事情;
别人的不良企图,都是自己的短板和弱点导致的。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