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万典律师接到山东省青岛市黄女士的电话咨询,黄女士接听电话后说:“您好我是山东青岛这边的,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拆迁的问题,你们是北京的执业律师吗?能帮我们打官司吗?”
律师回复到:“我们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专门做全国各地征地拆迁案件的,您可以先简单说说遇到什么情况了。”
黄女士说:“我们老家在黄岛这边,有一套房,是我婆婆的,已经拆完了,但是现在也没有给我婆婆安置。当初是二零一几年拆迁的,我们想要的是安置房,本来村里协商的是给我们一套房,但大队这些人后来又不给了,真的很矛盾。
然后我婆婆就一直没同意,我婆婆有个母亲99岁了,要是这老人一直在的话他们根本不敢拆。但是后来老人去世了还没出百日,他们就把我婆婆从屋里架出去,直接强拆了那个老房。”
律师问黄女士:“强拆具体是什么时间?您婆婆有没有和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否领取补偿款?”
黄女士告诉律师:“强拆这个事情早啦,是2013年11月份的一天大早上发生的,因为我们想要安置房,所以我婆婆就一直没签协议。结果强拆之后他们让我们去拿钱,对方直接打了一笔钱到我婆婆账户里,但这个钱我们没拿,这十多年根本没动过,我们连看都没看。”
听到这里律师问黄女士,那现在您的诉求是什么?黄女士说还是想要回迁安置房,所以才求助你们北京这边的律师。
万典律师给黄女士讲到:“首先,房屋是2013年11月份强拆的,按照法律规定起诉确认强拆违法的期限是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但现在都过去十多年了,起诉强拆肯定是超期了。
其次征收方象征性地把钱打到您婆婆账户里了,虽然相当于给你们补偿了,但实际上按照法定程序来讲,他们应当给您婆婆作出补偿决定书,还要让你们在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中自由选择补偿方式。他们这种直接打款的行为明显是剥夺了你们拆迁户的选择权。
不过好在您婆婆并没有动那笔补偿,那么咱们就可以向当时征收的区县级zf重新申请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到时再提起诉讼。”
后来关于案情律师又和黄女士沟通了一阵,据黄女士所讲,他们当时被拆的地方现在已经变成了影视产业园,但从拆迁开始黄女士等人都没有见到过征收方发布的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黄女士还告诉律师,他婆婆的房子大概有个七八十平,证件都有。关于都强拆十多年了为什么现在才选择找律师维权,黄女士并没有细说,律师也没再继续追问。
最后黄女士说现在没在家,等到时候回去和婆婆还有老公一块商量一下,看是否要委托律师介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