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革热的概念
典型的虫媒病毒,经蚊媒传播引起的急性虫媒传染病,感染后可导致隐性感染、登革热、登革出血热,典型临床表现为:起病急骤、高热、头痛、肌肉、骨关节剧烈酸痛、部分患者出现皮疹、出血倾向、淋巴结肿大、白细胞计数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二、登革热检测产品的欧盟监管要求
在欧盟IVDR根据常见预期用途分析属于Class C类,其预期目的适用IVDR中规则3b(用于检测是否在血液中存在某种高的或可疑的高传播风险的病原体)。
对比美国,其在FDA数据库使用的Product code为OZB、OSU、QCU,采取510(k)路径。
三、登革热的欧洲发病情况
世卫组织WHO研究表明,登革热在非洲、美洲、东地中海、东南亚区域均有超高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欧洲区域不属于地方病,其病例主要与旅行相关。
然而,自2010年以来欧洲不少国家(包括克罗地亚、法国、以色列、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等)都有本土病例报告,2018年欧洲向世卫组织报告总共2500例登革热病例(大多数病例来自德国、法国和英国),绝大部分为输入性,欧洲登革热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存在于不少南欧国家,且过去十年在更北和更西区域发现白纹伊蚊,该类蚊子具备冬季冬眠能力。2023年,欧洲区域已有13个国家发现白纹伊蚊,比起2013年的8国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
四、登革热诊断的科学有效性及当前技术水平
1.登革热检测根据待测物不同分为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
■病原学检测主要适用的急性期血液标本有:
·抗原检测:发病后6天内血液标本NS1抗原检出率高,适用于现场快速检测,可用于早期诊断。
·核酸检测:发病后6天内血液标本病毒核酸检出率高,可用于早期诊断,要求严格分区操作。
·病毒分离:发病后5天内血液标本病毒分离率较高,耗时长,不适于快速诊断。
■血清学检测主要适用发病5天后血液样本,但需注意可能与其他黄病毒感染发生交叉反应:
·血清特异性IgM抗体:ELISA、免疫层析等方法,适用于早期诊断,但单份标本不能确诊。
·血清特异性IgG抗体:ELISA、免疫荧光IFA、免疫层析等方法。患者恢复期血清IgG抗体阳转或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及以上升高可确诊。
·中和抗体:空斑减少中和实验、微量中和实验等方法,可用于分型,患者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阳转或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及以上升高可确诊。
2.登革热检测预期用途必须指定:分析物性质和目标(例:器械检测的DENIgM抗体或DEN NS-I抗原),指示测试的样品类型(血清)、测试将使用的临床指征、测试的特定人群。
预期用途必须说明:测试是定性、定量、半定量,并说明具体使用条件。
预期用途还必须说明:作为临床指征一部分该测试用于诊断个别患者(例:从登革热流行地区返回的症状患者)和/或用于流行病调查期间诊断个人。
IVDR认证过程中制造商必须清晰描述预期用途信息:
·器械设计用于检测的不同DEN血清型和菌株的身份(即菌株反应性);
·如何将测试结果用于辅助实验室鉴定症状患者临床标本中DENV抗原或抗体;
·登革热检测对象:疑似和临床诊断病例。
五、登革热诊断的分析性能及临床性能
■分析灵敏度Analytical Sensitivity
又称最低检测限LoD,针对目前欧盟IVDR认证推荐制造商依据EP标准实施。
■分析特异性Analytical Specificity
交叉反应Cross-Reactivity:制造商必须测试可引起发热疾病的病原体是否有潜在交叉反应,尤其必须研究以表征存在其他黄病毒抗体情况下的性能(如圣路易斯脑炎、西尼罗热、黄热病、日本脑炎、东方马脑炎及其他引起发热和皮疹症状的病毒和细菌。
对抗原交叉反应,同样的微生物必须在医学相关的病毒和细菌水平下检测。
用于交叉反应研究的病毒和细菌分离物的身份和滴度必须在测试前得到确认。
■干扰反应Interference
制造商必须对器械进行全面干扰研究,必须评估每种干扰物质的潜在最高浓度(最坏情况)。
建议参考CLSI文件“临床化学中的干扰试验”EP7-A2,以获取更多信息。
■精密度Precision
制造商必须进行试验内、试验间和批间精确度研究。
对无需仪器的定性试验(例如免疫层析试验或侧向流动装置),通常不必开展重复性研究。
■Cut-off值
如适用,制造商提交材料必须解释如何确定检测限值。
基于临床样本的中试研究受试者工作曲线(ROC)分析,根据相关灵敏度和特异性水平,选择合适的截止值,ROC分析的细节被包含于CLSI文件。
■临床性能Clinical Studies
样品采集方法可能因预期用途是作为特定个人的诊断辅助工具还是作为调查疑似登革热疫情爆发的辅助工具,而有所不同。
对个别患者的诊断,必须从预期用途人群(即具有与登革热或登革出血热一致症状和体征的患者)中前瞻性收集和测试样品。研究最好使用新鲜样本,但也可以使用前瞻性收集的存档样本作为补充。
如需使用前瞻性收集的剩余样本以评估器械,制造商必须证明样品冷冻或其他保存技术不会影响分析物稳定性,并采取适当措施用于识别和消除或减轻研究中所有偏差;
如需使用剩余样本评估测定法,制造商则必须确保样本并非选择性使用(即所有样本均已被测试);
如需同时测试新鲜样本和剩余样本,则应当分别分析两个样本组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