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2日,女子葛某带着女儿小花(化名)到自家工厂,看见丈夫的婚外情人赵某坐在丈夫车内,葛某与赵某在车上发生争吵,并相互厮打。小花拽开车门,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向赵某胸前等处刺扎多刀,赵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小花(化名)与毛某驾车将被害人黄某送至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叶律说法】
冲动是魔鬼。自己的父亲与婚外异性发生关系固然不对,但是要以冷静理智的方式解决,小花一时冲动持刀行凶,闹出人命,实在是令人遗憾。
那么小花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要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本案是由于日常生活矛盾引发的,而且发生在家庭中,案发时小花情绪激动,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自我控制意识,持刀捅刺赵某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帮自己的母亲出气,在赵某受伤后小花没有继续捅刺妻子,而是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可见小花并没有非法剥夺赵某生命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赵某的死亡结果超出了他的预料,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某某的犯罪动机卑鄙,犯罪后果严重,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终法院认为葛某伙同女儿到达案发现场,并先行与被害人发生厮打,属于共同故意伤害被害人,系共同犯罪,但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对其依法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小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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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局太不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