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辽宁男子因家庭琐事凌晨杀害哥哥一家六口

法律人叶某 2023-06-23 22:47:36

23日凌晨1时40分,辽宁省庄河市蓉花山镇政府东义村王岭屯发生凶杀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波 (男,53岁,庄河市蓉花山镇人)因家庭琐事将王某刚 (58岁,系王某波哥哥)一家6口杀害,其中被害人有哥嫂子、侄和侄媳妇,侄子两个孩子(最小7岁),目前王某波已经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叶律说法】

本身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出现家庭矛盾,可以协商解决,没必要行凶杀人,更不能殃及无辜的其他人。王某波的做法,实在是过于残忍。

对于动辄用刀捅人的突发事件,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往往是不确定的,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结果,均在行为人的故意之中,因此应当以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死亡结果发生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嫌疑人持刀捅刺他人,造成6人死亡的结果,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一般优先考虑判处死刑,存在义愤杀人、激情杀人、受嘱托杀人、防卫过当和被害人过错等较轻犯罪情节时,才不会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本案发生在亲属之间,由于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从这个角度说,犯罪嫌疑人王某波要被酌情从宽处罚,但是李某某杀害6人,犯罪后果十分严重,在正常情况下有可能要被判处死刑。《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除驾驶机动车犯罪外,附带民事诉讼不判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行。因此本案被害人家属不能主张高额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要求嫌疑人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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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叶某

简介: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