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凌晨猝死公司宿舍583天后认定工伤

发现之眼 2024-12-18 10:59:37

在冯婉婉眼中,丈夫蒋邓帅一直是个勤奋能干的人,他从农村逆风翻盘,顺利考入大学,曾经从事过保险行业,后又转行卖二手车。为了实现家庭的梦想,几年前他凭借个人的积蓄与贷款在郑州置办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每月需偿还超过6000元的房贷,冯婉婉一心期待着能早日全家搬进新房,享受安稳的生活。

然而,命运却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蒋邓帅,才33岁,令人悲痛地被发现在公司的宿舍中猝死。就在他离世的最后36小时内,他曾加班参加会议直到凌晨4点,然而由于他的死亡时间在凌晨3到4点之间,而且身处公司宿舍,地方人社局对此判定死因时认为“发病时不处于工作状态”,因此决定不予以工伤认定。

这一年来,冯婉婉为了丈夫的工伤认定忙碌奔波,然而房子的贷款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工程陷入停滞。原本平常而有序的家庭生活瞬间崩溃,冯婉婉两赴行政复议申请,均遭驳回,最终无奈提起行政诉讼。蒋邓帅的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再度讨论与争议。在当下“996”和“007”工作模式盛行的环境中,劳动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法律在这些规定框架内外能以多大程度关注人文关怀?

在丈夫离世后的第583天,冯婉婉终于收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这是她为此坚持不懈所换来的结果。

接到丈夫去世的通知那一刻,冯婉婉一度以为这是个可笑的恶作剧,随即挂断了电话。就在前一天的凌晨1点,他还在和她沟通,抱怨加班开会的疲惫。直到凌晨3点多,她起床给孩子喂奶时,看到丈夫发来的两个流泪的表情,心里忍不住回复:“不干了,不让人睡觉。”

“一个好好的活人,怎么会突然就没了?”冯婉婉回忆道,她的第一反应便是“不相信”。然而,丈夫公司不断打来的电话让她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那是2023年1月1日的早上9点,蒋邓帅的同事外出拜访客户时,寻找他的车钥匙,结果却发现他躺在宿舍床上,无论怎么呼喊都没有反应。随后,同事们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医院的病历记录下了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的情景,“观察胸廓无起伏,身体僵硬,尸斑可见,心电监护显示平直线,宣布死亡。”经过法医鉴定,蒋邓帅的死亡时间大致在1月1日凌晨3点至4点之间。

回顾当时的情况,事故其实早有征兆。2022年底,蒋邓帅与同事们接连感染了新冠病毒。12月29日,他和同学聊天时表示自己也感染了,感觉身体不适。30日上午,他外出拜访客户,下午5点多抽空去了一趟医院,病历显示“患者3小时前突发胸痛,持续性隐痛,伴随头晕”,经CT检查后被诊断为肺部感染,并开药带回家。

30日晚上8点45分,蒋邓帅所在的团队要求15分钟后开会,要求每个人都着正装、打领带,还要打开摄像头,会议结束时已经是31日的零点。随即又召开了一场会议,蒋邓帅对妻子冯婉婉吐槽,“这么晚了开流水账,真没必要。”31日凌晨3点多,他向妻子发送了两个流泪表情,并向朋友表达沮丧,“搞到4点真是难受。”朋友回应道:“你们也太拼了,白天还怎么工作?”

在元旦假期的第一天,蒋邓帅一直在忙碌地处理各项工作。他在31日早上8点56分与公司的物流司机通了超过3分钟的电话,随后又开始回复同事的信息,协调物流货运等事务。

中午时分,同事告诉他要去超市买菜并负责晚餐,“2荤菜,几个蔬菜,站长说的。”蒋邓帅在下午5点多才回复说:“我做不了,心口痛,快死掉了。”十个小时后,他便在公司宿舍中不幸去世。

此时,蒋邓帅入职牧原集团刚满一年。2022年1月初,33岁的他被派往位于杭州的服务站从事销售工作,加入了这家总部位于河南南阳的公司。牧原集团可谓是当地最大的企业之一,业务涵盖了生猪养殖、育种和饲料加工等多个领域。该公司的创始人曾撰写过一篇名为《拜猪文》的文章,成为牧原文化的重要象征,文中提到:“像猪一样,少算计,多奉献”,“让我们和猪一起,傻乎乎,乐呵呵,奉献自己”。

冯婉婉回忆起蒋邓帅入职后的生活,表示他们每周能进行一次视频通话的频率都很低。她常常听到丈夫提及,深夜甚至凌晨一两点仍在回复工作信息。儿子过百天时,她希望她的丈夫能够参与选择合影,蒋邓帅却回复说自己正在见客户,实在无法抽身。就在去世的半个月前,蒋邓帅和几位同事相继感染了新冠,作为站长的同事多次在工作群里强调:“发烧居家休息,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做任何事情!”“低烧的情况下也可以继续拜访客户。”

冯婉婉与她的公公急忙赶往杭州,她清晰记得当时牧原的一位法务人员与他们协商,表示公司将全力支持家属申请工伤死亡赔偿金。但提出的条件之一是,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媒体、网络等公开发表关于事件的言论。

处理完丧事后,冯婉婉将丈夫手机中的工作证据与聊天记录整理后发送给公司,牧原在2023年1月向南阳市内乡县人社局提交了工伤死亡认定申请。不过,由于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申请被退回。在补齐材料后,内乡县人社局于2023年6月正式受理了此申请。然而,冯婉婉并不知道,后来的情况会更加恶化。

法规的延伸

一个月后,冯婉婉收到了一份《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她感到难以理解。从工作记录来看,丈夫经常加班,而在事发前的两天刚去过医院,她回忆道:“他当时已经身体不适,回到家后马上就被要求通宵开会加班,按常理来说,公司的责任应当占很大一部分。”

于是,她找到了蒋邓帅的公司,希望公司能为她提出行政复议。“我对此一无所知,感觉公司在认定上的影响力一定会大于个人。”她还记得,当时公司一位代表直接问:“你想要多少钱?”这令冯婉婉一时愣住:“你问人命值多少钱,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在一次谈话的录音中,公司代表又提出了其他方案,表示为家属往返杭州的食宿交通费用和丧葬费合计6万元,公司能再额外提供5万元的抚恤金。此时,冯婉婉当即站起,质问道:“你随便在街上拉一个人,问他5万块可以吗?”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及用人单位如果对不予受理决定持异议,或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冯婉婉决定自己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帮助的律师同学协助她撰写复议稿。四个月后,2023年12月,冯婉婉仍旧收到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在该决定书中,人社局指出,蒋邓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款包括两种具体情形:第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身亡;第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急需送医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

内乡县人社局认为,蒋邓帅是在休息时的宿舍床上去世,且当日没有任何工作的迹象,“可见蒋邓帅发病时并不处于工作状态,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关于视同工伤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实施以来,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员工应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对于职工在工作时间及地点突然发生疾病而导致死亡的情形,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则较为复杂。医学上,确定死亡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非易事。

为此,第十五条第一项作出了相关补充,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欧运祥曾表示,“这是面向劳动者的保护性政策。”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一条款的适用引起了不少争议,例如,因疲劳加班而猝死的职工往往被排除在工伤认定之外,而48小时的时间限制也给职工家属带来了道德上的困扰。

在个别案例中,一些司法部门尝试对“病亡视同工伤”进行扩展适用。2017年的傅高木案与蒋邓帅案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傅高木在工地上感到不适,回到宿舍休息,直到同事下班时才被发现昏迷,事后医院诊断为心脏性猝死。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傅高木不符合法定工伤条件,他的妻子经过多次上诉,最终于2020年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赢得了诉讼,撤销了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重庆高院的判决书中指出,普通劳动者通常缺乏医学专业知识,要求职工在突发疾病时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不符合通常的实际情况。“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处于重症状态而暂时无法继续工作,之后选择就近休息以缓解症状,这一做法符合日常生活的逻辑,具有合理性。”最终,法院支持傅高木的死亡应被认定为“视同工伤”。

冯婉婉提到,牧原杭州站的办公地点位于一栋居民楼内,客厅作为办公区域,卧室则充当宿舍。而蒋邓帅的销售岗位采用不定时工作制,从工作群的信息来看,他常常在深夜甚至凌晨还在处理工作协调及开会加班。冯婉婉表示,丈夫的办公环境与住宿空间已无界限,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也交织在一起。

2023年1月,冯婉婉再次申请行政复议,然而在4月依旧遭到“不予认定工伤”的回应。在此期间,她将丈夫的遭遇在网上发表,引起了公司的关注,随后对方与她进行了新一轮的协商,提出可以支付40到45万的抚恤金。尽管冯婉婉一度考虑接受这一条件,以此放弃认定工伤的申请——毕竟这一过程已历时一年,她婆婆当时在情绪上受到很大冲击,无法独处,冯婉婉在离家100多公里的乡镇学校上班,时常需要驾驶着哭闹的孩子并兼顾复议和搜集提交证据的任务,“我感到精疲力竭,公公也认为不如就此打住,我们还得继续生活。”

然而在进一步的协商中,冯婉婉发现公司将补偿金额降至30万。她愤怒不已,认为公司出尔反尔,更何况此时她刚刚收到第二次行政复议的结果,对方显然认为她已经走投无路。冯婉婉也因此决意不再妥协,过去一年间,她自己学习撰写复议申请,查阅《工伤保险条例》,“我已经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和起初相比,我开始不怕与他们抗争。”

最终,在2023年4月,她将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县政府诉至内乡县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及县政府的复议维持决定,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冯婉婉回忆起当初申请时的心情,心中其实充满迷茫,没有一点把握。律师郝正新则记得第一次见到冯婉婉时的情景:“她和蒋邓帅的父亲面临巨大的压力,因为觉得与大企业对抗是不利的,其他亲属也认为不如通过协商解决,个人打官司肯定不会赢。”显而易见,冯婉婉的信心显得异常薄弱。

郝正新对此深有体会,她说道:“工伤认定案件整体上难度颇大,但在某些具体案例中又充满了不确定性。”她曾为一些外卖骑手代理工伤赔偿案,发现许多第三方配送公司没有与骑手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这使得工伤赔偿流程的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都无法实现。在偶尔成功的个案中,可能恰好遇上法律知识欠缺的配送商,“他们可能同样不知该请律师,也没有人给予指导,法庭上如实诉说所有情况,最终成功被判定成劳动关系。”

在代理冯婉婉的案件之前,郝正新也关注过一些类似案例,例如2021年,一家公司的23岁员工在凌晨一点离开办公室,结果在回家路上不幸去世。

类似的员工猝死事件屡屡发生,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年4月,一名在科技公司工作的员工,在下午6点于公司附近就餐时,突感身体不适而晕倒,经过抢救确认无效后宣布死亡。然而,其家属提交的工伤申请被拒绝。在6月,科大讯飞的一位38岁员工在早上7点于家中突发病症,救治无效后去世,家属前往公司要求工伤认定。同一天,另一家跨境电商公司的研发人员在公司突感不适,虽然迅速送医,但仍抢救无效去世。

在郝正新看来,蒋邓帅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核心在于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延伸适用。她提到,“过去的一些判例表明,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出现突发疾病,随后回宿舍休息期间猝死,只要能证明这两者之间有紧密的因果关联,就可以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的条件。”

郝正新对蒋邓帅生前的微信工作记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强调冯婉婉所整理的资料证据相当齐全。但她指出,这对家属来说较为困难,因冯婉婉并没有法律背景,部分重要信息容易被视作普通数据而被忽视。

经过仔细分析,郝正新发现蒋邓帅在12月31日那天开会直到凌晨四点,白天与数名客户频繁沟通,留下了很多工作痕迹。更重要的是,当天有同事催促蒋邓帅购买食材并准备晚餐,他在下午回复称“我做不了,心口痛,快死掉了”。这表明蒋邓帅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休息后不幸去世,死亡时间与其工作时间存在了直接的关联。

案件于今年7月16日正式开庭,随后在7月29日,冯婉婉收到了内乡县人社局发布的《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提到由于发现了新的证据材料,可能对蒋邓帅的工伤认定产生影响,因此该局将重新审查该案件。

冯婉婉在8月收到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中,记录着新的进展。参与采访的牧原内部人士透露,公司就新证据向人社局进行了报告,并让与蒋邓帅进行对话的同事详细说明经过,而在此前公司在工伤申请过程中的证据收集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冯婉婉常常反思,若能早点劝说丈夫离职,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出事之前,丈夫曾与她讨论,计划过完年就辞职,因为工作实在过于劳累。

在冯婉婉看来,丈夫总是能吃得苦,尽管身边的同事因工作强度过大而频频辞职,蒋邓帅却表示自己也已三十多岁,希望坚持努力,多挣一点钱。几年前,他在郑州购置了一套恒大的房产,工资发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偿还房贷。他心里期盼着能尽快将妻子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接到郑州。然而,就在去年,他所购买的应在交付的房子却因故停工。

众多困境交织,但唯一的好消息是,在8月7日,内乡县人社局重新做出了认定决定,确认蒋邓帅所受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标准,因此认定为工伤。

冯婉婉有些哽咽地说:“这件事结束后,我终于觉得对他还有所交待,终于为你争取到了。”

她表示,自己过去的生活平平淡淡,按照老实规矩读书、考大学,毕业后回到乡镇担任教师,日子简单,工作上也未曾有大风大浪。但是现在她已不再这样认为,经过这次事件,她明白了自己是享有权益的。即便工伤认定最终未能成功,她的态度依然坚毅,“这也不妨碍我们勇敢站出来。”

她回忆起前不久对自己社保缴交问题的质疑,过去她或许会犹豫不决,不敢提问,但这次她却勇敢地找到了校领导,要求了解自己真实的缴纳金额。她清楚地记得,在场的一位领导还对她嘲讽道,“你是不是告状告上瘾了?”而她毫不畏惧,回应道:“这是我的权利,我正在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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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18 14:30

    混账工伤条例!有你妹新证据![横脸笑]

发现之眼

简介:理性探寻如剖木,入木深处见根源。冰清玉洁,勤学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