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箫紫圜
编辑|梦入神机
英国是政治现代化道路的引领者。
1832年议会改革之前,“光荣革命”使英国从君主专制走向君主立宪制,贵族集体统治取代专制王权。
19世纪40年代,工业化高潮来临,新兴资产阶级经济实力迅速提升,推动政治改革运动逐步展开。
政治改革使资产阶级政治权利扩大英国在迈向大众民主政治进程中走上一条渐进、改革之路,使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不断扩大。
其具体原因在于:第一,工业化使社会上层贵族发生剧烈变化,摧毁了象征其经济基础的大地产制,使其经济优势逐渐丧失。
而工业革命后迅速崛起的新兴资产阶级获得了经济优势,壮大了中等阶级队伍,开始谋求政治权利与社会认可。
代表英国工业化另一面的社会下层阶级,包括工厂工人、手工工人等,经常失业,食不果腹,因此向资产阶级靠拢,跟随其步伐,期望能提出有利于社会救济和国家福利方面的政策。
第二,议会改革使资产阶级政治权利不断扩大。
19世纪30年代初资产阶级开始挑战上层贵族的政治特权,要求改变政治权力的格局扩大选举权,社会各界也主张改革“腐败的旧制度”。
在各阶层推动下,处于统治地位的贵族不得不做出让步,他们希望通过与上层中产阶级结盟,防范社会下层发动革命,因而被迫采取主动,自上而下的开始改革议会制度。
土地利益阶层依然占有优势地位,在下院代表超过400余人但影响力却在减小。
改革开始剥夺贵族的政治经济特权,资产阶级获得选举权,成为既有产又有权的阶层,增加了政治发言权。
然而,改革远未决定中产阶级将扮演什么角色,他们只是分享了部分政治权利,下层阶级更被排除在选举权之外。
随着资产阶级内部凝聚力不断增强,他们将自由主义作为其经济纲领展开斗争,发动政治运动。
首先将攻击矛头指向《谷物法》1838-1839年,在工商业资本家理查德·科布登和约翰·布赖特的组织领导下,“反谷物法同盟”运动蓬勃发展,反对贵族阶层的关税保护政策,提倡自由贸易,吸引了不少工厂主和工人群众参加活动。
反谷物法同盟逐渐壮大,中等阶级共同的阶级意识形成,实力上升。
1846年促英国资产阶级决定从议会大厅的后面走到前面,分享英国领导权,扩大政治影响力。
也取得了对抗土地贵族的优势,打击了土地贵族的经济特权。
但贵族仍握有国家领导权,继续通过议会选举巩固其影响力。
第一次议会改革在选举方面留下诸多问题,选举方式腐败、竞争选区的贿选现象多发许多选区候选人的提名权掌握在当地贵族手中,几乎不经过选举程序,加之公开投票制度所导致的暴力胁迫事件不时出现。
种种问题都表明贵族阶层不甘心分享自身特权,通过在选举中的一些“小动作”,企图进一步垄断国家政权。
这种行为激起了以资产阶级为首的中间阶层的不满,他们开始为自身利益奋战。
资产阶级鼓吹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成为这一时期最引人注目的话题,1852年议会发布声明,自由贸易政策成为基本国策,英国开始进入自由贸易鼎盛阶段。
1857年爆发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使中下层力量再次集结,推动议会改革进步展开,中产阶级联合工人阶级要求实现选举权的呼吁高涨。
在这种形势下,1864年、1865年分别成立“全国改革同盟”和“全国改革联盟”。
它们经常协同合作组织群众运动,自由党领袖格拉斯顿意识到扩大选举权的重要性,原本抵制改革的保守派为稳定政权,也着手制定改革方案。
最终于1867年8月通过迪斯雷利改革法案,开始第二次议会改革这次改革打破贵族在议会中的绝对控制,使下院阶级成分有了较大改变。
巴杰特指出1867年改革后,下议院核心由中等阶层构成,不再是贵族,其著名的政治家不再是继承祖上地产的人,而是那些或多或少的与新兴富有阶层保持密切联系的人。
资产阶级及其代表掌握了政治话语权,在政治舞台上扮演主角,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英国议会制度中的营私舞弊。尽管土地贵族再次让步,丧失了议会下院的优势,却依然把持上院。
请客、款待的行为频繁发生,使许多选举在醉酒和混乱中进行,同时发生针对人身、财产的暴力事件等,地方上也存在不当行为。
地主对选民施加压力从而影响选举结果以及选举权等问题,成为第三次议会改革的推动因素。
此外,激进派认为选民增加有利于实现改革自由党的政治目标,迎合工人阶级的利益以获得其支持。
保守派也认为改革可以重新分配议席,使政治朝着对其有利的方向发展。
1884年由自由党提出改革方案进行第三次议会改革,使城市和工业区得到更多席位,中等阶级在政府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成为主导力量。
政治改革进程深入展开,土地贵族已越来越不能操控议会选举,致使上院逐渐衰落、下院和内阁成分发生变化,资产阶级扩大了政治发言权。
1831年,新兴资产阶级在下院所占比例约为24%,1885年上升至38%。
到19世纪末,下院多数议员都是资产阶级及其代表选举出来的,贵族地主代表减少,多数贵族都是以资产阶级改革者身份进入内阁的。
两党中资产阶级成分不断增加,为争夺执政权展开竞争,孕育了政治腐败,而新兴资产阶级在英国各大工业城市网罗财富,成为地方的新利益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