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箫紫圜
编辑|梦入神机
在市场经济发展落后的农业社会,食物是最主要的消费品,大多数英国家庭都从事某些农业活动,如种植农作物、饲养牲畜等,从而为自己和家庭成员提供面包、膳食、饮品,甚至也会在家里或者依附家庭的车间从事制造业和手工艺活动。
家庭生产对于近代早期大多数英国人来说,家庭是生产的所在地,“去工作”也意味着呆在家里,对女性来说更是如此。
购买精美的服饰、餐具、家具等奢侈品可能要到市场上购买,但是诸如食物、基本的服饰等日常需求,很多情况下都是由女性在家庭内部生产所得,至少在英格兰很多农村地区便是如此。
至十七世纪初期,一些食品(例如蔬菜)几乎没有进入农村市场,大多都是自家生产所得。
饲养牲畜、种植农作物或食物酿造女性在管理家庭过程中要为自身和家庭成员提供各种物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为家庭准备必要的饮食,许多农村家庭都在自家的果园里种植瓜果蔬菜或者饲养家禽、牲畜,从而为家庭提供必要的食物。
尽管许多必需品能够从市场上买到,但是依然有许多物品需要在家庭中加工制作。这种情形不仅适用于农村,还适用于城镇地区。即使是在城镇,人们也期待女性可以为家庭制作面包和黄油、种植水果和蔬菜,有时还要屠杀牲畜,或者说至少要清洗家禽肉类。
不少人认为17世纪的英国,人们能够食用的食物是乏味的、平淡无奇或缺乏多样性。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普通市民已能够享用各式各样的水果、蔬菜、谷物和奶制品等。
不仅如此,人们还能食用各种肉制品,如家禽和鱼肉等肉类。
对于人们肉的消费情况的估算表明,中等阶层家庭几乎每天都要吃肉。
尤其是17世纪,家庭食用的肉类大多是源于家庭养殖的家禽或牲畜,如鸡、鸭、牛、羊、猪等。除了种植瓜果蔬菜和饲养牲畜,女性还会在家中酿造奶酪、制作面包等食物。
根据马克·奥文顿等人考察康沃尔郡和肯特郡财产清单可以发现,两郡在涉及酿造业、奶酪制造和食物保存的家庭所占比重很大,肯特郡的家庭制造黄油的比例甚至高达41%。
酿造业、制酪业和食物保存是两郡除了耕作之外最常见的活动,是17-18世纪早期家庭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1600年酿酒坊在肯特郡人的财产清单中出现的比例只有6%,到1700年增长到了40%。在肯特郡,女性工作方面的相关证据也可以体现出家庭生产物品的情况:87%的家庭涉及制酪业、77%涉及酿造、49%涉及烘焙。
大量农民家庭参与纺织、制酪业和食物保存,在酿造和烘焙中,上流社会中的家庭参与率更高。
英国各个郡涉及家庭制作食物的比例不尽相同,但是,英国各郡不同家庭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各种酿造业。
近代以来,家庭生产活动在为家庭提供生活必需品方面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这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人们的思想意识有很大的关系。
一方面,这一时期,人们家庭生产生活需要的物品受家庭经济状况和市场所限;另一方面,人们对市场上购买的物品质量的担忧,也使许多家庭偏爱于在自己家中生产制作,而不愿意到市场上购买。
这一时期,许多人认为家庭内部生产制作的食物和饮品在质量方面优于购买所得的物品。
例如,家庭酿造的啤酒和麦芽酒比市场购买的酒更加浓烈,市场上烘焙商人出售的面包很有可能掺假,自己烘烤的面包最好。
富裕的中上层家庭也不例外,许多有购买能力的家庭也会选择在家庭内部生产制作饮食需要的物品。
例如,爱丽丝·勒斯特兰奇的家庭中,啤酒酿造通常是在爱丽丝·勒斯特兰奇的监督下,由马车夫负责酿造。此外,爱丽丝·勒斯特兰奇家庭还会在大厅中烤制面包、在农场或其他庄园生产谷物、饲养牲畜为家庭提供培根和猪肉。
当时许多的日记作家都有种植水果和蔬菜的花园,不论任何职业、社会地位的人,都能生产出大量家庭需要的副产品。
如果女主人无法亲自制作,她们很有可能会雇佣女仆来完成。例如,1772年,伊丽莎白·沙克尔顿雇佣了5名女仆,负责制作黄油、烘焙、晚饭和挤奶等,按日给女仆结算工资结算。一些家庭女仆承担的任务有时也会由临时女仆来做。
家庭生产饮食物品的证据也可由女性从事的经济活动中体现出来。从女性留下的证据来看,女性作为生产和购买家庭所需物品的集合体,她们的生产活动主要集中于生产传统农产品,例如奶酪、家禽、水果、蔬菜和蜂蜜。
约翰·菲茨赫伯特在其书中列举了农村劳动妇女要干的活,包括簸糖、做麦芽、洗涮、晒草、收割,必要时帮丈夫装运粪车、拉犁、堆草、运谷;去市场出售黄油、奶酪、牛奶、蛋、母鸡、猪、鹅及各种谷物,购买家庭所需各类用品。
17-18世纪,家庭主妇被假定生活在一个农村家庭中,且能够熟练承担医疗、制酒、园艺、家禽饲养、制作黄油和奶酪、烤面包、酿造啤酒或啤酒、纺织和缝纫等方面的职责。
因此,英国家庭消费的物品中,很大程度上都是家庭生产制作所得。
制作布料或服饰女性通过纺织、缝纫等技能制作布料或服饰,是女性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1600-1750年间,虽然英国家庭中最主要的职业还是务农,但是,这一时期,英国大多数家庭都会生产诸如羊毛、亚麻、大麻、皮革等布料,为家庭成员提供各类服饰。
家庭生产制作服饰的情况极其常见,这与传统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定位密不可分。女性自幼便会被教授纺织、缝纫等方面的技能,以便日后可以为家庭提供衣料、服饰等物品。
对于年轻的女性来说,缝纫技能是她们接受正式教育或非正式教育的基础,且会贯穿女性的一生。除最贫穷家庭外,各阶层的女孩儿在早年便被教授缝纫、刺绣等技能,无论在她们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是否学习书本知识。
即使家庭中的女主人没有从事缝纫方面的工作,也会雇佣女仆为家庭提供基本的服饰需要。家庭中所有人都期望从家庭中获得衬衫、裙撑、睡袍、围巾、帽子等许多其他的装饰物。这些物品在市场、商店、流动商人处购得之前都是在家中由女性制作而成。
家庭中的女主人和女仆都会负责为所有家庭成员提供需要的布料和服饰,这是英国传统的日常生活方式。不同地区、乡村和城市,其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异。
17世纪的英国,羊毛依然是最重要的农产品,许多家庭中的女性和孩子通过纺织为家庭提供各种布料,尤其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北方地区。
英国南部的市场化水平高于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家庭需要的布料和服饰许多是购买所得。然而,市场化程度发展水平较低的北部地区,很大程度上都是家庭手工制作所得,包括用羊毛纺线、然后编织、染色,进而制成服饰。
即使到了18世纪,英国北部许多家庭依然会纺线、编织丝袜,或者支付佣金雇人编织亚麻布。
18世纪,英国北部地区基本的裁剪和缝纫技能在平民女性之间已很普遍,但是,她们通常是制作内衣和搭配饰物,而不是外套。然而,在一些犯罪记录中提及了大量平民女性为自己的家庭修剪、缝纫和修补衬衫、罩衫、围巾、围裙、帽子、连衣裙和衬裙等衣物。
伊登认为,除鞋帽外,北方地区几乎每一件服饰都是在家里全部或部分手工缝制的。他坚持认为北方平民家庭的特点是纺织亚麻和粗纺毛线,并将其编织和染色,然后将其制成服装,如大衣。
在英格兰北部的刑事案件中,经常提到家庭妇女纺线、编织继而做成服饰供当地的家庭使用。
如果一个家庭的女性不能裁剪和缝纫内衣和饰物,无论什么原因,都要雇佣其他女性去做这项工作,这将是家庭女仆的责任。
女人在纺织上的本领,是为了加强她们作为女士与称职妻子的声望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从原材料的准备(如纺纱)到纺织,再到做成衣服,服装的制作在许多世纪以来都是由女性来完成的。
针线活曾一度被认为是女性分内之事,不适合男性去做。雇佣裁缝与在家庭中自己制作服饰并不矛盾,因为家庭自制服饰中,最有可能制作的是各种刺绣和亚麻布的内衣、衬衫和罩衫。
包括上流社会在内的女性,她们都被期望擅长简单的缝补,可以为桌布做褶边,为家庭成员制作亚麻内衣,为自己制作围裙。
1774年,托马斯·韦斯特在作品中指出,“在人类的记忆中,每个家庭都为自己制作服饰”。1794年,威廉·哈钦森谈及18世纪中期卡莱尔的居民时提及多数人们的服饰依然是由自己纺织制成。
1800年,约翰·豪斯曼在作品中这样描述坎波兰人:“几乎所有人都是小型制造商,乡村中很少有人不会自己纺织亚麻和粗纺毛织物、纺织和编织自己用的丝袜。”
家庭内部制作服饰的情形不仅仅局限于中下层,一些上流社会的贵妇有时也会亲自制作参加一些高档宴会或舞会所需要的服饰。
例如,德拉尼太太提及她亲自设计并制作的丝质宫廷服就是她最伟大的杰作,不仅如此,她还经常在吃过晚饭之后为邻近的穷苦人士制作衬衫和连衣裙,并指出那是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17世纪的英国,已不再完全是传统男耕女织单一的乡村社会,但是,纺线和编织依然持续着。大多数的纺线是家庭手工业,主要由家庭中的女性和孩子从事。然而,她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为自己制作衣服,还是为了不断扩大的国内外市场。
尤其是18世纪,英国中产阶层人数和比例有了大大增加,中等阶层家庭中女性的家庭责任由生产家庭需要的物品向管理家庭转变。当家庭内部生产的物品超出家庭需要时,女性也会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金钱,购买一些新奇时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