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箫紫圜
编辑|梦入神机
在伊斯兰教初期,阿拉伯麦瓦利的经济情况具体是怎样的呢?
麦瓦利的来源组成是很多样的,他们的从业情况、经济收入差异很大,需要更细致的讨论。被强迫缴纳重税的说法缺乏严谨,应考虑到相关事件发生的背景和条件;麦瓦利无法参加军队、不能获得年俸的说法值得商榷;历史确有记载麦瓦利将士领取年俸的案例,而麦瓦利参军被拒、不得年俸的事件是发生在某些区域的、有特定原因的事件,不可片面地解读。
人丁税伊斯兰教规定,所有的穆斯林不论入教先后,均无需缴纳人丁税,需缴纳天课和土地税。
年金名单上的阿拉伯人只缴纳一种税率很低的土地税“什一税”,字面意为十分之一。
人丁税是阿拉伯人仿照波斯人和拜占庭人建立的一种税收,是萨珊贵族和地主要求底层人民缴纳的一种税。
它的合法性来源于《古兰经》忏悔章:“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依照自己的能力,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
缴纳人丁税后,伊斯兰之家的穆斯林征服者为非穆斯林臣民依法提供保护。
人丁税的征收对象是非穆斯林男性成年公民,孩童、妇女、老人、乞丐无需缴纳。据载,欧麦尔向新臣民征收“阶梯型”的人丁税:富裕者8迪尔汗,中产4迪尔汗,穷人征收2个迪尔汗。
因此,叙利亚、埃及的人民对阿拉伯人的军事征服并无激烈反抗,他们甚至欢迎新统治者的到来——因为难以负担拜占庭施加的重税。
对原波斯萨珊王朝的普通民众而言,阿拉伯人的到来并未改变原社会秩序,只是更换了一个收税的领导人罢了。
尤其是波斯籍的手工业者和艺术家们,对旧宗教的依恋较少。他们在琐罗亚斯德教里被认为是不洁的、下等的,他们痛恨萨珊王朝的压迫和腐败,对新的宗教怀有热情。
从公元8世纪起,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徒大批改宗伊斯兰教。
一个在布哈拉的阿拉伯将军甚至为改宗者发放大量钱财。
这些改宗者对伊斯兰教天堂、地狱、世界末日、灵魂审判等教义都非常熟悉,认为伊斯兰教并不陌生,而且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他们很轻易地就从琐罗亚斯德教改宗伊斯兰教。
新的宗教允许有经人参军、享有比原有宗教更多的自由。当然有些人也受到一些限制。(不允许公开崇拜、修建新的宗教场所、和穆斯林通婚、着特殊服饰等)。
在可以保留原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的基础上,换一个更加简单、轻赋税的政府,何乐而不为。
但在经济方面,看似简单的税务条例在各地实难简单地“一刀切”实施,尤其是麦瓦利的人丁税问题。
经济危机迫使哈里发向麦瓦利征收人丁税在起先的两百年里,阿拉伯人并不热衷于说服他族入教。原著民被允许继续耕种土地,他们保持原宗教信仰并缴纳一定量的人丁税获得保护,阿拉伯人由此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
一个人如果加入伊斯兰教,原来需要向国家缴纳自己收入的50-80%即降为10%,这对于非穆斯林极具诱惑力。
伊斯兰早期,大量的麦瓦利因此动机加入伊斯兰教,以缴纳天课代替人丁税,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
但是,这种状况影响了帝国的国库收入。
征服放缓、停止后,外部财政收入明显减少,同时,大量吉米人入教成为麦瓦利,国内税收急剧缩水。
据载,因埃及科普特人(信基督教)的改宗,使奥斯曼至穆阿维叶年间(644—680年)征自埃及的税收减少了一半。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区域(伊拉克、伊朗)的麦瓦利被强迫缴纳人丁税。
阿卜杜·马利克迫于财政压力,重新考虑叙利亚、杰纪拉、摩苏尔的人统计以上几个地方的人口和每丁税标准。
他命令铎哈克年收支,最终决定每户人家不分贫富,需每年缴纳4第纳尔人丁税。伊拉克总督哈查只强令辖地(今伊拉克和伊朗)所有麦瓦利和吉米人一样缴纳人丁税,引发了当地人民的强烈反抗。
此外,阿卜杜·马利克写信给埃及总督——他的兄弟阿卜杜·阿齐兹,让他在埃及同样收取麦瓦利的人丁税,因遭到后者拒绝未能实行。
当时,伊本·哈吉尔向埃及总督阿卜杜·阿齐兹谏言道“埃米尔啊!我祈求真主保佑你。如果您在埃及始施此策(要求麦瓦利纳人丁税),真主啊,吉米人中的修行者(因为他们的信仰)缴纳人丁税,(但)怎能将此税施于他们之中已经皈依伊斯兰的人呢?”
自此,吉米人中的修道士开始缴纳人丁税,额度为1第纳尔。哈里发和总督们以麦瓦利的奴隶来源为人丁税新政策寻求合法性,他们声称“伊斯兰不免除奴隶的税务”。
在穆赫塔尔给予麾下麦瓦利将士同等待遇时,本·拉巴阿抱怨到“你支持我们的麦瓦利,他们是真主赐予我们的战利品,这些领土都是我们的战利品,我们释放了他们,期望他们回报和感恩。”
从根本上说,对麦瓦利施加人丁税是为增加税收、缓解国家经济危机的无奈之举、必要之举。
据载,自7世纪末,帝国的经济危机愈演愈烈。
瓦利德·本·阿卜杜(705-714)执政的第二个十年里,埃及出现经济危机,亚齐德·本·阿卜杜·马利克执政时期,非洲出现经济危机,希沙姆执政后期,呼罗珊出现经济危机。
哈里发们都采用了和哈查只的办法—征收麦瓦利的人丁税,来解救财政危机。
这个措施对阿拉伯人和麦瓦利似乎都有影响。亚齐兹·本·阿比·穆斯林担任非洲地方长官时,实施了哈查只的税收政策,阿拉伯人和麦瓦利们奋起反抗将其杀死,后自立长官。
他们在给大马士革的信件中写到“我们忠诚服从,但亚齐兹·本·阿比·穆斯林强加于我们真主不喜悦的、穆斯林不喜悦的。于是我们杀了他,并将你的代理人归还。”
值得一提的是,哈里发欧麦尔二世进行了积极的经济改革,终止了麦瓦利的人丁税,豁免了吉米人之中僧侣、老人的人丁税。
他颁布的《欧麦尔法令》规定:土地的土地税和所有主的身份无关,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土地所有者缴纳相同的土地税,相当于土地的租金。除此之外,穆斯林(阿拉伯人和麦瓦利)都需缴纳什一税。
哈里发伊本·希沙姆锐意革新,免除了新入教穆斯林的人丁税,不豁免土地税。
即不允许将缴纳土地税的土地转变为缴纳更少税务的“什一税”土地。
但当时各省区中非阿拉伯的穆斯林,即主要的土地所有者,却认为这样的税制很不公平。
不久后呼罗珊陷入经济困境。
以上两位哈里发的税制改革暂时减轻了某些区域麦瓦利的经济压力,但可惜都为时短暂。政权交接至下一任哈里发时,税务政策很快又回到原来的情况。
各地对麦瓦利的税制不统一哈里发国家没有统一的人丁税征收标准,各地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分别实施可行方案,征税的方法也不一致。
欧麦尔时期的人丁税是2、4、8个第纳尔,埃及总督阿穆尔实施每人每年2第纳尔的人丁税,阿卜杜·马利克时期某些省区为4个第纳尔,后来阿拔斯时期的人丁税也有1、2、4个第纳尔几个档位。
在埃及,人丁税是向个人征收,在呼罗珊和中亚地区,税收总额由征服者和土著地主(底格罕)、部落首领们一揽子定制。
虽然所属农民入教后理论上无需缴人丁税,但在群体应缴总数不变的前提下,个体无法获得真正的税务豁免。
地主和首领们巧立名目设立各项不符合教规的税种,将群体所交税额保持在入教前的水平,免去麦瓦利的人丁税失去实际意义。
此外,法治的不规范滋生腐败。在巴赫拉姆掌管呼罗珊祆教徒税务期间,(由于地方官员腐败)有近8万新穆斯林缴纳人丁税,而有8万吉米人却不缴纳。
呼罗珊的最后一任总督(纳斯尔)尝试修正,但为时已晚。
纳斯尔担任呼罗珊总督期间,有三万穆斯林被非法地征了税,有八万非穆斯林则免了税。
自欧麦尔建立人丁税以来,它的收取就没有一套清晰的制度。
因此,一些近代研究中认为阿拉伯人强迫麦瓦利缴纳重税(土地税和人丁税)的说法是不严谨的。
麦瓦利地主们和阿拉伯统治者签订协议,享有富足生活。
在伊历第二个百年里,一些省区中的麦瓦利被责令缴纳人丁税和其他税务,应考虑到,此举是为解决国家财政危机、控制迪万的收支平衡、保障年金发放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