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大发了!”江西一男子为了凑28.8万彩礼借债20万,婚后妻子要买车被男子拒绝,妻子竟起诉离婚,妻子:窝囊废,

瞬间沉醉 2024-12-19 15:30:33

婚姻是爱情与责任的结合,但当物质条件成为婚姻的核心矛盾时,爱情往往变得脆弱不堪。江西一名男子刘勇为了凑齐28.8万元的高额彩礼,不惜背上20万元债务,与妻子李婷结婚。然而,婚后妻子提出购买高端轿车的要求,刘勇因经济压力巨大无力满足,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01 案件回顾

刘勇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家庭条件一般,收入也并不高。2022年底,通过相亲,他认识了来自小城市的李婷。李婷性格独立,生活要求较高,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在相识不久后,李婷的家人提出了一项让刘勇感到巨大压力的要求:彩礼28.8万元。这一金额远远超出了刘勇的经济承受能力,但为了能够迎娶李婷,刘勇不得不四处借钱。他向亲朋好友借了近10万元,又通过信用卡和网络贷款借了10万元,总算凑齐了这笔巨款。

婚后,刘勇和李婷的生活并不轻松。为了支付彩礼,刘勇已经负债累累,婚后生活开销也捉襟见肘。李婷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却并未因此降低。她认为,刘勇既然能够承担高额彩礼,就应该有能力为她购买一辆汽车

面对妻子的要求,刘勇感到力不从心。他的工资不仅要偿还债务,还需要支付日常生活开销,根本无力承担买车的费用。每次谈到买车问题,刘勇总是以“等经济条件好一些再说”来搪塞,但李婷并不满意。她认为,丈夫没有能力满足她的基本需求,甚至多次在争吵中用“窝囊废”来形容刘勇。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李婷忍无可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她在庭上表示,刘勇无法为她提供想要的生活,连一辆车都买不起,根本没有能力让婚姻继续下去。刘勇则在法庭上控诉,李婷对他的经济状况缺乏理解,过于追求物质生活,忽视了婚姻中的情感和责任。

02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规定,彩礼作为婚姻习俗的一部分,其性质属于赠与行为,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了彩礼返还的适用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履行家庭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03 深刻教训

法院在审理后作出以下判决:

1、准予双方离婚。法院认为,夫妻双方矛盾已不可调和,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已无意义。

2、彩礼不予返还。法院认定,刘勇和李婷已共同生活,彩礼属于赠与性质,不符合返还条件。

高额彩礼和物质追求可能成为婚姻的“绊脚石”,爱情的基础也因此变得岌岌可危。在面对婚姻中的经济问题时,我们应如何平衡情感与物质?在现代社会,婚姻是否还需要以彩礼作为前提?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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