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同一老板控制a和b俩公司(母子,不是总分公司),互相资金拆借,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两种方式
2..贷款服务,不视同销售,进项税,可以抵扣。
我要贷款服务,企业对企业之间已经不存在无偿提供服务了,那我就是贷款,所以贷款服务就不属于视同销售,一个销项没有。
第二进项税,如果属于贷款服务,进项税已经不在那里边,抛出去了,所以我可以抵扣,OK,第一个您根本没跟我说什么时间实现,怎么实现,万一现在我已经什么样,你看我怎么做。
3..两个公司都是同一个老板的,肯定是关联方,
4..有四种情况
1..AB有偿,直接有偿,给利息,还款放在26年1月1日后,不视同销售,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2..AB有偿,归还时间:2026年12月31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对方借:财务费用。我方贷:利息收入或应计利息)
3..AB无偿,归还时间:2025年12月31日。视同销售,交增值税,不可抵扣
4..AB无偿,归还时间:2026年12月31日,不视同销售,但企业所得税呢,如果a的钱从银行借来的,借给b,不收利息,财务费用。不能列支,进项税不能抵扣,所得税不能扣除。
5..综上,所以第二种方法是最好的。
6..增值税在利息上没有上限,只有所得税,如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所得税前不让扣除,但增值税上没有明确说,没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