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裁判文书公开度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你更应该重视裁判案例的重要性,未来的趋势难以预测。针对已经公开的裁判案例,值得你认真研究。有当事人反映,官方查询网站他已经进不去了,意思是律师才能进去。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律师查询的专门网站,当事人更是无法使用。
在当事人能查到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注意:
一、类案检索区域的重点:
1、优先查最高法的类案
但大概率你是查不到的,一是最高法公布的案例本身就不多,二是最高法公布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很少见的案子或超疑难杂症。
2、其次查你所在的省的省高院的类案
但你找到的概率也不大,公布的本身就不多,而且涉及到省的案子,本身一审可能就是中院,意味着案件本身就是大额或特殊情况的案子,这种案子本身也不多。
3、然后查你所在的地方的法院的类案,特别是你这个法院的
你很大概率能查到你所在的地方的法院的类案,除非你的案件极少见(特别是案由也少见的),你认真看下,有利的类案大概率出现,你选存在有利部分且其他部分至少没有对你不利的类案。
二、类案检索方法的重点:
1、除上述1和2,则优先查询只有一审的。因为这种案件,基本都是一审后没后续的。即这种案子更具有终结性、参考性。
2、查询关键词,一定是围绕案由、争议点、案件涉及的专有名词来进行的。
3、优先查询近期的,一个2015年的案件和一个2020年的案件,其他因素类似的情况下,肯定是2020年的参考价值更高,更尤其是两案对某法律适用的年代性不同的(法律变化了)。
如有具体案件,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