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当事人,都是希望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即使时间稍微慢点,但是实质结果有利也行。但现实当中,即使翻案,这个时间大多数也不是短暂的,都需要大量的时间,这种迟到不是一般的迟到。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正义不应该迟到。
人生短暂,正义这种人类的核心价值之一,如果被严重延误,那么其该有的意义会大量丧失,期间影响的事情更是难以估计。正义的本身,就应该是及时的公平。否则人都没了、物都变了、时间没了、环境变了,那正义来了,意义还有这么大吗,其目标感还会强吗。这种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伤害,是无价的、不可弥补的。
比如一个无罪的人被拘留,长时间不审理,后即使确认无罪,那么丧失自由的这段时间,算什么。如果一个案件错误裁判,导致败诉方维权N年才翻案,那么期间的损失,怎么弥补。
真的希望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情况下,案件办理速度要加快,程序空转、反反复复等时间浪费的情况不要再存在。
如有具体案件,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