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用来证明事实的,而事实是在某个时间段内发生的,那么事发时的证据如果对己方有利,如果取得了,那这种证据是对己方最有利的。
事发时的证据的效力最强,真实感、完整感最强,但取得却不一定最简单,原因:
1、事发突然,没有监控、证人缺失
其实构成纠纷的事情,很多都是突发事件,那么如果当时没有证据,确实是个麻烦事。
2、事发了,后来才发现,期间证据产生了变化
比如证据原件已经扔掉了、被损坏;比如证人已经离开现场,找不到了;比如证据发生变化了,比如物品变质、变型。
3、存在这个证据,但取得困难
特别是你后来才发现可能有这个证据,然后想去取证,但证据不在那了,或证据的调取难度变高了。
而关于证据收集,越早越好,及时思考、及时收集,不要拖时间。
如有具体案件,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