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法销售商品房翰汇律师提诉确认地方住建局违法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 2025-04-09 17:23:02

在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自治州某市的房地产市场上,当地某开发商抛出了极具诱惑的诱饵。他们向众多消费者许诺丰厚的返利,吸引了 41 位业主的目光。在利益的驱使下,这 41 位业主纷纷购买了该开发商名下的项目,并与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

之后,在开发商的引导下,业主们又与上海某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地下商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每一年返租的具体金额以及收购条款,看似为业主们的投资提供了多重保障。业主们满心欢喜,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稳赚不赔的投资之路。

然而,当该项目竣工,41 位业主满怀期待地进入验收环节时,残酷的现实却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他们头上。所谓的商铺根本无法找到具体位置,更令人绝望的是,这些商铺无法办理独立产权,实际上就是名副其实的虚拟商铺。业主们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面对这一情况,41 位业主并没有选择沉默。他们多次主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各种方式维权。在漫长的维权过程中,2019 年,他们通过民事诉讼,成功达成了部分矛盾的调解。但令人遗憾的是,过户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如同一块大石头,沉甸甸地压在业主们的心头。

时光流转,到了 2023 年,41 位业主并未放弃,他们决定再次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经过慎重考虑,他们共同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张帆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维权。

张帆律师正式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深知,要想成功为业主们维权,必须掌握充分的证据。除了委托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外,张帆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调取了案涉项目的大量资料。经过对案涉材料的逐一仔细确认,并进行实地踏查后,张帆律师发现,本案中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分割拆零销售、变相售后包租或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

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以及过往案例的处理经验,张帆律师迅速为 41 位委托人制定了专属的维权计划。考虑到此前当地住建局已介入民事诉讼调解的事实,为了更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张帆律师决定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州住建局直接提起履职申请,请求其对某市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2023 年 4 月 20 日,张帆律师收到了州住建局作出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告知书》。告知书中表明,州住建局对于案涉开发商不具有查处职责,其已在三日内将相关材料转办至案发地市住建局,并附上了案件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此后,张帆律师按照州住建局提供的联系方式,积极与市住建局进行联系,然而,始终未能获得对方的处理结果。

出于为委托人权益考量的职业责任感,张帆律师果断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请确认市住建局不予处理的行为违法。

2024 年 2 月 2 日,这个委托人翘首以盼的开庭之日终于到来。庭审过程中,市住建局多次强调,其已于 2019 年就本案中涉及双方的民事纠纷问题进行了调解处理,双方早已达成合意。市住建局认为,原告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二次信访举报,案涉项目也早已于 2018 年至 2023 年持续办理有关房屋产权手续,原告收到通知后承诺自己办理却未曾办理,以此要求确认案涉开发商的违法事实不成立。并且,市住建局声称经 2023 年 4 月受理调查后,并未发现案涉开发商存在违法销售事实,要求驳回委托人的诉求。

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证言证词后,当地法院经过审慎判断,认为本案中州住建局已充分告知了市住建局转办案件的处理方式及处理要求,市住建局仅向州住建局作出答复,却无故不向委托人作出答复,这种行为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最终,综合裁定市住建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法定职责。这一判决结果,为 41 位业主的维权之路带来了新的希望,张帆律师也表示将继续跟进案件后续进展,确保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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