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汇律师助力当事人信息公开维权案:打破不公,追求正义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 2025-04-14 17:17:10

在 2022 年 8 月 25 日,姚某出于对所购商品房项目情况的关切,慎重地以邮寄方式向市住建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他满心期待能借此了解自己所购房产项目的具体细节,包括项目资金监管、预售许可等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保障他的购房权益至关重要。

当地市住建局在 2022 年 8 月 28 日顺利收到了姚某的申请。然而,直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住建局才作出《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在这份答复中,住建局向姚某公开了部分信息,如案涉资金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并将答复书以及相关公开材料以邮寄方式送达给了姚某的委托代理律师李宁宁。

但姚某对这份答复书却难以认同。在仔细研究答复内容后,他发现住建局认定部分申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而不予公开,这一决定让他深感疑惑与不满。姚某认为,自己有权知晓项目的全面情况,住建局不应随意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关键信息。于是,姚某毅然决定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李宁宁律师代理其维权,并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李宁宁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在申请信息公开的范畴内,对于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有着严格的评判标准。在本案中,市住建局在作出案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而不予公开的决定时,既未进行严格审查,也未遵循法定程序征询第三方意见,这种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更为关键的是,李宁宁律师还发现,在另外的信息公开案件中,针对同样的申请内容,市住建局却予以公开。但在姚某的案件里却未公开,这一差别对待的情况,无疑让姚某遭受了不公平待遇。

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李宁宁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住建局行为的违法性与不合理性。而法院在经过严谨的审理后,认同了李宁宁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市住建局在处理姚某的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提交案涉信息征求第三人意见的书面材料,也未能提供案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的相关证据。基于此,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市住建局作出的关于案涉信息的答复内容,并责令其重新作出答复。

这一案件的 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姚某的合法权益,也为信息公开领域的规范执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它提醒着相关部门,在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而李宁宁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也再次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关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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