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低估了人性,
也不要高估了人性。
一个人会做出什么,
没有上限,
也没有下限。

20年前,在小县城开服装店的朋友们大都有这样的记忆:为了进货,大家往往会搭乘凌晨四五点发往省城或者其他大城市服装批发市场的大巴,这种大巴全程一般两三个小时,天亮刚好到达,进完货,再花两三个小时赶回来,把新货摆好,在店里挂起来,也就是十一二点的样子,这个时候,正是服装店一天营业的开始。
在那个年代,这种凌晨拉客的大巴,多数都是私人承包的,一般一两点钟,车主就会在车站或者固定的上车点停车拉客,等到上了一多半的客,车主就会发车。沿途还会拉一些散客,等大巴真正出了城,车上不仅坐满了,有时候还需要加一些小板凳。
这种大巴,基本上都没有安全检查,大家为生活奔波,也不像现在有着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
其实,那个时代,还是有很多悲剧发生的,只是因为当时的资讯不够发达,我们都相对生活在一个或大或小的茧里,我们不知道,便以为世界是安然无恙的。
2005年12月23日凌晨三四点的河南小城鄢陵,在一辆即将发往省城郑州的大巴上,就发生过一起当地人记忆深刻,外界却少有人知的惨烈大案。

那是一个被人性的恶所充斥的阴冷时刻。
这一天凌晨两点,同往常一样,车主(兼司机)苏红皋将他那辆车牌号为豫K22286的宇通牌大巴停在了鄢陵县安陵镇主城区的中心十字街口,按照以往的经验,要等两个小时左右,大巴才会上到一多半的客,在等待大巴上客的这段时间,苏红皋有时候在车上,有时候则会返回不远处的家里,补一会儿觉。
苏红皋这一天觉得没有休息好,在车上待了一会儿,便跟售票员打了声招呼,回家补觉去了。
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里,大巴车上一切如常,大部分人上了车之后就靠在座位上打起了瞌睡。三点过后,售票员看到了美好的一幕,有个男人温柔地将妻子送上车,下车的时候还特意关心妻子,冷不冷,饿不饿。妻子也很关心丈夫,在车上坐下来之后,她就催促丈夫赶紧回家再睡一会儿,她说自己又不是第一次坐车去郑州进货,根本不用送的。
售票员注意到,这个男人下车之后,还回头望了两次,之后才消失在不远处的一条巷子里。
男人的这个举动让售票员不禁感慨,这个女人真是嫁了个好丈夫,天气这么冷,有人关心,她的心里一定暖暖的,真让人羡慕。
售票员打量着别人的幸福,打发着凌晨无聊的时光。
3点30分左右,有个年轻人提着一个编织袋上了车。将编织袋放在前排的一个座位底下,这个年轻人对售票员说,我去厕所方便一下,等我一下。
售票员说,不着急,还有十来分钟才发车呢。
说话间,售票员注意到这个行色匆匆的年轻人,脖子上系着一条白围巾。
将目光从这个系白围巾的年轻人身上收回来后,售票员看了看表,又点了点车上的人数,一共14人,可以勉强发车了。
售票员刚要说,没买票的赶紧把票买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轰”的一声巨响,大巴车内突然爆起一个巨大的火球,瞬间将整个车厢都吞噬了进去。
苏红皋每次回家补觉,都会上一个3点40分的闹钟,但这一天,剧烈的爆炸声取代了闹铃声。
被这剧烈的爆炸声惊醒之后,苏红皋有种不祥之感,他冲出家门,朝大巴的方向奔去,结果半道就看见,自家的大巴已燃起熊熊大火,将整个清晨照映成了可怕的暗红色。
“完了!完了!”
苏红皋一边痛苦绝望地自语,一边试图拿水桶去救火。
但是,他的这个举动是徒劳的,愈燃愈烈的大火根本不容他靠近。
苏红皋还算镇定,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后,他先是拨打了119火警电话,紧跟着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鄢陵县消防中队接到火警后很快赶到现场,经过六支高压水枪的持续喷射,30分钟后火势得到控制,45分钟后大火被完全扑灭。
当时,现场弥漫着刺鼻难闻的气味,现场焦黑一片,惨不忍睹。
除了那个系白围巾的年轻人上厕所躲过一劫,车上包括售票员,一共14人,其中,11人被烧死在车厢内,只有3人逃出车厢,幸免遇难,但也被烧成了重伤,其中就包括售票员。

鄢陵县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惨剧,为了避免老百姓产生恐慌情绪,影响城区交通,爆燃现场被快速清理干净,那辆已被烧成残骸的大巴被原封不动地运到了附近的空地,进行封闭保存。大巴车上已被烧得面目全非的遗体,则被送往许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由市局的法医用DAN检测技术验明死者身份。
在城区中心街口,一辆接客大巴在凌晨发生如此强度的大爆炸,这究竟是重大安全事故,还是刑事案件?
这是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
如果是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是谁,爆炸是怎样产生的,这些关键问题,都要通过现场调查清楚?如果是刑事案件,那就是有人蓄意制造了爆炸,犯罪嫌疑人是谁,在不在车上,他携带的是什么类型的炸弹,炸弹是怎么引爆的,这些都是必须搞清楚的关键所在。
老刑警们都知道,很多时候,爆炸案是最难定性以及侦办的,尤其是爆炸剧烈的案子,因为爆炸之后,所有的证据都被炸碎,烧成灰烬了,而从灰烬中寻找还原真相,是一项极其困难的工作,不仅需要专业技术,更需要博闻多识、擘肌分理的超强能力。
在当时,由于大巴车内所有的东西都已烧成灰烬或者灰块,在短时间内,许昌警方没能提取到有效的证据,因此案件的性质无法确定下来。
但是,大家都有一个朴素的倾向性判断,认为是有人携带违禁的易燃易爆品上了车,由于处置不当,引发了爆炸,案件属于重大安全事故。
由于案情重大棘手,许昌市公安局通过河南省公安厅向公安部求援,请求部里派专家来鄢陵指导办案。

在当年,地方上发生类似鄢陵县的这种大爆炸案,公安部往往会派出首席刑侦专家,有着“刑侦八虎”之首美誉的乌国庆。乌老办案,重现场,强逻辑,被视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他往往能通过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证据,通过严谨高妙的逻辑推理,排除层层障碍干扰,快速还原案件真相。
在赶往鄢陵的途中,时年69岁的乌国庆已仔细看过了许昌市公安局发来的案情通报以及现场火调勘查的结果,凭借多年的经验,未到鄢陵,他已有了直觉判断,这起案子不像是由意外引起的安全事故,因为爆炸的强度很大,车上一共14人,死了11个,这种确定要命的爆炸程度,很多时候都不是意外或者巧合。
12月23日下午,乌国庆赶到鄢陵,虽然爆炸现场已经清理完毕,但落地之后乌国庆还是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这是乌国庆的办案习惯,或者说是信条,“现场!现场!还是现场!”只有用心感受现场,才能触摸到案件真相。
到了爆炸现场,经过仔细勘查,确认现场没有线索残留后,乌国庆感受着现场的气氛,爆炸发生在凌晨3点多,天还没亮,如果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报复社会,不可能选择这个时间点。这个时间点很特殊,如果是刑事案件,爆炸的动机多半是冲着某个人去的。
一起爆炸案,是不是刑事案件,在确定炸点之后,最为关键的就是看在现场能不能检测出炸药成分,搜寻到引爆方式的证据。
带着这个强烈的目的,紧接着,乌国庆来到停放大巴残骸的地点,并且登了上去。
在乌国庆眼中,这起爆炸案虽然惨烈,但办案条件并不算太差,在别人眼中,车厢内已经尽是灰烬了,但在乌国庆眼中,这些灰烬的底下,极可能还有没燃尽的证据。
越是狼藉的现场,越需要精细的勘查。
这是乌国庆另一条现场勘查的原则。

在乌国庆的提议下,专案组迅速将大巴残骸的车厢网格化,然后把每一个网格内的残留物,完整地平移到铺满塑料布的平地上。
这些准备工作做完,接下来就是在这一格一格的格子里,“掘地三尺”,用筛子一点点筛,寻找灰烬底下的证据,一旦有所发现,立即登记标号,然后送去检测。
做这项工作,侦查员不仅要敏锐,而且要“火眼金睛”。
很快,有一个筛查小组在灰烬中发现了一小块经过燃烧的塑料残片,经查验,乌国庆判断这是一只塑料壳保温壶的壶底部分。
这个保温壶是装什么用的?是大巴车上的,还是有人带上车的?
为了搞清楚这些问题,侦查员随即将这块塑料残片送往许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理化检验,与此同时,另一组侦查员找到了车主苏红皋,询问大巴车上是否备有塑料保温壶。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爆炸大巴上没有备过塑料保温壶;这块塑料残片上被检测出汽油成分。
也就是说,有人带着一只装有汽油的塑料保温壶上了这辆大巴车。
塑料保温壶具有一定的伪装效果,而且这个塑料保温壶被带上车的时候,一定是盖着盖子的,这就意味着乱丢火柴、烟头之类的不当行为很难将其点燃,很大的可能,它是被引燃引爆的。

分析到这里,现场能不能找到炸弹残片,就成了关键。
乌国庆注视着现场,不多久,另一个筛查小组在灰烬中发现了一块条状小铁片,这块小铁片很不起眼,却引起了乌国庆的格外关注。
因为搞过很多重大爆炸案,乌国庆对各种定时爆炸装置非常熟悉,通过仔细端详这块小铁片,乌国庆认为这块小铁片很可能是石英钟上的零件。
拿着这块小铁片,乌国庆对围在身边的侦查员说:“从我的经验判断,这块小铁片,像是石英钟上的零件,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是大巴车某个部件上的东西。如果它是石英钟上的,在废墟中一定还能找到很多类似的铁片,如果这个石英钟不是大巴车上自带的,而是有人带上了车,对它的残片进行理化检验,只要检测出火药成分,那它就不是普通的石英钟,而是犯罪嫌疑人制造的定时爆炸装置。”
乌国庆的这番话,既是现场分析,也是工作指导。
通过询问大巴车主苏红皋,专案组很快明确一点,大巴车上没有石英钟。
紧接着,负责不同格子的筛查小组,陆陆续续地发现了40余块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金属残片,将这些金属残片组合到一起,指向性非常明确,它们确实来自一部石英钟,而非大巴车。
就在专案组为此深吸一口气的时候,理化检验的结果很快也出来了,在这些金属残片上,不仅检测出了汽油残留,而且检测出了黑火药的成分。
以前,大家只是听说乌国庆有多厉害,现在,亲眼看到他上手案子,仅凭一块小铁片就断定了案子性质,大家这才深切地感受到公安部首席刑侦专家的分量有多重。
乌国庆厉害就厉害在这里,很多时候,无须看到关键证据的全貌,只要有冰山一角,凭借精准的逻辑推理能力,他就能还原出案情背后的真相。

然而,就这起爆炸案而言,要想将案件性质正式确定下来,仅凭这些零碎的金属残片以及“大师级”的推理,还是远远不够的。简而言之,推理需要可行性验证,案子定性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乌国庆搞爆炸模拟还原,也是国内顶级水平。
根据现场发现的金属残片,乌国庆首先在市场上找到了相同牌子的石英钟、电池,然后再加上汽油和黑火药,一个模拟的爆炸装置很快就被还原出来。
第一次试验,石英钟的电路没能成功接通;经过调整改进,第二次试验,电路接通了但未能成功引爆;第三次,在电路专家的协助下,这个由石英钟定时的爆炸装置终于被成功引爆。
至此,12·23鄢陵县长途汽车爆炸案被正式定性为一起人为实施的特大刑事案件。

在随后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乌国庆对专案组做了重要发言——
这个案子,首先可以将自杀式爆炸排除掉,因为现场是石英钟定时引爆,自杀式爆炸通常都是直接引爆,这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在死者或者伤者中间。
就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而言,犯罪嫌疑人放炸弹的时间段是可以确定的,也就是案发的那个凌晨,犯罪嫌疑人将炸弹带上了车,然后下车离开了。通过现场勘查,我们可以确定,炸点就在车厢前部的某个位置,现在我们有3名幸存者,他们是否目击了犯罪嫌疑人带炸弹上车的过程,这一点需要尽快明确,如果3名幸存者中有目击证人,那么犯罪嫌疑人的面貌特征就容易刻画了。
犯罪嫌疑人制造这起爆炸案,目的在于报复他人,要么他与车主有矛盾,要么他与车上的14个人有矛盾。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送定时炸弹上车,他肯定会尽量避开要报复的人,不然的话,很容易引起怀疑。而大巴车的空间就那么一点,想避开很难,这就让我想到了一种可能,送炸弹上车的人未必就是这个案子的主谋,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有可能不是一个人做的。
另外还有一点,通过模拟爆炸,我们发现,这个电引爆的定时炸弹,结构非常专业,没有相当的电工知识是做不出来的,这是犯罪嫌疑人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在接下来的排查甄别过程中,一定要抓住这一点。
专案组组长,时任许昌市公安局局长的翟化夫听了,请乌国庆对接下来的侦办工作做进一步的具体指导。翟化夫说,乌老,案子的有些情况,我在这里先向您汇报一下,根据尸检结果,11名死者都是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气体导致的窒息死亡,其中5名是男性,6名是女性,最大的43岁,最小的刚满18岁。3名幸存者中,有一名是大巴车上的售票员,经过抢救,刚刚脱离危险,估计很快就可以问话。接下来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排查工作,我们是否可以集中力量,重点围绕车主以及车上的14个人展开?
乌国庆说,这是一个方向,还有另一个方向也要注意,犯罪嫌疑人将定时炸弹送上车后,在爆炸发生之前,他很可能在附近逗留,做这种案子一般都有一个共同心理,要亲眼看到爆炸效果,所以围绕爆炸中心,针对附近区域的排查也要重视,争取找到有价值的目击证人。

排查工作开始后,车主苏红皋讲述的一些情况首先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据苏红皋透露,鄢陵到郑州的这条线,平时争客源争得比较凶,案发前一天,他还跟这条线上的“靳老大”发生过肢体冲突,除此之外,他再想不出在县里跟什么人有矛盾,至于仇家,更是不可能。
同行抢客源,进而结仇,以致实施报复,毁车杀人,在犯罪逻辑上,这是说得通的。
于是专案组迅速将苏红皋口中的“靳老大”列为重点调查对象。
面对专案组的问询,靳老大状态很平稳,他并不否定跟苏红皋存在矛盾冲突,但要说为了这点事就去炸车杀人,那就是冤枉好人了。
专案组问靳老大,案发时,你在哪里?
靳老大说,23号一整夜我都在修理厂修车,修理厂的老板可以为我作证,他那里有维修记录。
专案组随即找到靳老大所说的那家修理厂,经过调查取证,最终确认靳老大说的是事实,案发时,他并不在现场。
但依据乌国庆的推断,靳老大与苏红皋相熟,如果他要报复,他不可能露面去送炸弹,况且两人头天刚刚发生冲突,这就更不可能了。因此,靳老大虽然提供了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但并不能排除嫌疑,从某种程度上讲,因为提供了不在场证据,他的嫌疑反而加重了。
基于此,专案组仔细调查了靳老大近期的通话记录以及社会关系,尤其是通话记录,专案组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近三个月以来,除了与家人通话,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联系乘客。再通过走访,专案组进一步发现,靳老大这个人的口碑还是不错的,更主要的一点,他本人不懂电工,在他身边也找不出有能力制造定时炸弹的人。
靳老大的嫌疑被基本排除后,专案组的排查重点随即转移到大巴车上的14个人身上。

由于大巴车上的这14人,除了售票员,基本上都是当天去郑州进货的,家属对此很清楚,所以爆炸案发生后,认尸过程进展的很顺利,11具尸体很快就被认领确认了下来。
论刑侦排查,14个人的范围,并不算大,就在专案组围绕这14个人逐一展开调查的时候,幸存下来刚刚度过危险期的售票员,她所讲述的一个细节,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售票员说,爆炸发生前,有个系白围巾的年轻人,提了一个怪怪的编织袋上车,将编织袋放在前排的一个座位底下,他就下车上厕所去了,接着,爆炸就发生了。
经售票员确定,编织袋所放的位置正是爆炸案的中心炸点,这个系白围巾的年轻人就是送炸弹上车的人。
得到这条线索,乌国庆要求专案组,马上对爆炸发生的附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犯罪嫌疑人系白围巾,特征明显,天气又那么冷,爆炸发生后,如果他在附近观察爆炸效果,他不可能在大街上逗留,多半会在室内,旅馆、网吧,这些地方重点查。
案子越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意味往往越浓烈。
就在专案组深入走访爆炸案附近的旅馆、网吧时,12月16日,鄢陵县人民医院爆炸案遇难者遗体认领处突然传来一个消息,有个中年大叔,来找自己侄子的遗体。
这位中年大叔声称,他的侄子叫梁明磊,12月23日凌晨出门,说是去郑州帮女朋友进货,到现在都三天了,始终没有回家。算他出门去郑州的时间,多半就是坐上了发生爆炸的那班车,他的父母担心儿子,这两天都病倒了,所以拜托他来看看,有没有侄子的遗体。
得知这个消息,专案组感觉有些诧异,11具尸体已经全部被认领,遇难者中根本没有一个叫“梁明磊”的人,这个自称是“梁明磊叔叔”的人,看上去并不像撒谎的样子,况且这种事情也没必要撒谎。那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梁明磊的家里人听错了,要么就是梁明磊撒了谎。
乌国庆很重视这个叫“梁明磊”的人。
听了大家的看法,他说,这个叫梁明磊的说要去郑州帮女朋友进货,3点多钟的这趟车发生了爆炸,他没有赶上,这也是有可能的,并不能说明他的家里人听错了,或者他撒了谎。我觉得不正常的是,县城发生了这么大的爆炸案,家人里认为他上了这趟车,事实上他没上,这种情况下,不管他要干什么,去哪里,最起码要给家里报个平安。如果是一天没消息,还能理解,但是两天、三天,还没有消息,这就不正常了。什么情况能让他失踪三天,音信全无呢?
乌国庆的心中其实是有答案的,但他没有讲出来,而是要求专案组立即去深挖这个叫“梁明磊”的人。

据梁明磊的叔叔讲,梁明磊时年23岁,又名梁朋磊,家住鄢陵县安陵镇于寨大队石庄村,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
据梁明磊的朋友讲,梁明磊脾气暴躁,行事鲁莽,喜欢赌博,最近经常向周围朋友借钱,感觉手头很紧。
据梁明磊的女朋友讲,12月22日晚上,她跟梁明磊见过面,梁明磊说这两天要去郑州帮她进货,本钱由他出。临出门时,她亲手将一条白围巾系到了他的脖子上。
白围巾!
当这条线索蹦出来时,大家心头一惊,难道这个梁明磊就是送炸弹上车的人!
就在大家觉得案情出现重大突破的时候,调查爆炸案附近旅馆、网吧的侦查员也查到了有价值的线索,据一位旅馆老板娘反映,12月22日晚上,有个系白围巾的年轻人在她的旅馆里开了房,当时他没有提供身份证,23日早上退的房。
侦查员查看了该男子开的房间,发现窗户正对着案发中心现场。
这再一次验证了乌国庆的推断,犯罪嫌疑人将炸弹送上车后,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在附近旅馆的房间里观察了爆炸效果。

案情推进到这里,专案组再次召开了案情分析会。
有侦查员首先发言,毫无疑问,梁明磊就是那个系白围巾的年轻人,他就是将定时炸弹送上车的犯罪嫌疑人,接下来,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这个人。
有侦查员接着分析,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梁明磊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他并不具备制造定时炸弹的能力,这就意味着两种可能,一是他找人做了炸弹,二是他只是送炸弹的人,制造炸弹的才是这起爆炸案的主谋,根据乌老的推断,我倾向于后一种。
这个时候,有侦查员发出了疑问,现在,这个叫梁明磊的人失踪了,难道说他是畏罪潜逃了?
有侦查员说,如果梁明磊脑子不是太笨的话,即便是畏罪潜逃,他至少会向家里报个平安,另外,从他22号对家里人还有女朋友讲的那些话来看,似乎他并没有跑的打算。这就让我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他的失踪并不是畏罪潜逃,而是遭人灭了口。
这位侦查员的分析,让现场的气氛瞬间紧张了起来。
乌国庆向这位侦查员投去欣赏的目光,继而说道,我们办案子,有时候就是要大胆的推断,然后小心的验证。现在有一点是明确的,这个案子不是一个人做的,接下来我们最紧要的任务,就是通过这个叫梁明磊的犯罪嫌疑人,挖出他的同谋。只要同谋到案,梁明磊失踪的真相自然会浮出水面。
有侦查员问,接下来我们应该从哪里查起?
乌国庆说,首先查梁明磊的通话记录,其次就是近期他都去过哪里,见过什么人。如果运气足够好的话,梁明磊很可能在爆炸发生后给这个同谋打电话。还有一点,梁明磊出问题,多半在案发后24小时之内,甚至更短的时间,如果不是直接见面,他们之间肯定通过电话。
在这个环节,乌国庆再次上演了他的“神”级推断。
通过调看梁明磊的通话记录,专案组发现爆炸案发生后,梁明磊跟一个叫何世亚的人联系过,不仅如此,在案发前几天,两人还留有频繁的通话记录。
初步调查何世亚,专案组惊呆了。
时年32岁的何世亚,居然是此次爆炸案遇难者之一雷某的丈夫,而且在认领雷某遗体时,何世亚表现得极为悲痛和激动,一再要求警方尽快抓到凶手,为她老婆报仇。

人性的恶,有时候是深不见底的。
但要说何世亚是幕后真凶,大家还是很难接受的。
据初步调查,何世亚家境颇为殷实,名下不仅有面粉加工厂、饲料厂,还有一些小型加工作坊。无论是邻里还是厂里的员工,都说何世亚为人和善,人缘不错,婚姻也很幸福,老婆是有目共睹的贤惠。
有老邻居说,何世亚混得好是有原因的,他的老父亲就是一个不错的人,从小他的家教就很严,现在他对老父亲都是言听计从的,他说这是孝顺。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去杀妻呢?
但是,23号凌晨4点左右,梁明磊的那个电话又难以解释。
为了探究真相,专案组决心正面接触何世亚。
在专案组面前,何世亚显得非常悲伤,他说,那天他本不想让妻子去进货的,但妻子坚持要去,没想到把妻子送上车,竟然成了永别。
侦查员问,23号凌晨,你接过电话没有?
何世亚想了想,随口说道,我想起来了,梁明磊给我打过一个电话。
侦查员问,凌晨三四点,他给你打电话干嘛?
何世亚说,他欠我一笔钱,前些天我催账催的紧了些,他打电话跟我讲,这事弄的他睡不着,让我宽限他两天,他正在想办法。我当时还说,这个人怎么这样,凌晨三四点打电话。
这个回答,虽然有些牵强,但也说的过去。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何世亚的电话响了。侦查员注意到,何世亚看到电话号码,犹豫了片刻,这才把电话接起来,电话那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何世亚简单说了几句话,就匆匆挂断了电话,似有掩饰之意。

侦查员敏锐地捕捉到这个不寻常的细节,待何世亚离开后,随即对这个电话进行追踪。
这个电话果然有名堂。
与何世亚通电话的这个女人,姓王,多年前丧夫,与何世亚有暧昧关系。为了进一步掌握相关情况,专案组秘密传唤了王某,在刻意营造的压力下,王某很快承认她与何世亚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她曾为何世亚多次堕胎,何世亚一再向她保证,肯定会跟雷某离婚,然后娶她。
自古奸情出命案。
何世亚“一切都好”的画皮被揭穿后,专案组认为何世亚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对他展开深入调查。
很快,专案组掌握了三条重要线索:一、何世亚过去当过电工,精通小五金及小家电维修,他具备制造定时炸弹的能力;二、在何世亚家中,专案组搜出一个笔记本,上面详细记载了炸药配方;三、案发前一天,有村民亲眼看到何世亚提着一个编织袋钻进自家屋后的小树林。
这些线索,每一条都可以在何世亚的身上打上犯罪嫌疑人的烙印。
2006年1月2日,专案组决定再度传唤何世亚。
一开始,专案组就采取了攻心战术,抓住一点,单刀直入地问,何世亚,12月22日下午,你提着一个编织袋进小树林干什么?
何世亚故作镇定地回答,我去捡小树枝去了。
专案组当即拆穿了他的谎言,怒斥道,何世亚,这个谎言不要再说了,你手里的那个编织袋,12月23日凌晨三点30分被梁明磊送上了那辆大巴车,真是惊天动地啊。
听到“惊天动地”这四个字,何世亚像遭到电击一样,顿时露出惊慌的神情。
半个小时后,何世亚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最终承认自己指使梁明磊在豫K22286客车上安放定时炸弹炸死妻子雷某的犯罪事实。

何世亚供述:2005年12月22日,他提的那个编织袋里装的是做好的定时炸弹,钻进小树林后,他把炸弹交给了正在等他的梁明磊。
12月23日凌晨,为了确保妻子雷某上了那辆车,他特意将妻子送上车。梁明磊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定时炸弹送上了车,然后以上厕所为由,下车躲进附近的小旅馆房间,观察爆炸效果。
炸弹被成功引爆后,梁明磊打电话告诉他,车上的人必死无疑。
为了让梁明磊帮自己做这件事,他承诺事成之后给梁明磊一万块钱的报酬。
第二天一早,梁明磊来拿钱,他却生出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于是以付报酬为由,将梁明磊引到偏僻的小树林,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钢管将对方砸死,随后将尸体扔进了一口机井中,钢管扔进了附近的一条小河里。
专案组问何世亚,你的日子不错,为什么要对妻子下这样的毒手?
在何世亚的笔录中,有这样一段独白:
“我从小就受到父亲的约束,渴望自由,和雷某结婚我是不高兴的,但父母相中了她,为了让父母满意,我也只能和她结婚。婚后,我根本感受不到妻子带来的温暖,和她生活在一起,反而让我又增加了一根绳索,使我感到压抑。”
人性一旦发生扭曲,竟如此地可怕!
专案组又问何世亚,你为什么要选梁明磊帮你做这件事?
何世亚说,他很缺钱,好利用,另外,我觉得这个人不合群,认识的人不多,方便事成之后灭口。现在想起来,事情坏就坏在这里,我不该这么歹毒的。
专案组最后问何世亚,你现在后悔吗?
何世亚说,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铁皮玩具,畸形的欲望就是背后的发条,它把我拧的很紧,直到现在,我都无力后悔,事情败露了,只觉得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