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件艰难的事,
用八分力气,
你可能无功而返。
用十二分力气,
你会创造奇迹。
1981年5月27日,天气阴沉。
这一天上午,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松江县支行泗泾营业所门口突然停满了一辆辆蓝白相间的警车、吉普车、摩托车,无声而闪烁的警灯,打破了县城往日的宁静,好奇的人们不约而同地一边驻足围观,一边窃窃私语。
“银行出了啥事体?”
“不会有人被杀了吧!”
“没有杀人,是银行被抢了。”
“不是银行被抢,是银行被偷了。”
“哎呦,命不要了,哪来的小偷,介大胆子。”
“听说是银行里的金库被盗了,损失老大了。”
“这年月,银行晚上没有人值班吗?听说银行金库都有自动报警器呀!”
“鬼晓得。弄不好是里面的人偷的,监守自盗。”
“现在的人,胆子比过去大多了,捉牢又是一个枪毙鬼。”
······
就在人们围在银行门口,七嘴八舌,高声议论,肆意猜测的时候,素有“江南名探”称号的上海公安局治安处副处长端木宏峪,已经带队投入了现场勘查。
营业所的领导告诉端木宏峪,他们营业所几十年来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26号晚上,两名值班人员思想太麻痹,竟然忘了打开自动报警器的开关。
端木宏峪听了,叫来那两位值班人员,问了一个问题,昨晚你们一点动静没有听到吗?
两位值班人员显然还没有从紧张震惊的情绪中缓过神来,其中一位值班人员声音有些颤抖地说,昨晚下大雨,我和小张早早地就睡了,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审视与案情关联的形形色色的各种人,找出疑点,发现破绽,是一名刑警的基本修炼。端木宏峪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两位值班人员,他认为两人的表情是真实的,既没有蓄谋隐瞒,也没有刻意伪装,也就是说,两人与外人勾结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有了这个初步的判断,端木宏峪开始仔细地“过”现场。
现场经过银行工作人员清点,金库被盗现金七万两千五百余元,这是解放以来上海郊县银行发生的极为罕见的特大盗窃案。
在现场勘查中,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罪犯极可能是带手套作案,唯一留在现场的痕迹是局部和片断的带有水迹的模压底皮鞋鞋印。侦查员告诉端木宏峪,昨晚松江县在午夜过后,开始下大雨,一直下到了次日清晨,依据现场留有的水迹鞋印痕迹,可以判断出罪犯的作案时间应该在午夜到天亮之间。
另外,罪犯留在现场的水迹鞋印特征明显。这双鞋印,左脚后跟有四个孔,右脚后跟有三个孔,这些脚后跟的小孔散留在现场,呈“左四右三”状。把局部和片断鞋印并串到一起,可以基本确定,罪犯作案时穿的是一双26.5公分的皮鞋。
端木宏峪问正在现场进行勘查的痕迹专家,根据现场痕迹,能否还原罪犯作案过程?
痕迹专家说,通过被撬的门锁以及在门框上发现的脚印分析判断,罪犯首先从银行后门的围墙上翻墙入院,然后卸下了办公室后门气窗玻璃,爬进了室内,接着又用旋凿等作案工具撬开了金库头道门司必灵锁,最后破坏二道门挂锁锁芯,潜入金库,实施盗窃。
端木宏峪办案,非常看重现场勘查之后的案情分析会,在他看来,这不仅是理清办案思路必不可少的一环,更是一种至关重要的头脑碰撞。
端木宏峪曾经说过,头脑碰撞所擦出的火花,能够照见黑暗里的罪恶。
这句话的内涵,只有多了解端木宏峪办案的过程,才能深刻的体会。
在5月27日晚上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端木宏峪首先表达了一个观点,当现场证据很少时,我们应该格外注重细节。这个案子,确定办案方向,找准着力点,至关重要。
说完,端木宏峪让大家畅所欲言。
有侦查员认为,从罪犯的作案过程看,这起盗案非常符合“准而不乱”的内盗特点,银行办公室没有翻动,目标直接对准了金库。如果是内盗的话,无外乎两种可能,一种是银行内部人员作案,另一种就是熟悉银行的人作案,比如罪犯认识银行内部人员,通过银行内部人员了解到了银行金库的情况。
这个看法,看似很有经验,其实是有逻辑漏洞的。
有侦查员就提出来,这起案子,看似符合“准而不乱”的内盗特点,但是,对银行内部的情况,罪犯其实是既熟悉又不太熟悉。说到不太熟悉,这里有个关键点,那就是银行装有自动报警开关。银行内部人员,或者银行内部人员的亲属朋友,在知道银行装有自动报警开关的前提下,他们不可能铤而走险。除非一种情况,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有能力、有条件关闭自动报警开关,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案情分析到这里,有侦查员提出疑问,是否能够完全排除两名银行值班人员作案或者里外勾结作案的可能?
有侦查员分析说,据我们了解,两名银行值班人员,平常关系一般,他们不可能合伙作案,另外,他们自案发以来,也没有离开现场,如果是他们作案,盗窃的赃款怎么藏,这一点也能否定他们合伙作案的可能。至于里外勾结作案,在逻辑上也是不能成立的。第一、值班人员是两个人,即便一个人故意不开自动报警开关,但是他无法要求另一个人也不去开;第二、如果是里外勾结,罪犯应该把自动报警开关的线路弄断,而不是把开关关上,这样暴露的痕迹太重了,在只有两名值班人员能够关掉开关的前提下,等于不打自招。
内盗以及里外勾结的可能性被排除后,接下来,案情分析聚焦到了罪犯来自哪里,这一最关键的问题上。
有侦查员认为,罪犯是外来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泗泾是交通枢纽,公路四通八达,在80年代初,镇上外来人口猛增,而且成分复杂,各种小摊子,应有尽有。更关键的一点,泗泾镇不远就是青东劳教农场,这就有一种可能,劳教人员刑满释放后做了这起案子,然后携赃款逃窜了。
这种观点,听上去有一定道理,但另有一些侦查员认为这种观点与现场细节不符。
持异议的侦查员特别强调了一点,案发当晚是雨天,罪犯脚穿皮鞋,但现场水迹鞋印却没有带一点点泥土,这说明罪犯没有经过大田泥路,不是家在镇上,就是在镇上有落脚点。这一点,基本上排除了外来流窜作案的可能。
各种观点摆在桌面上,接下来,最考验的是指挥员。
端木宏峪深知一点,对一起没有明显罪证、现场线索单一的特大盗窃案而言,侦破工作的方向一旦有误,很容易就会陷入死胡同,使案件成为无头悬案。
这时候,深挖大案背后的内在逻辑,吃透现场细节,形成精准有效的判断,就成了最显水平的关键一环。
深沉地抽了一口烟,在案情分析会上,端木宏峪终于“压轴出场”了。
他说,我看,这起案子的侦破工作首先应该立足本镇,除了水迹鞋印上没有泥土,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我还想强调一点,根据犯罪规律,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经常发生案子,往往是同一人所为,因为犯罪分子在一次得手之后自认为尝到了甜头,他的犯罪意向和胆量就会得到强化,就会不断地、连续地以类似的方式继续作案。据我了解,泗泾镇上近年来有一批夜案的案子没有破,我看,这起特大银行盗窃案,就是同一犯罪分子的犯罪升级,他不是外来的,也没有逃窜出去,他就在泗泾镇,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
有这样的认识,在接下来的侦破工作中,我想着重强调几点——
第一、迅速将泗泾镇历年来发生的与此案相似的夜盗案合并到一起,现场多起来,意味着痕迹也会多起来。
第二、犯罪分子是一个惯犯,很可能留有案底,我们在这方面的排查,花的力气越大,获得突破的可能性就越大。我有一个办案心得,做一件艰难的事,办一个艰难的案子,用八分力气,你可能无功而返;用十二分力气,你会创造奇迹。
第三、犯罪分子留下的水迹鞋印,特征明显,“左四右三”到底能说明什么问题?需要我们调查清楚。
第四、犯罪分子盗窃了这么一大笔钱,即便他不敢大手大脚地花钱,但在生活上也一定会暴露出一点变化,这是犯罪心理决定的。因此,在排查每一个嫌疑对象时,要格外注意他在经济方面有无细微的变化,比如抽烟,过去抽“飞马”,现在可能会抽“前门”,甚至更高档一点的,吃饭过去吃一角的菜,现在可能吃一角五分,甚至更贵一点的等等。
端木宏峪的指导性意见,使案件侦破工作迅速地由暗转明。
侦查员兵分几路,大有向犯罪分子合围而去的意味。
第一路的侦查重点是围绕那个特征明显的脚印展开的。
首先,侦查员在泗泾镇排出了有过劣迹的嫌疑对象,然后再根据26.5鞋码这一条件,将排查对象从几百人压缩到了51人。
对“左四右三”鞋印的调查,很快也有了实质性进展。侦查员通过深入到生产单位了解情况,最终得知,这种皮鞋的二只脚后跟应该是二只模具生产的。经厂技术人员鉴定,脚后跟出现“左四右三”小孔是不配对的一双鞋子,但尺寸都属于26型。再深入一步调查,侦查员发现鞋子不配对是在鞋子出厂装盒时偶尔造成的。
这一发现,意味着“左四右三”的鞋子在镇上只有一双,只要找到这双鞋子,罪犯就暴露了。
这一路的侦查员,原以为在51名嫌疑人中挖出这一双特征明显的鞋子,并不是什么难事。然而,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是你感觉简单的事,但最后反倒成了最复杂的事。
说来很是不可思议,当侦查员花大力气排查这双鞋的时候,这双“左四右三”的鞋子像被扔进了无底的黑洞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个结果,对一部分侦查员打击很大。
私下里,他们甚至产生了某种动摇,认为侦破方向是不是错了,会不会是外省市通缉犯流窜作的案子?
就在大家承受压力,有所困惑的时候,另一路侦查员在对泗泾镇历年来发生的夜盗案进行梳理时,却意外地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经调查,泗泾镇历年来发生的夜盗案共有十八起,其中十七起现场未采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痕迹,但在第十八起,也就是1980年5月12日泗泾房管所会计室被盗案上,现场采获到一枚犯罪分子遗留的指纹,和一枚26公分半的塑料底松紧鞋鞋印。
据曾承办过房管所被盗案的干警回忆,当时现场勘查,犯罪分子是翻围墙,卸掉窗玻璃进入室内,然后用旋凿及类似剪刀的工具撬窃办公室抽屉,实施盗窃犯罪的。
在当时,这条线索太鼓舞人心了,它不仅印证了端木宏峪的判断,而且为下一步的排查提供了明确方向。
拿到这枚至关重要的指纹,端木宏峪随即兵分两路,一路排查泗泾镇51名嫌疑人,另一路到泗泾镇派出所查阅历年来留下的几千份指纹档案。
端木宏峪的这个安排,看似平淡无奇,但内里却大有名堂。
在端木宏峪看来,越是倚重人的时候,一项调查工作,越要调查两次,要么是重叠,要么是从两个方向。因为是人,就有可能疏忽,犯错,既有可能是主观,也有可能是客观,而调查工作本身却不容许有任何的疏忽与犯错,因为一旦疏忽、犯错,真相极有可能就被埋葬。
在当时,这种兵分两路,老侦查员们都知道,关键或者说最快能形成突破的,应当是第一路对泗泾镇51名嫌疑人的排查。
然而,这项排查工作的进展,却诡异的很。
这一路侦查员花了足足两个月的时间,在有指纹,有鞋印,有鞋码的情况下,这51名嫌疑人竟然又一次被逐一否定了。
有的侦查员不放心,又主动将排查范围扩大,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这样的结果,非常的糟糕。
它不仅意味着侦破的方向有可能错了,而且还暗示了第二路针对指纹档案的排查已经失去了意义。
端木宏峪得知这一情况,意味深长地点燃了一支烟,然后找来了负责第二组排查的,他异常信任的侦查员鲍家良。
端木宏峪问鲍家良,对这种情况怎么看?
鲍家良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重复了端木宏峪的那句话——做一件艰难的事,办一个艰难的案子,用八分力气,你可能无功而返;用十二分力气,你可能创造奇迹。
事实证明,端木宏峪的这句话,不仅包含智慧,而且具有力量。
鲍家良没有受到不良情绪的影响,在1982年春节来临之际,他一头扎进泗泾镇派出所几千份的指纹档案中,用足了十二分力气,最后在一份笔录上发现一枚指纹与房管所会计室被盗案现场采到的指纹非常相似。
鲍家良将这一发现报告端木宏峪,端木宏峪连夜请上海公安局的痕迹鉴定专家卢有林、明德茂进行鉴定,结果认定同一。
在那份笔录上,以及房管所会计室被盗案现场留下指纹的,是泗泾镇人程史礼。
令端木宏峪感到愤怒的是,程史礼此前就在51名嫌疑人名单中,有位侦查员被指定到重点怀疑对象程史礼家上门作排查,由于平时同在一个镇上进出,关系相处的不错,经常烟酒往来,这名侦查员明明发现程史礼经济反常,他也不作反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程史礼几次从专案组的眼皮底下溜走。
若不是端木宏峪有两个方向的排查,若不是鲍家良执着地用尽十二分力气,案子可能就“瞎了”。
经查,程史礼,男,35岁,泗泾镇喷漆厂装卸工。
从9岁起,程史礼就犯有盗窃行为,到1959年7月为止,他因盗窃先后被派出所教育14次。同年7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解教后安排在镇五金修配厂工作。
但有了工作之后,程史礼并不安于现状,1960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出狱后,又犯案被判处5年徒刑。
1972年刑满释放后,程史礼被安排进镇喷漆厂工作,由于善于伪装,很会溜须拍马,此后他竟被委任为车间副组长,并于1978年、1979年两次骗得镇和县的先进工作者称号。
有了这层保护身份后,程史礼疯狂作案,泗泾镇积下来的十八起夜盗案,都是他犯下的。
1982年1月30日上午,一路侦查员到镇喷漆厂将程史礼收押,另一路则直奔程史礼家中,进行突击搜查。
搜查结果:缴获赃款一万余元;程作案时穿的脚后跟有“左四右三”小孔特征的猪皮荷兰式模压底皮鞋一双;进口D14寸电视机一台;四喇叭收音机一架;电子琴一架;以及金项链等大量物品。
程史礼到案后,案件侦破还有一个瑕疵,那就是“5·27”这起案子,除了鞋印,尚缺乏有力的证据。
程史礼很老练,他一口咬定,自己不偷不盗,公安捉错人了。家里藏的一万元钱是一天晚上在公路上捡来的。
面对程史礼的顽抗和狡辩,端木宏峪特意制作了两张放大的照片,一张是1980年5月12日在泗泾房管所盗窃时留下的指纹放大照;一张是“5·27”现场的脚印放大照。
出示这两张照片前,端木宏峪先摆出了从程史礼家中搜出的那双皮鞋,然后亮出了脚印放大照片。
程史礼心理似乎有所准备,还在狡辩,说皮鞋是从一个摊子上买来的,不是新的。
端木宏峪听了,先是怒斥他狡辩,接着突然将那张指纹的放大照片拍在了桌子上。
程史礼看到这张大照片,惊呆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犯哪起案子时留下了指纹。
看了两眼之后,他困惑地问,这指纹是我的?
端木宏峪说,这你没法抵赖。
程史礼说,这怎么可能,你说,这枚指纹是在哪里发现的?
端木宏峪说,你不要自作聪明,是犯罪就会留下痕迹,镇派出所有你的指纹,犯罪现场有你的指纹,再抵赖,你只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意识到自己在犯罪现场留下了指纹,而且不知道是在哪一起案子上,这意味着只要有所隐瞒,就是拒不交代,想到这里,程史礼的精神崩溃了,最终供出了全部罪行。
供述完,程史礼不甘心,最后又问端木宏峪,这枚指纹,到底是在哪里发现的?
端木宏峪用一句俗语回答了他,你这就是典型的“做贼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