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让员工买单「近效期药品」,官方介入

小豆丁说健康 2024-01-17 05:47:17

来源:药店头条、药店经理人

药店近效期药品处理,一直是经营者头疼的问题,传统的做法往往是压任务,分给店员销售,卖不出去的最后大部分让门店店员承担,但这种做法,有门店员工受不了了,于是发到网上曝光,此事受到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谴责药店,而药店也表示很无奈。

2023年12月27日,大象新闻消息,河南周口两位年轻的药店店员举报称:药店老板要求门店员工卖效期药品,卖不完就让门店员工自己买单,年轻员工称自己每月赚的钱还要倒贴给公司,11月份半个月应该发1000多块钱,结果因为卖不完效期药品被罚完了,最后核算下来不仅没有发到一分钱工资,还要倒补给公司20元,一年下来赔了很多钱,把员工气到炸。

在媒体采访门店过程中,店长称自己也是打工的,都在赔钱,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这是公司强制的规定,也是奖罚机制,卖不完就要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最后此事被反映到了周口市沈丘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称药店如此做法属于违法行为,药店不能以售卖临期药品完不成情形克扣员工工资,此事已被受理,正在调解处理中。

此事曝光出来后,网友对员工同情的同时,对药店骂声一片。看来,时代真是变了。

药店做“近效期管理”,不能依赖“以罚代管”

为什么药店特别关注近效期药品的处理。这主要在于过期药视为劣药,按照《药品管理法》销售劣药最低罚款10万,即使视具体情况减轻处罚,处罚数额也在几千上万,对于普通药店而言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另外,有不少店员因为工作疏忽,未及时处理过期药品,导致门店被重罚,而近效期药品虽然未过期,但确实是潜在的隐患,关联药店利润、患者用药安全、门店违规处罚等。

例如,2023年6月,四川眉山市彭山区市监局发布一则处罚决定书,辖区内某药店因摆柜5元过期药(未贴过期标签),被罚2万元。

为避免无意销售劣药惨遭处罚,药店应做好“近效期药品管理”工作,不能简单地“以罚代管”。

以下是相关参考措施:

1.设定专人负责:药店应该指定专人管理近效期药品,对于近效期药品实行按月登记(详细填表记录其品名、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处理,并及时登记随进药品中的近效期药品。

2.合理进货和摆放:药店在进货时要随时关注效期,效期太近的品种进货量可以少一点,同时要求营业员在平时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货时要把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进行标注,按批号进行摆放,近效期药品单独存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这样更有利于销售。

3.及时退换和沟通:药店几乎每天都有厂家的业务员“走店”,营业员可以同厂家人员沟通,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分类、汇总,告知药品生产厂家进行及时调换。

店长也可以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向生产厂家汇报近效期药品库存情况,及时给予调换。如果顾客对购买的近效期药品不认可,要求退货,这时店长更要认真对待。在保证药品质量、包装完好、不影响药品再销售的情况下酌情处理。

为做好“近效期药品管理”工作,药店人员还应学习掌握药品有效期的相关知识点。

上海药讯撰文表示,药品过期主要跟3个因素有关:药品本身的有效期、药品使用的期限以及贮存条件。

1.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通常标注在药品外包装和标签上。

2.药品使用期限:药品开启后,药品可使用的期限。药品首次开启后,其原有的稳定性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个期限不同于药品有效期,而且通常短于药品有效期。

3.贮存条件:通常指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如常温、冷藏、避光等等。

0 阅读:24

小豆丁说健康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