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这些年

杨梅说商业 2024-09-04 04:24:42

  打造金融国资管理样本,中央汇金这些年到底做对了什么?

  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当时,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高达21.38%,如何化解金融体系风险、增强金融企业竞争力,已成为彼时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经过反复论证,我国决定采用控股公司模式设立汇金公司,利用外汇储备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注资并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随后,以225亿美元注资中行、建行为标志,汇金公司先后参与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保险公司治理改革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光大银行、新华人寿、银河证券在内地和香港成功挂牌上市。

  由于450亿美元的注资远远超过中行和建行原有的资本金,汇金公司一跃成为中行和建行的最大股东。由于控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两家,汇金公司无疑称为中国金融企业的超级“航母”。

  2003年以前,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和风险化解,主要依靠政府直接注资和剥离不良资产方式,但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没有真正解决,委托方、代理方不是建立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平等契约关系,难以依靠市场机制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也容易带来低效率甚至引发道德风险。依靠《公司法》成立控股公司,从一开始就奠定了汇金公司以市场化方式管理国有资产的基础,决定了汇金公司与控参股机构以及其他股东是平等的法律关系,而且汇金公司自身也面临资本回报、信息披露等市场化约束。

  汇金公司从出生之日起就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作为中行和建行的最大股东,汇金公司不仅要行使出资人的权利,还要督促两家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同时,针对控参股机构重大经营管理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汇金公司创新运用《管理建议函》和《风险提示函》进行有效提示。

  汇金公司的产生,开启了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伟大征程,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汇金公司按照“五步曲”,即财务重组、国家注资、股份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境内外发行上市的改革路径,累计运用817亿美元外汇储备对5家商业银行进行注资改制。通过改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破产边缘走向涅槃重生,竞争力大幅提升,规模和盈利等主要指标彻底改善并迅速增长。

  证券公司救助与重组整合。2005年,证券业发展面临严峻困境。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批示,采取不同的市场化模式救助了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9家证券公司,为化解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汇金公司推动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中金公司与中投证券的合并整合,创造了中国证券行业当时最大规模的重组。另外,汇金公司通过换股、挂牌转让等方式,退出部分非系统重要性机构股权,探索国有金融资本“有进有退”和市场化运作。

  2006年12月,由汇金公司向中国再保险集团注资40亿美元,推进股改进程。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汇金成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11月,汇金公司以市场化交易方式受让新华人寿股权。对中再集团和新华人寿的注资和重组,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维护了保险业稳定发展的大局。

  2011年6月,汇金公司通过市场发债筹资向中信保注资200亿元人民币。注资以后,汇金公司积极推动两家机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服务好国家战略。到2012年底,汇金公司控参股机构由2003年的2家发展到20家,资产总额68万亿元,约占全国金融业资产总规模的一半。2014年,汇金公司完成光大集团整体改革,支持光大集团推进现代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可以说,股份制改革和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和经营机制;整体公开上市,又彻底改造了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加快推动了其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的进程。这一过程中,汇金公司开展的大量工作鲜为人知,但不可或缺。

  在股权管理实践中,汇金公司确保了履行出资人职责“不缺位”。

  一是把做好“积极股东”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以控参股金融机构授权管理、战略规划、资本管理、风险管理、考核评价、经营计划与预算审议等6方面的重大事项管理为抓手,推动、引导控参股机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是创新完善专职派出董事制度,使国有股权落到实处。汇金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向控参股金融机构派出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即“派出董事”。其中百人的派出董事队伍已成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主力军。这些派出董事全日制在控参股机构工作,能够充分了解该机构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他们的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汇金公司,由汇金公司考核其履职情况,有效避免了利益冲突。

  另外,派出董事的人数通常超过董事会席位的三分之一,对于董事会重大议案拥有否决权,实现了有效制衡。这种“实打实”的股权管理方式,在完善控参股机构公司治理制衡机制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宽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品种明显增加。除沪深300ETF、上证50ETF、中证500ETF等传统宽基外,中央汇金还新进买入创业板ETF、上证科创板50ETF、中证1000ETF等其他宽基品种。仅从已披露持有人的6只宽基ETF看,中央汇金持有的总市值就超3400亿元。整体来看,中央汇金持有的ETF总规模从年初约1100亿元,增加至二季度末约5700亿元。截至二季度末,股票型ETF的总规模约1.81万亿元,以此计算,中央汇金持有的ETF规模约占股票型ETF总规模约三成。

  汇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方面充当国家注资改制平台,一方面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代表人职责,努力探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在没有现成模式和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独辟蹊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模式,即“汇金模式”。

  “汇金模式”是汇金公司探索形成的一种市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模式,即根据国家授权,遵循市场化方式,积极履行国家注资改制平台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代表两大职责,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建立良好公司治理和科学稳健发展。无论是参与金融机构注资改制,还是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汇金公司始终强调依法合规,坚持以出资额为限、以股权为纽带,通过公司治理渠道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履行国家使命、坚持市场化管理方式和建设开放性股权管理平台,是“汇金模式”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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