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藏起轮椅?应当“按需供给”

冯海宁 2025-04-21 20:44:22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浙江舟山普陀山景区工作人员嫌麻烦把轮椅藏起来拒绝租借,自己无奈只能拄拐行走。7日,普陀山景区游客中心工作人员回应记者采访时称,清明假期游客较多,轮椅全都租出去了,不存在藏起来拒绝出租的情况。

眼下春暖花开,正是旅游好时光。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游客、残障游客而言,在景区游览少不了轮椅。目前,各地景区客服中心都为特殊游客提供轮椅服务,游客交押金即可免费使用,“完璧归赵”后再退还押金。此外,部分景区还有商业机构提供轮椅租赁服务,使用轮椅自然是收费的。

上述网友在普陀山景区没有租到轮椅,只能拄拐行走令人同情,这种旅游体验非常不好。果真是景区嫌麻烦把轮椅藏起来拒绝租借吗?笔者更相信景区的说法,即轮椅全都租出去了,没有存量轮椅可供租借。因为该景区“轮椅储备也就七八辆,没有100辆那么多”。仅七八辆令人诧异。

普陀山景区作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受到国内外游客青睐。比如今年正月初二,单日进出客流量超18万人次;清明小长假期间进出游客约27万人次。在这么多游客当中,需要轮椅的特殊游客占有一定比例。当该景区仅有七八辆轮椅,部分游客只能艰难行走。

这表明该景区公共配套服务明显不足,没有根据特殊游客对轮椅的需求提供租借服务。那么,是景区不愿意为此增加投入,还是游客对轮椅需求不稳定难以准确把握?坦率说,景区为特殊游客提供轮椅租借服务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是景区应尽的法律义务,不管愿不愿意,都应该投入。

2023年通过并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共服务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标注指引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国有景区自然属于公共服务场所,轮椅属于无障碍设施,景区应当充分保障供给,满足特殊游客的游览需求。

虽然说特殊游客对轮椅需求不太稳定,有时候需求多,有时候需求少,很难根据需求准确提供轮椅。但有两个指标可供参考,要么根据每日平均需求量提供轮椅租借服务,要么按照日最大需求量提供轮椅。而且,每一辆使用过的轮椅还要确保及时返还租赁点,以保障轮椅能高效率利用。

部分景区之所以出现商业化的轮椅租赁服务,表面上看是商业服务弥补了景区服务的不足,充分保障了特殊游客的需求,但实际上,是景区公共服务不足给了商业机构营利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景区都应该审视轮椅供给能否满足游客正常需求,如果供给不足,要及时补足短板。

因为我们已经进入新旅游时代,无论是每年国内出游人数,还是旅游消费总额,都在不断刷新纪录。我国也通过多种举措支持鼓励旅游消费。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每个旅游景区都应该根据游客实际需求不断完善公共配套服务,提升旅游体验,既为景区塑造好形象也有助于做大“蛋糕”。

就轮椅这一基础公共配套设施而言,景区不但要充分保障供给量,而且还要规范管理轮椅的使用。比如之前某景区有部分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游客,为了走残障人通道节省排队时间和体力,竟然冒充残障人租赁轮椅,这必然挤占有限的轮椅资源,使真正有需求的特殊游客无轮椅可借。

因此,还得防范“假残障人”故意干扰景区轮椅租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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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简介: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