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检验检测造假,不仅仅是罚款

冯海宁 2025-04-13 19:09:27

记者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修订后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将面临更严惩处。据介绍,此次修订聚焦当前检验检测造假成本偏低、从业人员责任虚化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检验检测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严格依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关系到消费安全、经济决策、行政决定、司法裁决等很多方面。我国通过多部法律法规对检验检测领域加强规范管理,然而,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现象依然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等产生误导。

近年来,涉及机动车、沙发床、呼吸机、混泥土等方面的检验检测造假案例,被有关部门频频点名通报,像连续剧一样上演不休。虽然通报中涉及的违规检验检测机构受到了相应处罚,但惩治力、警示性仍然不足,“前赴后继”弄虚作假不断。原因之一是检验检测造假成本偏低。

根据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还是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相比检验检测造假所获收益,或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这一处罚标准在今天威慑力不足。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对未经检测出报告、替检漏检、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等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罚款上限提高至十万元。对比之前的罚款标准,新的处罚标准明显提高了违法成本。这对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来说,在造假前就得好好掂量一下造假“值不值”“敢不敢”。

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采用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则体现了执法温度。这表明市场监管总局修订这一办法时,在处罚违法行为方面,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其中,对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予以更严惩处,体现出打击造假的决心。

其实,此次将罚款上限提至十万元,也与《产品质量法》保持统一。根据该法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由于办法覆盖所有检验检测机构,范围超过了产品质量检验。

需要指出的是,对造假的检验检测机构的严惩,罚款只是严惩手段之一。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也规定,情节严重的取消检验资格。《环境保护法》则规定,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情节严重,不仅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还可能面临取消资质;既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责。作为检验检测机构,是造假还是守法不难做出选择。另外,要对花钱购买虚假检验报告的委托人进行严惩。

除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处罚标准外,如何对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监管,也值得深入思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3834家。面对如此多的检验机构,除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加强监督外,还应该探索更多有效措施,发现机构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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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简介: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