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职业放贷人,资金来源为地方权贵,有案外人被胁迫牵连破产

报人老张 2023-05-12 08:09:56

职业放贷人的危害,已形成社会共识。

随着一个接一个的诉讼案件被披露,湖南省邵东市长期从事放高利贷的商人彭某军、彭某桥兄弟,“职业放贷人”的身份正在浮出水面。

彭氏兄弟从事置业放高利贷多年,其主要资金来源为多名地方权贵供给;在彭氏兄弟的业务过程中,有多位借款人,甚至借款人的亲属都受其胁迫,被牵连进毫无干系的借款案,而搞到倾家荡产。

2023年5月10日,因亲属借贷而被牵连、长期遭受职业放贷人之苦的案外人彭永凡,拿着受理通知告诉笔者,自己的案子正在邵阳市检察院审查,期待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01. 有判决曾认定彭某桥等人职业放贷人性质

在邵东当地,圈子里都知道有一对彭氏兄弟,近年来以职业放贷闻名江湖。

其中,彭某桥、彭某军、肖某云为主要核心成员,彭某年,彭某祥等人为小弟,他们多次以“出借人”的身份,同时出现在裁判文书中。

仅通过公开的裁判文书统计显示: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彭氏兄弟等人,就对外放贷近30笔,放款金额1.82亿元;最大的两笔为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放款有9笔,其他多在数万元以上,其中,贷款金额单笔最小的为20万元。

另有当事人曾楚湘提供的证据显示,彭某军在2016至2018年期间,以银行转账,利滚利的方式,累计向其放贷78次,金额达2000多万元。

彭氏兄弟放出的高利贷,月息多在2.5%至6%之间,最高一笔放贷收取的“砍头息”高达370万元,其行为具有“职业放贷人”特征。

2021年12月29日,彭某年、肖某云、彭某祥诉彭伟桥借款案,经邵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其放款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经营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案涉贷款合同属无效合同,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亦无效。

据此,案件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彭伟桥只偿还本金,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高利息无效,仅以同期贷款年利率3.85%计算。

结合彭某年、彭某桥(因其在该案的一份补充协议签名为出借人)等人,多年、多次的高利放贷经历,显然具备了明显的“职业放贷人”特征。

02. 地方权贵为职业放贷人提供大量资金

在邵东,职业放贷人从官场到民间,早就被“穿透”。

多个民间借贷案、吸收公众存款案、诈骗案暴雷后,一些秘而不宣的情节也浮出了水面。

2018年4月,邵东正红盛源公司董事长肖正红涉黑、非法集资、放高利贷案发。

判决结果显示,肖正红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项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而肖正红的犯罪重心部分,就是围绕放高利贷开展,采取“套路贷”方式不断恶意垒高“债务”,借助诉讼或者软硬兼施,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胁迫被害人偿还债务或以物抵债、转让股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肖正红之流,之所以能够横行邵东,其背后的力量大家也心照不宣。

肖正红案发时,办案机关对其资金来源也进行了清查,结果却曝出了令人惊叹的官员“财富密码”,一批官员竟然是肖正红的最大金主。

肖正红非法吸存的明细表显示:

时任政法委书记周平出借的资金高达2300万元;在这份明细表中,有公安、监狱、人大、政府部门的多位公职人员赫然在列……

2018年9月13日,原邵东反渎局局长赵伟初,自认诈骗投案时,初步统计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就有1.8亿元,后面清查到底有多少?根本就没好意思公布。

赵伟初投案,也扯到了时任政法委书记周平。赵伟初在投案自首之前,还向周平的亲属打款500万元。

在赵伟初庞大的债务体系中,还有一位叫曾楚湘的“中间商”。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赵伟初曾向曾楚湘先后借款达2800万元,而曾楚湘的这些钱,都来自彭某军。

如前所述,彭某桥兄弟,大约从2011年就开始从事放贷生意。由于彭氏家族,在邵东经营的生意主要是和天大酒店,仅仅是一间只有130多个房间的小型商务酒店,其资金的来源也一度引起了人们的猜疑。

在与彭氏兄弟、家族相关联的放贷诉讼案件中,相关的证据材料显示,有多名政府公职人员或亲属,与彭某军、彭某桥兄弟,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巨额资金往来。

具体名单与证据如下:

时任邵东县副县长肖某华,借款给彭某桥,用于放贷经营,两人系亲家关系;

时任邵东县纪委书记梅某江、现任洞口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刘某雄及其妻子刘某红,有着巨额资金往来;

邵东市公安局下辖派出所某所所长封某平及其妻子刘某春,与彭某军有着巨额资金往来;

现任邵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申某林,与彭某桥有着巨额资金往来。

上述证据表明,彭某军、彭某桥兄弟的放贷资金来源中,也有众多的地方权贵,他们与职业放贷人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

03.权贵与职业放贷人利益混同的危害

知情人透露,肖正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以放贷为名横行邵东离不开某些人的保护。

裁判文书显示,肖正红自2009年起,就网络一批有名的社会恶人,相互配合高利放贷和实施“套路贷”,到2018年才案发,近十年的恶行为何没有暴露,这难道不令人深思吗?

在肖正红案中,为其提供放贷资金的金主就包括时任政法委书记周平。

周平的履历显示,2008年至2016年9月,担任邵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邵东县委副书记,主抓政法工作。

而肖正红案发的同期,也是周平违纪,从县委副书记任上下课的时间。

在曾楚湘一案中,彭某军经曾楚湘的账户“转手”,放款2800万元给赵伟初。截止赵伟初案发,赵伟初打款给曾楚湘,共向彭某军偿还本息3146.33万元。

曾楚湘借贷案发后,事前不知情的妻子肖兵珍(目前已离婚)才发现了问题,认为曾楚湘可能被套路了。

肖兵珍说,赵伟初与彭某军早已相熟多年,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很到位,经常在一起吃饭、洗脚、打牌怡情,为什么不直接跟彭某军借款,反而还要经过曾楚湘的账户走账呢?

“无非就看中我们家做生意积累了一点房产,给他放贷加一道保险,这是职业放贷人惯用的套路”,肖兵珍说。

在彭某军、彭某桥等人的多个高利放贷诉讼案件中,有多位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提出职业放贷人的观点,但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中突出的一个案例是,2021年12月29日,彭某年、彭某祥诉彭伟桥借款案,邵东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521民初3412号判决书,认定了彭某年等人的放款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经营性,属于违法放贷。

该判决书给出的事实清楚,论点充分,评价得当。

但是,到了邵阳中院终审时,又推翻了一审的认定。

该案中,彭伟桥是实际借款人,彭永凡是彭伟桥的叔叔,是案外人。

因彭伟桥不能还款,彭某年、彭某桥等人便组织人马,长时间在彭伟桥年届80岁的爷爷家,实施拉横幅、杀鸡洒血、恶意入驻等软暴力方式催债。

因不堪其扰,彭永凡被迫在一份还款协议上签了字。

“这份协议书是强迫和诱骗下签的名,有派出所所长愿意作证,但邵阳中院在审理时,对这一环节根本没有理睬”,彭永凡说,“就这样,我一个案外人,被牵连要偿还1000万元的债务,导致自己所有的房产、账户被查封、被限高,被搞到倾家荡产了”。

彭永凡说,彭某军、彭某桥、彭某年、彭某祥、肖某云等人,早在2013年,就开始在邵阳地区以“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募集他人资金,与多名在职官员“合作”,采用“高利贷”、“砍头息”、“暴力催收”等方式,经营高利贷生意,导致多人倾家荡产,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系典型的“职业放贷人”。

然而,如此特征明显的职业放贷人,却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定,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多名受害人的家属表示,一旦认定彭某军、彭某桥、彭某年、彭某祥、肖某云等人为职业放贷人,法院就会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只需判赔本金及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即可,这对利益集团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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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人老张

简介:原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广东记者站站长,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