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安委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现将2025年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月,全市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各类事故8起,共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起、4人,上升33.3、66.7%,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50%;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情况。
2025年1月17日18时许,在新电力集团良庆区光缆完善二期工程的110kV那新站~35kV太安(团结)35kV线路光缆工程项目良庆区325国道那马段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铁塔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该起较大事故已于1月23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月份,13个县(市、区)、开发区中,隆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横州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良庆区发生1起较大事故。
(四)各重点行业事故情况。
1月份,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化工、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10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6起,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受伤1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1人。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2)工贸(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2起为轻工行业、死亡2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3)工商贸其他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4)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和烟花爆竹1月事故0起。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0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4起、4人和2人,下降80%、80%和100%。
3.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油气管道运输1月事故0起。
4.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0人受伤,去年同期事故起数为0。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横州市直报事故2起、2人死亡、0人受伤。
2.良庆区直报事故1起、3人死亡、1人受伤。
3.青秀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4.西乡塘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5.邕宁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6.武鸣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7.马山县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8.兴宁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9.江南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0.高新区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1.隆安县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2.上林县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13.宾阳县直报事故0起、0人死亡、0人受伤
(六)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
1月,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87.5%,横州市有1起事故没有按规定及时录入上报,影响了全市事故统计直报率。其中:
全市工矿商贸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83.3%,除横州市(50%)外,其他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全市道路运输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100%。
二、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月,全市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271件,下降4.6%,查实132件,查实率48.7%;发放举报奖励5490元。应急管理部门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73件,查实13件,发放举报奖励5490元。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西乡塘区57件、江南区27件、兴宁区13件。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为0的县(市、区)、开发区为:隆安县、马山县。
(二)举报奖励情况。
1月,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5490元。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情况。
1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73件,查实13件,查实率17.8%;发放举报奖励0元。
受理举报数量前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次为:江南区应急局27件、兴宁区应急局13件、邕宁区应急局10件。
受理举报数量为0的应急管理部门为:良庆区应急局、高新区应急局、隆安县应急局、马山县应急局。
(四)南宁市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5件,查实0件。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80件,查实40件;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9件,查实0件。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事故防范工作。一是切实把较大事故防控放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千方百计防范较大事故发生。二是聚焦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暴露的问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投入,完善现场监管制度、督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多发。三是加强事故统计质量,特别是直报率问题,要重点加强操作系统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新旧统计管理员、信息员业务交接工作,确保录入事故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严格核销事故的情形,规范核销流程,对符合事故核销情形的应积极申请核销。
(二)抓好当前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一是依法建立举报制度。南宁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未制定本部门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应立即研究制定,并按时反馈本部门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数据。二是强化组织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大力推动本辖区、本部门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机制,同时将其内部报告奖励的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台账等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确保2025年底前,我市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完成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信息来源:南宁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