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由于改革开放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国内的社会治安严重恶化,甚至出现了“坏人不怕法,好人怕坏人”的现象。
犯罪分子不断地挑战国家权威,让党内高层震怒。终于在1983年,中央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活动。
为了让这次“严打”能够顺利低进行,邓小平特地将自己曾经的老部下刘复之,从司法部调回了公安部出任部长。
一、“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刘复之也是党内的元老之一,他1917出生于香港,二十岁的时候为了抗日救国,只身投奔延安参加革命。
从1938年到1941年,刘复之先后担任朱德、刘伯承和邓小平等人的秘书。解放以后,他长期活跃在公安战线上,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犯罪克星”。
刘复之接到上级的命令,在“严打”之前对全国各地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紧跟着在当年的七月,他就写了一份名为《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
这份报告,是刘复之结合一九七九年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思想,经过反复修改写成的。
刘复之自问写得逻辑严密,措辞得体,当中也不乏独特的个人见解,哪知邓小平看到以后直接严词批评了刘复之:“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
邓小平指着那份报告对刘复之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嘛。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
原来,刘复之参加过1979年刑法的制定工作。那个时候中国已经解放三十年,为了与国际接轨,制定刑法的时候国内的法律专家们一致认为应该“慎用死刑”。
要知道,西方很多国家都是没有死刑的,而我们中国就因为还存在死刑,一直遭到这些西方国家的攻击。
为了与世界接轨,同时也是为了尊重个体的生命,尽量不制造“冤假错案”,所以1979年刑法对死刑的适用作出了很多限制,除非“罪大恶极”,绝对不用。
刘复之是《刑法》制定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因此他在为“严打”制定方案时,也将这个思想延伸到了他的报告中。
所以刘复之在报告里反复强调:“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该从宽的坚持从宽”,同时又提到“加强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多做教育、疏导和预防犯罪工作”。
邓小平一看就连连摇头,这样不温不火地“严打”怎么能奏效呢?要知道邓小平为什么批评刘复之,就要先搞清楚,当时国内为什么要搞“严打”。
二、“83严打”的背景“83严打”的背景是1980年前后,国内先后爆发了多起严重的社会事件。比如相关文献中曾经提到,1979年9月,上海控江路的菜市场里,有流氓抢夺农民出售的水产。
一名交警前往制止,结果被犯罪分子煽动群众围攻,最终引发了一起长达五个小时的“群体事件”。最后出动了八十名治安联防人员、三十名交通警察、二百多名消防民警,才平息下来。
第二年,在广州市滨江东路曾经发生了一起袭击、杀害民警的事件。一伙流氓在滨江路聚众斗殴,有民警发现后前往执法却被打成重伤,抢走了武器。
更有唐山菜刀队事件,牙克石特大杀人案等恶性事件爆发,可见当时社会已经出现了失序状况。普通的执法手段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不能奏效。
邓小平决定组织一场“严打”,目的就是为了以“雷霆手段”去“行菩萨心肠”,希望在短时间内恢复社会秩序。假如抓到犯罪分子只是为了搞“说服教育”那一套,那就失去了“严打”意义了。
说穿了,“严打”就是“治乱世,用重典”。《周礼·秋官·司寇》中说:“刑乱国,用重典。”社会混乱,就要用加重刑罚。
明朝的时候,朱元璋通过农民起义当上了皇帝,想要治理国家,第一步就是编修法典。当时他的手下参照唐代的法律条款,制定了一部法典叫做《明大诰》。
在这部法典里面,明朝执行了比唐朝法律“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加重了对刑事犯罪的处罚。
比如针对贪污,设立了一种“剥皮实草”的酷刑。又如明朝规定了,不同身份的人分别该穿何种面料,什么纹样的衣物,穿错了不是砍手就是砍脚等等。
后世的人都说朱元璋的刑罚严酷,但是很多人并没有去细想,为什么这么严酷。《论语·为政篇》中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孔子认为:治理一个国家,如果一味用政策去管理老百姓,用刑法规制他们,那么民众就会想办法规避处罚,但是其内心却没有半点羞耻之心。假如统治者擅用道德武器,以“礼”去规制人民,人民自然会以犯法为耻,并且培养出高尚的人格来。
不过这样的说法,只在太平盛世才行得通。在乱世,没有人会去慢慢听你讲大道理。朱元璋推翻元朝以后,发现当时社会上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存在大量的“文盲”。
由于当时中国已经被元朝统治了近百年,元朝废除了科举制,汉人读书没有出路,因此社会底层的人大多不读书。
因为不读书,不识字,再加上受蒙元文化的影响,很多人早就已经抛弃了自周公以来建立起来的,汉人的传统道德观念。
这个时候,人差不多已经退化成了“野兽”,你去和他们讲大道理,你就成了东郭先生了,于是明朝采用了“治乱世用重典”的办法。
经过明太祖、明成祖两代人的高压政策,把社会秩序完全搞好了,到明仁宗、明宣宗才慢慢把刑罚减轻。同时,明朝开始扶持地方“乡绅”与宗族势力,兴建“申明亭”,重拾道德教育。
1983年,“严打”开始之前的中国,虽然混乱的程度还没有到明初那么严重,但是看“唐山菜刀队”,浩浩荡荡六七百人,跨省作案打群架,完全无视国家法度的行为,无异于城中“流寇”。
当时像“唐山菜刀队”这样大规模地团伙作案的,以及三、五个人作案的和单个作案的,他们大多是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
元朝流民犯罪是因为“没文化”,没接受过良好的传统道德教育。“83严打”那些犯罪分子,因为过去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有一部分读过几天书。
另一部分虽然读过,但是受到恶劣社会风气的影响,三观早已经败坏。这些人都是不进油盐的“四季豆”,不用点雷霆手段震慑他们一下,他们是绝对不会害怕的。
何况当时国家刚开始搞改革开放,打开国门,还想吸引外国人进来做生意。社会治安恶化成这样,哪个敢来中国?
并且恶势力不打倒,老百姓都不敢出门了,国家再不管一管就要失去民心,所以邓小平才会一再强调“严打”要“从重,从快”“杀一儆百”。
尤其是后来邓小平在内部会议上指出:党内一些高干子弟有违法犯罪的情况。假如这件事不能严肃查处,将会给社会作出一个很不好的示范。
刘复之在报告里一再说“不要一刀切”,又说“能不抓就不抓”。这样不严谨的话一放出去,就给下面的人执法留了很大的“活动空间”。
并且为了“慎刑”,地方执法部门就会将各种刑事案件反复“审核”。一个案子走流程,一拖少则半年,多则数年。全国上下这么多案子,侦办起来要拖多久呢?
邓小平把刘复之批评了一顿,刘复之马上明白老领导在“严打”这件事上的决心,于是回头去中央党校开了一个会,就在会上说:针对这些犯罪分子,决不能手软。要抓一批,杀一批。
于是就这样,一场为期三年的“严打”,正式拉开了序幕。
结语“83严打”是特殊时期掀起的一场打击刑事犯罪的“战争”,它并不是国家的“常策”,只是用来救急的一种手段。
刘复之一开始在报告里提到了办法,只是“四平八稳”地按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办事。这部《刑法》用到“治世”是可行的,但是在“乱世”却不能解“燃眉之急”。
解放之前,刘复之曾给邓小平当过一段时间的秘书,后来在中央社会局、华北局做的也都是文职。解放以后调到公安部,在这个部门前后工作了十几年。
论侦破刑事案件,刘复之是一把好手,但是论及政治方面就不是他的强项了。试想一下,邓小平当初假如只打算按1979年《刑法》办事,又何必专门把刘复之从司法部调回公安部呢。
刘复之后来终于领悟了邓小平的意思,于是他重新制定了一份周密的计划,在公安部专家与武警的协助下,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83严打”结束之后,刘复之调到了中央政法委担任副书记,一九八八年改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复之这位曾经参与中国公安部筹建的“政法老战士”,在任期间大力打击国内贪腐行为,又助力了国内首个“反贪局”的成立。
参考资料:
《刘复之与1983年“严打”》——《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12.16;
《1983年“严打”: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中国网络电视台》2010.11.18;
《1983年“严打”内幕》——《南国都市报》2013.12.13;
《怀念政法战线杰出领导人刘复之同志》——《法制日报》2013.9.25;
《刘复之:“不能光抓小耗子,要抓小老虎”》——《廉政瞭望》201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