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从网上看到一个故事,大致意思是一个9岁的小男孩扶起了一个倒地的婆婆,结果这个恶婆婆及家人讹上了他,男孩的爸爸到现场后不分青红皂白打了儿子,并且垫付了医药费陪恶婆婆看病。但回到家后儿子哭诉事情经过,让父亲感觉到儿子是冤枉的,于是搜集证据将恶婆婆告上了法庭。最后法庭采纳了男孩父亲的证据,判恶婆婆败诉,为9岁男孩洗清了身上的冤枉。
在恶婆婆未被绳之以法之前,这一家人态度非常嚣张。恶婆婆赌咒发誓如果是她撒谎全家死光光,恶婆婆的儿子要做好事的9岁男孩赔他家一百万。因为现场没有摄像头,为了洗清冤枉,男孩的父亲用他的诚心和善良感动了3个目击证人,其中一个证人还有手机录下的现场视频,提供给了法庭,而恶婆婆的儿媳妇也良心发现出面作证,证实恶婆婆的骨折是自己洗操时摔伤的,并不是哪个人把她碰倒的。
真相大白本来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法庭的判决却令人着实失望,恶婆婆和她的儿子属于敲诈勒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恶婆婆行政拘留7日,因其年岁太高不予执行;判恶婆婆的儿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法院为了奖励男孩的高尚品质,给他以及和他一起做好事的小伙伴委屈奖5000元。
这个判决如同让人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引发了广大网友的无比愤怒。为什么现在碰瓷的屡见不鲜,大有越来越泛滥之势,让每一个人见到老人倒地,头脑里都自然闪现出“扶不扶”的问题,问题就出在我们的法律和法官出了问题,这才是社会风气不正的根源。其实我们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善良的老百姓,不要说什么人心不古、世态炎凉,根源在于想做好事的不敢做了,根源在于我们的法律与法官对坏人保护得太好了。就拿这个案子来说,恶婆婆这么恶意的举动,只判7天拘留还不予执行,没有遭到应有的惩罚,这如何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这个恶婆婆的儿子讹人家100万元,才判10天拘留罚款500,这不就等于罚酒三杯吗?就这么判,以后这个恶婆婆和他的家人还会继续讹人,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低到可以忽略不计,只要讹中一个,违法成本马上收回不说,不知赚取的“利润”会翻多少倍。
我想说的是,我们的人大代表们,是不是重新审视一下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制定得太不合情理了。有法可依,你得保证制定的这个“法”,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制定的法律合理了,这是第一步,其次才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制定的法律就出了问题,等于是源头有问题,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收到的社会治理成效可能适得其反,这如何使正义得到伸张呢?我发现当今社会乱象,有很多问题出在法律以及法官身上,很多案子也是依法判决的,但判决后收到的反馈却是群众纷纷骂娘,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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