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买了新房子一直没有居住,但这个新房却每个月都要让他缴纳电费。
该男子也是心大,居然在交了4年电费后才想起来找供电局了解情况。
供电局最终查明,是施工队当年接错了电线,男子一直在给邻居交电费。
查明情况后,供电局却不肯退钱,一定要先让邻居把电费补上再说。
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呢?
案例回顾
张先生买了一套新房子,不过他暂时没有住进去,而是一直将房子闲置着。(文中皆为化名)
闲置的房子按理来说是不该产生电费的,可张先生却每个月都得为这套房子缴纳电费。
一开始张先生也没有在意,觉得可能就是工作人员失误了,反正他也不差这点钱,交了就交了。
可在之后四年,张先生每个月都得交电费,足足交了2.5万元。
这下张先生忍无可忍了,他找到了供电局,要供电局必须给个说法。
供电局也感觉莫名其妙,派出了工作台人员来调查,发现原来是施工队的问题。
当初在装电表箱时,施工队把钱给接错了,新房的电费全是邻居家产生的。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供电局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他们该给张先生退钱。
可供电局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觉得邻居是不当得利,应该先补钱,等邻居补了钱再谈退费的事情。
张先生并不认同,可也只好先等着供电局的人和邻居交涉完再说。
邻居可比张先生强硬多了,听说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认为自己不该退钱。
“犯错的是施工队,监管不力的是你们,谁犯的错找谁去!”
眼见邻居态度这么强硬,张先生也很无奈,只好再去找供电局商量退钱。
“你看再怎么说我也是受害者,你们先把钱给我退了呗,要不我也太吃亏了。”
供电局还是不肯退钱,他们说必须先让邻居补交电费才行。
邻居有邻居道理,供电局有供电局的道理,就张先生这个受害者没有道理。
最后,这件事还是闹到了法庭上。
案情分析
供电局需要退钱吗?
《民法典》规定:供电局有责任按照合同正确给电,居民也有责任根据实际用电付钱。本案中,张先生既然交了电费,供电局就有义务为其提供服务。
可是张先生的电费全部用在了邻居那里,虽然是施工队的责任,供电局仍然有义务退费。
邻居该补交电费吗?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邻居虽然对此事并不知情,但是他确实得到了利益,他的得利损害了供电局和张先生的利益。
因此,供电局有权要求邻居补交电费。
供电局退还电费和邻居补交电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事情,供电局不该以邻居补交电费作为退还电费的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供电局和施工队共同退还张先生电费,不得推脱。
当然,邻居也必须补交电费。
案后总结
供电局身为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并且积极解决问题,而不是推脱责任。
张先生身为房主,理应每个月都核对电费账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邻居主张的谁犯错谁负责是合理的,但他自己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
捡了别人的钱,失主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你说要给回失主吗?
据说他家每年清明节都是去错帮别家扫墓,自己猪宗荒废了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