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是维护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遇到交通上的违规行为他们应该依法处理。
黑龙江有一位协警,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包庇了司机的违法行为。
事后,涉事司机居然反而告发这名协警敲诈勒索,导致他被拘留。
协警不认为自己是敲诈勒索,向法院提出了上诉。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案例回顾
陈某是一名协警,他在交警大队工作,多年来不说呕心沥血,也算是尽职尽责。
协警的工资不算高,陈某也一直在努力转为正式交警。
工作中陈某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只是应付事业编的考试时陈某往往会力不从心。
这天,陈某像往常一样巡视,发现了一辆伪造车牌的轿车,他赶紧拦住了那辆车。
对方看到是警察,惊慌失措地下了车,眼珠子一直转悠。
“师傅,你的涉嫌伪造车牌,请出示您的驾驶证。”
根据法律,伪造车牌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对方自然是不肯坐以待毙。
那名司机从兜里拿出几百块钱悄悄塞进陈某的袖口,然后用讨好的眼神看着他。
“同志,我有急事,这车是借的别人的,通融一下。”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陈某会第一时间把钱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训斥对方一顿,
可最近陈某实在缺钱,思索再三他居然收下了这笔钱,然后放走了司机。
陈某这是第一次收钱,多少有些忐忑,想着对方的车辆除了车牌并没有其他问题,所以也就放心了。
此事本来是只有两个人知道,根本没有暴露的风险。
可不知道涉事司机是出于报复心理还是良心发现,居然把陈某给举报了。
交警大队查明真相后,立刻就把陈某给开除了,然后还把他交给了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认为陈某是敲诈勒索,要拘留他。
陈某对此非常不服,他认为自己确实犯了错误,可对方主动给他钱,怎么能是敲诈勒索呢?
于是,陈某将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撤销敲诈勒索的处罚。
案情分析
涉事司机伪造车牌,触犯了哪条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涉事司机举报陈某的同时也是承认了自己伪造号牌。
他的车辆会被扣留,他本人将也会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同时,涉事司机还对协警行贿,虽然八百块钱达不到行贿罪的标准,但依然是违法行为。
陈某构成敲诈勒索吗?
《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使其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付财物的行为。陈某虽然非法占用,但他显然没有威胁行为,司机也并非是被迫而是主动。
因此陈某并不构成敲诈勒索,但他的行为同样严重违反了纪律。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胜诉,但他最后还是被免职了。
案后总结
法院可以撤销陈某敲诈勒索的罪名,可是交警队下发的免职通知法院却撤销不了。
为了800块钱葬送了自己的前途,陈某现在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这小子开了个坏头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临时工讲前途?
这娘们不是好人,舒服完提了裤子。不认人
这司机真不是人
为什么现在这种消息特别多,就是没有明确时间地点人物的,只有一个惊世骇俗的案例的!然后后面一大段奇奇怪怪非人类思维的评论的?我觉得这是1450运用ai阴谋抹黑我国制度。就如同当年读者意林鼓吹外国各种好,影射国内各种不好一样的!
知道内里有人不出面有炮灰做事?
不开除留着过年啊?
浙江人[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