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俘、奴隶及曹家高祖

不觉有红楼 2024-06-16 14:00:55

作者:姬健康

《红楼梦》“碍语”之说,来自康熙之孙弘旿在永忠读红诗上的批语:“《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中,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所谓“碍语”当然是指不便公开、直讲的语言,一定不是属于个人的范围(比如通过书中人物胳肢窝里长个痦子来揭露现实生活中某人的缺陷,这个能算“碍语”吗?),而是对于朝政的隐语(书中首回所说的不干涉朝政,显然是不打自招的反语),对现实有妨碍的言语,拿今天网络的话来说就是需屏蔽的“敏感词”,或委婉一点说就是“不同价值观”。

纵观《红楼梦》全书,如有最露骨“碍语”的话应该就在第六十三回里,可以肯定,这些“碍语”没有后来增删者手笔的迹象,也没有人证明是后加的,而是在最初的版本里就有的,是作者的原话。这些“碍语”通过书中人物之口反映了作者真实的认识论和世界观,这个结论不会有人提出异议吧?

百年来,我们的红学权威、专家及其数不清的“曹雪芹”信奉者们,为了给“曹雪芹”正名,查阅、考证了曹家所有可以见得到的史料档案,公认“曹雪芹”的高祖名叫曹振彦,但他对我们汉民族来说,有一段很不光彩的历史。据史料记载,曹振彦原是明王朝驻守辽东军队的一名低级军官,天命六年(1621年)努尔哈赤攻占沈阳、辽阳一带,曹兵败被俘,随即降清,入旗,编归为“包衣”。查“包衣”含义,不管是从狭义上讲,包衣是指满族前身女真族氏族社会里附属于氏族贵族的世袭家奴,还是从广义上理解,包括清朝统治阶层中隶属八旗制度内部为指定封主世袭当差的属民,但他们都有统一的称呼“booi aha”,即“家里的仆人”,简称“家奴”。“曹雪芹”作为曹振彦的后代,对高祖的履历和自家的发家史,不能说不知道吧?何况是这么一个伟大的作家,对自己的家史装聋作哑、稀里糊涂,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我们的主流红学家,我们的广大“曹雪芹”信奉者们,对于曹家的这段历史完全是心知肚明的。但是当他们读到《红楼梦》第六十三回时是怎么跳过贾宝玉和芳官的那段有意思的对话的?他们就没有一丝疑惑吗?这些“碍语”对“曹雪芹”、对曹学家来说都很自然、很正常吗?我们还是先来重温这段描写吧:

(宝玉给芳官起了个男性名字“雄奴”,芳官十分称心,就叫宝玉对外称自己是家里小土蕃,)宝玉忙笑道:“这却很好。我亦常见官员人等多有跟从外国献俘之种,图其不畏风霜,鞍马便捷。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作‘耶律雄奴’。‘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头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

这段话,历来已有许多专家学者作过分析阐述,明确指出,在明清汉民的眼里,满清完全属于芳官口中的“土番”和宝玉口中的“犬戎”,作者对“大舜”之外的异族怀有心头之恨和鲜明立场在这段话中昭然若揭,本文不再展开。笔者想与主流红学之家和“曹雪芹”信奉者们提出以下三点:

一,芳官是个十一、二岁的优伶,从小卖入戏班学戏,从常情上来讲是与宝钗、黛玉这类接受过一定教育的大家闺秀有所区别的,宝玉对其讲了一大通有关民族和政治的理念她能听得懂吗?理解得了吗?这是要打大大的问号的。如果有人说戏班里也要接受一定的思想和理论教育,这也是不通的,一是如果这是在曹家,根本不会允许讲授有关民族矛盾的东西给小孩,二是当时几乎没有政治性很强的戏教给戏班。反观洪昇,启蒙老师就是具有强烈遗民思想的著名文人陆繁弨、毛先舒等,从《长生殿》里也能观察到洪昇鲜明的民族主义思想。如果说“曹雪芹”也从小接受汉民族教育的熏染,这是不懂装懂的呓语,焉知在清时旗人相对汉人是有优越感和地位感的,哪里会让小孩接受相反的教育?由此可以反证,这段话完全是作者的心声,反映的是作者的思想和立场。所以历来明眼人即称此段话为“碍语”。

二,宝玉话里提到的中华之患,在时间点上指出的是“晋唐诸朝”。凡了解一点中国民族融合史的人都知道,所谓“匈奴”与汉民族的对抗、滋扰主要发生在汉及汉以前,“犬戎”更是在秦时就被消灭,之后中原汉民即把西北游牧民族称为“犬戎”,这是一种带有贬义的,甚至侮辱性的称谓。晋唐虽然也有汉族与北方异族的矛盾和战争,但总的趋势是处于融合时期,其为害远不及汉时,宝玉所说的“深受其害”,“汉”根本不提,“晋”是幌子,醉翁之意恐怕在“唐”字上,只是不能明说“安史之乱”罢了。安禄山、史思明都是突厥人,名副其实的“犬戎”。

安禄山史思明

三,请读者朋友们注意这段话中的“献俘”两字,这两字,对“曹雪芹”来说理应是最忌讳的,自己高祖就是俘虏,从满清的角度审视,曹家就是“献俘”,他在以自己家史为背景、素材撰写小说时怎么可能郑重其事、立场鲜明地来嘲笑和鞭挞外族降俘呢?这是要揭自家的老底吗?更何况宝玉说完这话以后,作者来了这么一句描写:

究竟贾府二宅皆有先人当年所获之囚赐为奴隶,只不过令其饲养马匹,皆不堪大用。

这不是生生在羞辱自己的家族吗?赐为奴隶(与曹振彦的经历完全一致),不堪大用,宝玉说要作践他们,这是曹家的子孙会说的话吗?有人为了无限忠于“曹雪芹”,为了捧神造神,把一个一生在封建社会熏陶锤炼的文人想象的比谁都先进的革命党人,总是用现代人的思维去揣测古代人的言行,从而得出作者是反潮流英雄的结论,根本不去鉴证当时当地有没有产生这些反叛、超时代、超先进理念的环境和土壤,为了心目中的神,迷失掉了人类最起码的逻辑思维和灵魂,显得多么的可怜又可悲。历史、常识都可以撕裂、腰斩、委弃,这与指鹿为马还有什么区别?

笔者每读到此段落,回想红学的种种现状,心里顿有莫名的悲凉和苦涩,好端端的一部书,享誉世界的一部名著,中华民族为之骄傲的文化瑰宝,你们硬要将其扭曲,莫名其妙地将著作权张冠李戴到一个满清旗人的头上,这是什么道理?就是因为“曹雪芹”曾经为你们带来的一些名和利吗?为了名和利,理智也失掉了,视野也模糊了,灵魂也坠落了,就剩下一副躯壳了,这是理性学者应有的精神世界吗?

在今天的中国,五十六个民族是一个大家族,一家人。笔者不是民族主义者,就事论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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