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窝里如何走出城邦强国---浅论权柄之道

楼兰墨客 2022-04-12 11:56:13

自古以来的古今中外,社会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利剑加身,立决生死,所以寸铁为凶,权力之于制约,犹如利剑之于剑柄,剑有柄才可操之于手,操之于手才谈到安身立命,威慑奸恶,保护良善;权有制,才可以操之于国,保境安民,驱逐敌寇。所以权力之于社会又如火之于人类,如果无法控制烧成漫天野火则玉石俱焚,同归于尽。天火只有被驯服了,才有了人类主宰世界,才有了人类文明鼎盛。罗马城邦的早期政治是开始于公元前753年的王政时代,据说建立罗马城的兄弟俩是由母狼养大的孤儿。这个草创于奴隶酋长制的城邦之国脱胎于兄弟城邦联盟,国王虽然掌握司法行政权:他既是大立法官、又是军队效忠的首领,还是主持祭祀的大祭祀长,但是其权力还是受到来自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遏制。震铄古今的罗马元老院就是元老议会,由各个部族首脑组成。按照古已有之的法律和传统习俗,元老议会在达成一致决议后有权通过或否决国王的任命、立法和诉讼。而公民大会则是由罗马的全体男性公民构成,按照亲缘关系分成30组;它产生并授权君主,理所当然由元老院最后正式批准才能生效。监督施政过程,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有裁决权的则无行政权,有行政权的则不可裁决,就像运动员没有比赛成绩裁决权,而裁判则不能入场参赛一样相互制约。权力之虎被圈禁于牢笼之中,才能造福大众,服务社会。

有人说古罗马民主,是一种堂而皇之的形式上民主,是一种有名无实的民主,并且言之凿凿,无可辩驳。其实持此论者也还是纸上谈兵的考证,事实上我们谁都没有也不可能身临其境的,到底这个梨子是酸是甜,我们后人只能在道听途说和考证文献之间,加以逻辑推理和论证。彼此都不过是见仁见智的说法,毕竟我们研究历史的目的不是重返昨天的世界,不过是在胜败兴亡的历史事件中找到一些教训的蛛丝马迹,借此警示后人而已;我们不过是以后来人的视角,在资料论证中借古人的故事,述说可能的是是非非。在某种可能上避免后人少走一段弯路,少掉一个坑;我们不过是借李白的“金樽清酒斗十千”浇我辈胸中的块垒而已。所以罗马民主即便其形式上的成分在所难免,也是瑕不掩疵的,我们没有资格坐而论道的责备求全于古人。要知道那是在公元前七百多年前,能有如此敢为天下先的作为,实在是令我们叹为观止崇拜有加。民主之所以钟情于这片亚平宁半岛的热土,那是因为这个非同寻常的工商立邦的国家在农耕文明的古典时期,就已经有了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和理念,有恒产者有恒权,有恒权者才有恒心,这个恒权就是古老朴实的民权,有了民权,民主才有了附着的依托,没有民权的民主就是空中楼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也正是罗马民主的历史根基。

当然这种城邦国家权力制衡机制的形成并非天外飞来之物,也非某个社会精英心血来潮,一拍脑门想出来的。而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包括家庭在内的人际权益分配习俗因循成法。这当然得益于地中海北部特殊的地理资源的特点,由于此地不宜大规模的农耕作业,必须开拓商贸经营才能立足于生存发展。西欧社会自古以来形成的长子继承家产的风俗,那么其他子女只能以商贸为生,对外贸易成为立身之本,也成为城邦之国的立邦之本。政府作为衣税赋食寄生阶层,鼓励贸易以开税赋之源自不必说,全力以赴地尽国家资源之优势,维持和拓展贸易发展成为其天经地义之本能举措。做大个人生意是私产者的梦寐以求,而私产做大又是社会蛋糕做大的母体,谈判协商以求共赢就是权益民主的奠基石。唯其如此,民主制衡机制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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