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医者父母心。一个优秀的医生,不仅得有高明的医术,还得有杰出的医德。在陕西某个地方,曾经发生过一起恶劣的医生迷奸多名幼女的案件。
其中一名女孩还意外怀孕,这才揭开了医生的真面目。
单亲妈妈发现女儿竟然意外怀孕单亲妈妈何女士和女儿云云相依为命地生活。为了节约生活开支,她们搬到了城中村里居住。这里人流混杂,但胜在房租便宜、物价低廉,还有很多满足生活的小店,走几步就有诊所,非常方便。
随着云云逐渐长大进入了青春期,何女士对她的教育更加细致。除了学习,何女士还时时提醒云云,要注意和男同学保持应有的距离。
一次,云云觉得肚子不舒服,何女士带她去医院。检查报告显示,云云的肠胃没什么问题。没料到,医生提出,让云云做个妇科检查,最好做个B超。
何女士很不理解,但还是听医生的话照做了。结果,B超报告显示,云云竟然怀孕了。这个消息不亚于晴天霹雳,何女士简直难以置信。暴怒的何女士怀疑云云早恋,就追问云云有没有和男同学交往过密。云云一直摇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云云自己都说不清楚,也不明白怀孕是怎么回事。何女士换了个方法,改问女儿最近和哪个男孩子走得最近。云云支支吾吾,说是有一个经常联系的男网友,他们经常一起聊天,但没有见过面。
何女士半信半疑,怀疑女儿说谎,就要求女儿把这个网友约出来。云云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虽然不太情愿,还是和网友提出了见面要求。网友名叫叶华,他很高兴,马上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到了那天,叶华如约而至。但他没想到的是,出现在眼前的除了云云,竟然还有她的妈妈。何女士一见面就怒气冲冲,追问叶华有没有和云云发生过性关系。叶华一听就慌了,急忙解释,他和云云真的只是普通网友而已,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
结果真相大白,犯人竟然是诊所的医生排除了云云谈恋爱的可能,何女士又怀疑女儿是不是遇到了坏人,再次细细盘问,问云云有没有遇到过光着身子、没穿衣服的情况。
云云仔仔细细想了又想,忽然想到了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云云说,有次感冒生病那回,妈妈带自己去城中村诊所看医生。因为需要输液打针,但何女士要赶着回去上班没有时间陪她,就留下云云自己一个人打针了。
云云继续回忆说,她后来打着打着就睡着了。醒来后,她发现自己身上光溜溜的,衣服都被扔在了地上。当时诊所的张平医生正站在她旁边。张平医生告诉她说,这次生病很突然,他担心还有其他严重的情况,就给云云做了一次全身检查。因为云云睡着了,所以他就帮忙脱了衣服。
云云懵懵懂懂,也听信了张平的话,也没和何女士说。听到这里,何女士已经心里有数,马上冲到了诊所医生张平的家里。她到了张平家门口就开始骂他无良缺德,欺负还没长大的孩子。何女士还忍不住动起了手,对着张平一巴掌呼了过去。
张平的老婆赶忙过来阻拦,还和何女士扭打在一起。张平老婆在扭打中听见何女士骂的只言片语,了解到她打上门来的原因。冲动中的俩人被邻居拉扯开了。何女士又哭又闹,声称要去报警。张平老婆冷静下来,又去追问张平怎么回事。
张平看瞒不下去了,只得交待了事发经过。那天,他看见云云一个人躺着打针,就起了色心,胆大包天地将麻醉剂注射进云云体内。趁着云云昏睡不醒,张平对她实施了性侵。张平老婆听见后差点没昏过去,但她不想丈夫被抓,就向何女士提出赔偿和解。
张平老婆表示,可以出钱先让云云把孩子打掉。事后,他们还会赔偿给云云三十万元。刚开始,何女士担心云云以后的生活会受影响,对报警有犹豫,加上自己在经济上确实困难,对这笔钱还是比较心动的。但何女士看着懵懂的女儿,想着她无端遭受的性侵,终究过不了自己这关,毅然决然走向了警察局。
缺德医生是个惯犯,最终法网难逃经过反复调查,警方发现受害者不止云云一个人。城中村里还有其他不到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孩,都曾经遇到过云云的遭遇。张平多次借着行医的便利,麻醉女孩实行性侵。甚至,为了防止女孩们怀孕,张平会在性侵后哄骗她们吃紧急避孕药。
这次,要不是因为云云的意外怀孕让事情败露,这些女孩实在没有勇气站出来,有些甚至从头到尾也不明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性犯罪。这样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未成年女孩会受到张平的迫害。
案件公布后,城中村的人们大吃一惊。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毕业于医科大学的张平医生,医术有口皆碑,为人也很和蔼,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个人面兽心的人。最终,张平因为迷奸多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被从重处罚,判为死刑,缓刑两年,并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这起恶劣的案件曝光后,引人深思,发人深省。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千万不要试图利用自身的地位、权力、身份等去挑战法律的底线。
对于如何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伤害,社会媒体可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作用,让普法深入人心,也能震慑所有潜伏的犯罪者。
而学校可以在教育上多多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健康知识,让更多孩子懂得保护自己。家长在平时要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和支持,及时了解孩子的内心和近况,一旦发现情况,及时报警,拿起法律作为武器,让罪犯无处可逃。
法律分析张平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决定权还有妇女的人身安全和尊严。强奸行为对女性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尤其是对于年幼的女孩,更是会造成难以磨灭的心理伤害。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以看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三:第一,受害人具有非自愿性。也就是说,受害人并不是自愿与加害人发生性关系。加害人在未取得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第二,加害人实施了强迫手段。即加害人对受害人实施了暴力、恐吓、威胁等强迫手段来实施性行为,使得受害人无法抵抗或者脱逃。其次,加害人利用被害人处于“昏醉”状态,与其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强奸罪,属于昏醉强奸。
第三,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性行为。在本案中,张平利用自己作为医生的便利,麻醉女孩实行性侵,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本案的受害人基本都为不到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没有“自愿”与张平发生性关系,张平并不是在取得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因此,本案中的受害女孩都符合“非自愿性”的构成要件。
即使本案的受害人在张平的哄骗之下“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因其属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因其尚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同意并不能被视为有效的同意。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仍然视为强奸罪。
其次,张平虽然没有实施强迫手段,但是其利用自己的行医便利,令女孩们处于“昏醉”状态,与其发生性关系。张平注射麻药的行为,使受害人无法抵抗与逃脱,也符合实施强迫手段的构成要件。
第四,张平与女孩们发生性关系,甚至导致年仅十一周岁的女孩怀孕,性质恶劣,综上所述,张平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强奸罪。但是,对于张平,却不能仅仅对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在此基础上对其从重处罚。
因为,本案的受害者不止云云一人,还有多个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张平甚至致使其怀孕,属于法律规定中奸淫幼女多人的情形,应根据第三款规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医生本是治病救人的高尚职业,但是张平却利用自己作为医生的便利,残忍的对未成年女孩们进行强奸,对她们幼小的心灵造成难以磨灭的损害。对于张平的行为,法律会让其受到应受的惩罚。
这种人渣,强烈建议直接枪毙!!!
[得瑟]你看看,又温室了,咋了环境那么恶劣了?花朵都成残花了?
编的吧,一个11岁的女孩被侵犯后身体没有什么影响吗?
十一岁能怀孕吗?小孩发育那么早?
我觉得不该枪毙,枪毙对他来说太简单了
11岁的年龄就有例假了?会怀孕?
应该判八年吧太可恶了
“会说话就多说两句!”
刑事十赔偿,这种坏人让他倾家荡产加死刑。
现在都是怎么了礼义廉耻都没了,乱了,太乱了这个地方
这位母亲的做法很对,就该让坏人受到应有惩罚
利用非法手段侵害未成年女孩,应该重判!
云云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有个好母亲
11岁的女孩能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