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蓑烟雨湿黄昏-孙觌与苏东坡(二十七)

安荷评书法 2024-06-03 02:44:18

孙觌的《和州谢上表》最终感动了软弱多变的钦宗皇帝,他相信还是自己贴身的近臣忠诚可靠,不过数月,钦宗皇帝“呼风唤雨”地下诏,孙觌便蒙恩自和州召还京都汴梁。有机会重回朝廷中枢。

苏轼有苏辙捞他,孙觌有回心转意皇帝的提携,他的表忠有了很好的结局,这次返回,使其不降反升,荣升为中书舍人。中书舍人是啥官?就是皇帝大秘啊,这个中书舍人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职位,任起草诏令之职,掌传宣诏命,参与机密,权力日重。

确切地说,孙觌仕途中最重要的身份就是词臣。现在话说就是“笔杆子”,这一官职最重要的能力就是要优雅地使用制诏文体,发布诏书等文,其水平不容小觑。因此,作为“四六骈文”大家的孙觌当之无愧。

孙觌恩师东坡先生在元祐年间担任翰苑词臣,留下了《内制》十卷和《外制》三卷的丰富成果。这是苏轼突破宋四六中过于泛化的框框,深入到外制的核心内涵。

孙觌作为词科出身、出入翰苑之中的词臣,其对于王言有种近乎执着的捍卫精神。这既与其长期接受的写作训练有关,也源于他的词臣使命感。孙觌强调词臣作“王言之制”的职责,他认为“代言者道圣心难喻之情于四方万里之远,使人人晓然知吾君徳意之所在”, 即在说明词臣“代王言”、作四六制诰的目的,就是便于宣读。

有鉴于此,孙觌被视为同是大词臣苏轼最好的继承人。也是由此专长,孙觌得以进入钦宗朝的核心圈子。孙觌的仕途为何能在一夕之间获得如此变化?为何能在绝望之际获得这么好的运气?这不正应验了陆游《游山西村》诗中那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幺?

作为词臣的孙觌,接手中书舍人之后,作了一系列外制,例如《晁公迈开封府尹曹掾》说到晁氏,那得多添加几句,晁氏一族为北宋名门望族,文学世家。晁迥(951-1034),字明远。晁佺之子,晁说之高祖。其子晁宗悫举为进士,晁迥的五个曾孙辈(晁端友、晁端彦、晁端禀、晁端礼、晁端申),都为进士,当时人都赞叹不已。

且晁家的族中人,也有许多为进士的,又或者以文才出名的,或在当官的,那时人们夸张说:“晁半朝”,就形容朝廷中似乎一半是晁家人。晁补之(1053-1110),端友之子。元丰二年进士,元佑初为大学正,后以礼部郎中出知和中府,自号归来子。善做文章,才气飘逸,好学且不知疲倦,擅长于书画,他的字体深得当时的人的好评。与秦观、黄庭坚、张来等人称为苏门四学士,为苏轼所称道。大观四年逝世,终年57岁。

作为东坡先生文脉的共同的传承者,晁补之有诗曾提到孙觌诗文,晁补之作于其贬谪回乡后居于东山归去来园"时的《摸鱼儿·东皋寓居》对孙觌赞美有加,云:“又引孙仲益语:轩冕之荣,造物于人,不甚爱惜。而一丘一壑,未曾轻从于人,言之有味”。

更有趣的是与孙觌有关的人还都与晁氏有联姻关系,宰相唐恪娶晁说之妹,谢克家娶晁说之女,晁公迈之女嫁周必大。晁氏嫁女择婿非常重视女婿的才识,如曾巩、张表臣、朱弁等在宋代均以文学知名,钱惟演、范仲淹、吴育、叶梦得、汪藻、陆游、赵蕃等文学家族也与晁氏有烟亲关系。可以看出,婚姻不问阀阅,择妇重妇德和出身,择婿重个人门第和才识,不仅适用于晁氏婚姻,也是宋代士大夫婚姻的重要特点。

作为苏轼文脉最直接传承者的词臣,孙觌为帝王言,所谓“王言之制,始分于唐;人文之精,特盛于宋”,可见王言之体在宋代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的同时,更具人文气质。王言之制自有其特点,如王志坚言:“唐宋以来,始袭用骈丽。然自有王言之体,若褒美太过,下类笺啓则人臣何以当之”。

无论是哪个时期,但为帝王言,便有着严苛的“得体”要求,正所谓“所作书命无过褒”,方能称之为“代言之体”。孙觌认为王言还有诸多写作规范。他认为王言:“贵乎典雅温润,用字不可深僻,造语不可尖新”,又言“谋谟讽议,劝讲论思,典册施诸朝廷,乐歌荐之郊庙”皆为“扶衰救敝,尊主庇民之言;丰财裕德,治兵御戎之策”,称王言为“弥缝政事之体不谬于古,推原道徳之旨不悖于今”。

但是,起草制王言并非易事。如宣和年间,宋徽宗感叹道:“近年为制诰者,所褒必溢美,所贬必溢恶,岂王言之体。”孙觌亦叹曰:“余尝见宣和间词臣草从宫书命,莫有中上意者。”因王言是“上之喻下”,而且对于除授官员的任命用语根据官职高低还有区别,如“四六句者,有直文者,并书于告轴。然侍从以上,须是四六句行词”。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草拟帝王言的难度。这就要求词臣们“笔力雄赡,操纸立就,所为赋颂、表启、记序、铭赞之属,盖数万言,如行云流水,自然成文, 不见刀尺”,并能“推原道徳之旨,论古人成败之迹,陈当今世务之要,议论卓然”,方能“中上意”。总之,孙觌认为王言“用于当世,传于后觉”,是为“百世一君、千载一时者”。孙觌既看重王言的后世经典化过程,又注重王言独具时代风貌的特质, 是其以词臣为主体所阐发的文学观念。

写外制,代王言,从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人的外制中常有“朕”口吻文章,如王安石《临川集》中《考课敕词》写道:“今朕有念功乐善之志焉,而又继之黜陟幽明之法,以待天下之大吏矣。”苏轼文集也“手诏记”:“卿可论朕此意,令早承命,或示朕此札亦不妨。”

看官,可能有所不知,宋朝的圣旨,虽以皇帝名义颁布,但出台有着严密的程序,其中,草诏由翰林学士或知制诏负责,如果他们认为不妥,可以拒绝草诏;接下草诏的任务,即意味着认可这道圣旨的内容。宋朝的圣旨,除了小部分“御笔手诏”之外,基本上都是由专职草诏的词臣代拟的。知制诰、翰林学士起草的圣旨视为是他们的“职务作品”。

由于职务就是替皇帝起草诏敕,他们不但享有俸禄,而且每次草诏还有稿费,宋人称之为“润笔”。 宋沈括《梦溪笔谈》记载:“凡草制……皆有润笔物。太宗时,立润笔钱数,降诏刻石于舍人院。”

宋朝词臣敢于拒绝草拟自己不认可的诏命,部分因为他们起草的圣旨,最终总是要收入自己的文集,文责自负。没错,宋朝词臣是有版权意识的。

苏轼曾写给友人一封信道:“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毁其板,矧欲更令人刊邪!当俟稍暇,尽取旧诗文,存其不甚恶者,为一集。”苏轼说:我好烦那帮书商,屡次盗版我的文章,真想将那些盗版书销毁掉。以后若有空闲,我想把旧诗文整理整理,选出过得去的诗文,结集出版。东坡先生可是中国第一位自费出版诗作的人啊。

须知,宋版书通常都有“版权页”,印着出版方的牌记,载有出版人、刻书人、出版日期等信息。比如南宋绍熙年间,眉山程氏刻印的《东都事略》一书目录后便有一个长方牌记,上书文字“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得覆版”。“已申上司,不得覆版”,不就是“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吗?一般都认为,18世纪初英国颁发的《安娜法令》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

但看宋史,明白无误地看到,宋已有了保护版权的法令。 孙觌重回朝廷中枢,八月二十四日,徐处仁、吴敏同日罢相,而何㮚再除中书侍郎,随之而来的,则是孙觌任中书舍人一职。

大家知道,北宋中后期,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合称三省,其中,中书省最为权重,中书侍郎为正二品,是中书省事实上的长官。“事不以大小,并中书取旨。”一言以蔽之,所有诏命、政令的制定和发布,均由中书省负责。见《全宋文》卷三四四零,又见《鸿庆居士文集补遗》卷二。

靖康元年十月,孙觌改授中书舍人兼侍讲资善堂撰文官。中书舍人是文官职位。正五品级以上:(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掌传宣诏命。南朝沿置,至梁,除“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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