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94年6月21号那天,江苏的纪委书记曹克明办公桌上躺着一封老百姓的举报信。信里头说,无锡的新兴工贸公司偷偷搞集资,害得上百家企业亏了大钱。
因为这个案子的钱数特别多,而且北京兴隆公司也被卷了进来,所以光凭江苏省纪委一个单位来处理,确实有点吃力。因此,江苏省委、省纪委、省人大还有省政法委几个单位就联手组建了一个专门的小组,目的就是要快点把这个事情查清楚。
邓斌,无锡新兴工贸公司的老总,一被抓起来,就像拔了一颗大萝卜,连带着泥土,牵出了好多跟他有关的官员,一个个都被翻了个底朝天。查来查去,这桩轰动的大案子,虽说是在无锡爆出来的,但根子却在遥远的北京。
这里面,牵扯到的高官助手多得数不清。有几个很典型的案例……
【市长李其炎的秘书——李敏,李敏妻子——曲爱群】
李敏因为无锡新兴工贸公司搞非法集资,卷入了32.7亿的大案子,被揪了出来。
在检察机关的调查过程中,李敏自己招认,说在1993年3月到1994年5月那会儿,她滥用权力,帮首钢的“大人物”周北方,给他老婆和孩子办了去香港的单程定居证。在这个过程中,她前后一共收了80万港币的好处费。
还有,在1991年到1994年3月这段时间里,李敏多次从无锡新兴工贸公司搞的非法集资活动,还有它下面的公司里,拿了总共相当于8.4万元人民币的钱和东西。
因为他自己承认了经济犯罪的事情,并且还提供了不少“大鱼上钩”的重要信息。所以,法院最后根据法律,给了他一个相对轻的判决,判他无期徒刑,终身不能参与政治活动,并且把他的个人财产全都没收了。
46岁的李敏的妻子名叫曲爱群。她心里清楚,丈夫李敏收了周北方给的80万港币,但她没向任何人透露这个消息,反而选择把这些钱存到银行里。她这样的做法,其实已经算是犯了窝藏赃物的罪了。
李敏正在接受审查的时候,因为曲爱群已经把所有不正当的钱都上交了,而且他的罪行比较轻,所以最后决定不对他进行刑事处罚。
【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陈健】
39岁的陈健,那时候是北京市委办公厅的副主任,还当过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职责重大。
1993年从3月到9月那会儿,陈健跟李敏他们一伙人一起想办法,帮周北方的老婆和闺女办好了去香港的单程定居证。事情办完后,陈健从周北方那里收了20万港币的好处费。
另外,陈健借着外出公干的时候,帮一家公司办理贷款手续,从中收了贷款方给的3万美元好处费。
陈健这个人,身为副局级干部,还是市委书记的秘书,居然敢借着职位的方便,收别人的好处费。他做的事情太过分了。不过呢,他在被查的时候,倒是自己说了些犯的事儿,还给出了一些能抓到“大鱼”的线索。
结果就是这样,他被判了15年的有期徒刑,但算是轻的,还被剥夺了3年的政治权利,并且被没收了一部分个人财产。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陈健心有不甘,于是决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最终给出了他们的决定:上诉不成立,还是按照原来的判决来。
【副市长黄超秘书——何世平】
何世平在北京市村镇通信开发公司担任经理一职,同时也是北京市副市长黄超的得力助手。周北方的妻子和女儿搬到香港居住这件事,他也插了一手,并且因此得到了20万港币的好处。
另外,何世平在自己的企业里搞资金贷款,还帮人安排职位,这过程中他拿了9.4万块钱的好处费。
何世平在被抓之前,给公司买车的时候,他动了点手脚,故意多付了2000美元货款,然后把这笔钱悄悄揣进了自己腰包。
何世平所做的那些事儿,已经触碰到了“受贿”和“贪污”这两条红线,按照法律,他得受到严厉的惩罚。不过呢,这家伙在被审问的时候,倒是挺爽快,自己招供了不少检察院还不知道的坏事。再加上,他贪污的那些钱,大部分都给追回来了。
最后,法院对何世平做出了判决,判他坐16年牢,3年内不能参与政治活动,还得上交一部分个人财产。
何世平对一审的判决心里不服,于是决定上诉。但结果没变,二审还是维持了原来的判决。
后来,因为年纪的原因,铁英不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转而成为了北京市人大副主任和党组副书记。
说起来,环境对人的影响可真大。你要是待在那大染缸里,不被染上点颜色才怪呢。1996年2月份,铁英这事儿就被查了,然后就被抓起来了,按法律办的。
这时候,中纪委做出了决定,并且得到了中央的点头,铁英被开除了党籍,党内职务也被拿掉。另一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也动手了,依照法律取消了铁英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还罢免了她的人大代表身份。
经过调查确认,铁英在工作那会儿,借着职务的方便,给港商开了不少绿灯,帮了他们不少忙。在这个过程中,她陆陆续续收了港商送的礼物和现金,加起来有43万人民币左右。
1997年7月份,考虑到铁英受贿行为的严重程度,但因为她在被查的时候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还主动把收的不义之财和东西全退了,法院最后判了她15年的牢,剥夺政治权利3年,个人财产也被充了公。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铁英选择了接受,并没有提出上诉。
简直一模一样,都是一路货色。段爱华借着铁英的名义,大肆为自己谋取私利。经过详细调查,发现段爱华在工作那会儿,总共收受了别人给的5万6千多块钱的贿赂。因为他干的这些违法事儿已经触犯了刑法,所以他被判了5年的有期徒刑。
【市长助理、市政协副主席——黄纪诚】
从1992年到1994年,黄纪诚先后挑起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市长助理的重担,可以说是那会儿的风云人物。
黄纪诚当官那会儿,借着职位的方便,帮别人办事,然后陆陆续续收了人家不少好处,加起来有22万多块钱的东西和现金。
黄纪诚的情况跟铁英差不多。他也是被抓起来后,按照法律给开了党籍,职位也给撤了。到了1997年7月,法院判了他10年牢,还剥夺了2年的政治权利。
黄纪诚对第一次的法院判决有意见,决定往上告。到了8月6号,二审的结果出来了,还是跟之前一样,维持原判。
【副市长王宝森秘书——闫振利】
闫振利是北京市财政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是王宝森的得力助手。这家伙为人不正,擅长阿谀奉承,而且还有过偷东西的劣迹。
那时候,北京市财政局的头头王宝森对闫振利没啥好感,总觉得他不是个省油的灯。
闫振利特别会揣摩上司的心思,每次从西藏回到北京,必定会去单位瞧瞧王宝森。名义上是去聊聊工作进展,实际上呢,就是带些西藏的特色小吃给他。时间一长,王宝森对闫振利这机灵劲儿有了新的看法,态度也慢慢好转了。
之后,闫振利开始插手王宝森的家事,一有空就去搭把手。这样一来,王宝森对他的印象就更好了。
北京市纪委经过调查发现,闫振利借工作机会,偷偷从海淀区财政局搞走了20万支票。他跟局长说:“这事儿是王副市长让我办的,钱最后市财政局会补上。”
结果,市财政局最后还是掏了这笔钱。市财政局的头头在被问话的时候说:“王宝森是咱们这儿出去的副市长,闫振利又是他的秘书,他们俩咱们哪个都得罪不起,所以只能他们说啥是啥,全照着办了。”
更糟糕的是,闫振利借着王宝森的名义,做了不少不能见人的勾当。他因为贪污了一万元,还私自用了64万元公款去搞自己的生意,犯了法,结果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中纪委召开八次会议,明确要加强秘书管理】
陈希同、王宝森这些事儿曝光后,大家伙儿都意识到了“秘书这块儿”问题可不小。所以,中纪委在1977年1月27号,就在北京搞了个第八次全体会,专门来聊聊这事儿。
会议上,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直接说了:领导们得把秘书管好,得确保他们不用自己的特殊位置,或是借着领导的名义,去乱拉关系、搞不正当手段、为自己捞好处。
乱七八糟,人名、性别、年份都胡乱的。
他她分清楚再写
胡编乱造,东拉西扯的文章。
不知道是在写什么鬼文章,乱七八糟的。
几十万?